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908/2016-00143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腰站镇 |
成文日期: 2016-09-12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促进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规范发展,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按照围食安委〔2016〕4号文件要求,我镇食安办将在全镇学校及校园周边集中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学校及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以及全程追溯等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规范生产经营和加工制作行为,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等各类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推动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一)学校食堂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校园内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持证率达到100%。
(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
(三)学校食堂粮、油、豆制品、肉、蔬菜等大宗食品实施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全面落实食品进货查、验、收记录、索证索票、台账登记、安全贮存、食品留样等管理制度。食品进货索证索票率达到100%,食品集中配送或定点采购率达到100%。
(四)学校及周边卫生环境整洁,食品经营秩序规范,食品安全日常管理责任落实到位,托幼机构、小饭桌、餐饮店、食品店、加工小作坊等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校园内及校门100米内无食品流动摊贩。
(五)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清除率达到100%。
(六)学生饮用水安全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学生饮用的瓶装水、奶类和饮料购进渠道合法,票证齐全,贮存安全。
(七)学校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率达到100%,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涉及学校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处理率达到100%。
(八)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面达100%;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
二、整治范围
(一)提供餐饮服务的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小餐桌以及实施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学校,以下简称为学校食堂)。
(二)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向学校提供食品及原料的供应商。
(三)校园内及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者、超市、食品加工小作坊、餐饮店、食品摊贩、食品流动摊贩以及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
(四)粮油及米面制品、奶制品、豆制品、熟食制品、冷冻食品、煎炸食品、麻辣面制食品、小食品、饮料、儿童食品、即食食品、裸装食品、饮用水等重点品种。
四、责任分工
(一)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并做好督导落实等工作。
(二)教育部门: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学校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食品安全相关管理规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与责任制度、从业人员上岗前体检与培训制度等,落实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等各个环节要求和工作措施。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及应急管理体系并加强督查和指导,经常性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理性消费和安全消费,增强学生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主动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沟通,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三)食品监管部门及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学校、幼儿园食堂、小饭桌、学生营养餐及周边餐饮单位的隐患排查和治理。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及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加工制作、储存管理、健康档案、食品留样、应急处置等各项制度,严禁采购和加工制作四季豆、发芽土豆、凉拌菜、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严禁使用亚硝酸盐、非食品添加剂等非食用物质。依法严厉查处管理不规范、制度不落实、降低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腰站卫生院:负责对学校及周边重点食品的风险监测,指导学校和医疗机构做好学生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为科学研判提供依据。
(五)腰站派出所:负责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提供安全保障,防范、制止、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阻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时予以打击。配合食品安全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监督执法工作,对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严惩。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村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督查督导,务求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监管责任。各村食品安全监管员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履职尽责,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巡回排查、明查暗访、监督抽检和治理整顿工作力度,从排查摸底入手,逐一登记建档,全面进行治理规范,对违法生产经营者该整顿的整顿、该取缔的坚决取缔,确保隐患早发现、 问题早解决、隐患早排除。各村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互通监管信息,共同研究解决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扩大宣传声势。各村及有关部门要在镇食安办统一安排下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板报、广播、网络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要教育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诚信经营理念,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道德诚信意识。充分发挥群众、学生及家长的社会监督和12331举报平台作用,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投诉举报。
(四)畅通信息渠道。学校校园及周边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五12时前将本周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后报镇食安办,重要情况随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