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437/2025-00211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
成文日期: 2025-01-14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序号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省级业务指导部门 | 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1 | 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省级、市级、县级 | 《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九条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第十五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第三条 《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 |
2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省级、市级、县级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第四十条 《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九条 《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第十五条 | |
3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包括审核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批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省级、市级、县级 | 《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九条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第四十条 | |
4 | 用煤投资项目煤炭替代方案审查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省级、市级、县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 《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第十五条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用煤投资项目煤炭替代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 |
5 | 股权出质登记 |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 |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县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四十三条 《股权出质登记办法》(2008年9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2号公布,根据2016年4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6号第一次修订,2020年12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4号第二次修订)第三条 |
股权出质变更登记 |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县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四十三条 《股权出质登记办法》(2008年9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2号公布,根据2016年4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6号第一次修订,2020年12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4号第二次修订)第三条 | ||
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 |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县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四十三条 《股权出质登记办法》(2008年9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2号公布,根据2016年4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6号第一次修订,2020年12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4号第二次修订)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