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24/2023-08241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3-06-07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城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控规动态维护方案公示
2023-06-0715时54分 浏览次数:

依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公室关于对有关房地产开发项目地块控规调整的请示>的批复》(围政复﹝2023﹞25号)文件要求,开展了HX-C、HD-D 2个控制单元的控规动态维护工作,根据2023年第3次规委会要求对城南新区B单元进行控规动态维护工作,现将上述3个控制单元维护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6日),广大市民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公示内容如下:

HX-C单元

一、动态维护范围

本次动态维护范围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心城区HX-C单元06、07、10地块,北至土布岱街,南至迎宾路,东至滨河西路,西至木兰路,规划总用地面积6.97公顷。

二、动态维护内容

1. 用地性质调整

本次规划在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对局部地块进行调整。主要内容为:

原控规HX-C-06-02商业用地地块调整为HX-C-06-02商业用地地块、HX-C-06-03公园绿地地块;

原控规HX-C-07-02商业用地地块调整为HX-C-07-02二类居住用地地块和HX-C-07-03公园绿地地块;

原控规HX-C-10-01二类居住用地地块调整为HX-C-10-01商业居住混合用地地块。

2. 用地规模调整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1.58公顷,较原控规减少2.5公顷,为HX-C-07-02地块。

规划商业用地面积0.44公顷,较原控规减少了2.45公顷,为HX-C-06-02地块。

规划商业居住混合用地面积4.08公顷,较原控规增加4.08公顷,为HX-C-10-01(其中商业办公建筑规模占比不超40%)。

规划公园用地面积0.9公顷,较原控规增加了0.9公顷,为HX-C-06-03、HX-C-07-03地块。

3.控制指标调整

HX-C-06-02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4458.1平方米,规划容积率≤2.0,绿地率≥20,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30米,停车位个数满足商业建筑停车位配套规范;

HX-C-06-03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用地,用地面积6186.69平方米,停车位个数满足公园停车位配套规范;

HX-C-07-0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15786.74平方米,规划容积率≤2.85,绿地率≥30,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50米,停车位个数不低于住宅总户数的80%;

HX-C-07-03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用地,用地面积2804.27平方米,停车位个数满足公园停车位配套规范;

HX-C-10-01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混合用地,用地面积40766.12平方米,规划容积率≤2.2,绿地率≥30,建筑密度≤28,建筑高度≤70米,住宅部分的停车位个数不低于住宅总户数的80%,商业部分的停车位个数满足商业建筑停车位配套规范。

4.建筑控制线

HX-C-06-02地块建筑控制线南侧退城市支路道路红线6米、西侧退木兰路道路红线4米。

HX-C-07-02地块建筑控制线东侧退滨河西路道路红线10米、北侧退土布岱街道路红线10米。退西侧地块边界线3米,退南侧HX-C-07-03地块用地边界线5米。

HX-C-10-01地块建筑控制线东侧退伊逊南路道路红线9米、北侧退城市支路道路红线15米,南侧退防护绿地用地边界线15米。

HD-D单元

一、动态维护范围

本次动态维护范围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HD-D单元07地块,东至秋狝南路东侧城市支路,西至秋狝南路,南至健康街南侧城市支路,北至健康街,用地面积3.24公顷。

二、动态维护内容

1. 用地性质调整

本次调整不涉及用地性质调整。

2. 用地规模调整

本次调整不涉及用地规模调整。

3. 控制指标调整

HD-D-07-0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32375.61平方米,规划容积率≤2.85,绿地率≥30,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70米,停车位个数不低于住宅总户数的80%。

4. 建筑控制线

地块北侧退健康街道路红线5米,南侧退城市支路红线5米,东侧退城市支路红线5米,西侧退秋狝南路红线5米,以及与西北侧相邻二类居住用地地块边界线4米。

 

城南新区B单元

一、动态维护范围

本次动态维护范围为《围场城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城南新区B单元13至17地块,东至伊逊河,西至自然山体,南至运通大桥,北至规划二路,总面积12.62公顷。

二、动态维护内容

1. 用地性质调整

本次规划在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对公园选址范围内及临近地段道路系统和用地功能重新布局。原规划五路北移且不再横跨伊逊河,规划五路东起滨河西路,西至木兰南路。南部滨河居住用地以及商业居住混合用地均调整为公园绿地。

2. 用地规模调整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面积7.17公顷,较原控规减少1.49公顷,为B-13-04、B-14-04、B-15-01地块。

规划商业居住混合用地面积1.28公顷,较原控规减少2.68公顷,为B-15-04地块(其中商业办公建筑规模占比不超40%)。

规划公园绿地面积5公顷,较原控规增加5公顷,为B-15-02、B-15-05地块。

5.控制指标调整

 B-13-04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22171.99平方米,规划容积率≤2.0,绿地率≥30,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60米,停车位个数不低于住宅总户数的80%;

B-14-04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17716.52平方米,规划容积率≤2.0,绿地率≥30,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60米,停车位个数不低于住宅总户数的80%;

B-15-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31819.99平方米,规划容积率≤2.0,绿地率≥30,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60米,停车位个数不低于住宅总户数的80%;

B-15-02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23232.47平方米,绿地率≥30,停车位个数满足公园停车位配套规范;

B-15-04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混合用地,用地面积为12829.36平方米,规划容积率≤2.2,绿地率≥30,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80米,住宅部分的停车位个数不低于住宅总户数的80%,商业部分的停车位个数满足商业建筑停车位配套规范;

6.建筑控制线

地块建筑控制线东侧退滨河西路道路红线8米、南侧退宁石线道路红线6米、西侧退木兰南路道路红线6米。

二类居住用地和商业居住混合用地地块退公园绿地地块边界线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