围场县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核公告
2020-11-16 15:19浏览次数:

按照《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工作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1月21日、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围场镇南迎宾路行政服务中心西配楼一楼149大厅

(三)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证件审核工作由围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应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如期毕业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校方证明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二、考生疫情防控工作  

参加证件资格审核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①考生应持有“河北健康码”绿码不前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②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主动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入场。

③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的考生方可进入。

④证件资格审核过程中,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但是在进行身份核查时须摘除口罩主动配合。如考生在参加资格审核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⑤凡经医疗机构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考生,疑似病例以及与新冠肺炎病人有接触史但无任何症状的考生,以及面试资格审核期间发现有可疑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审核。

⑥其他要求按国家和省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三、有关要求

如有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属实、与报考岗位不相符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按《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执行,并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特此公告

 

围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