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60/2019-00429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19-03-27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度第一次“双随机”联合抽查方案
2019-03-2715时31分 浏览次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度第一次“双随机”联合抽查方案

 

根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对县域内公办幼儿园进行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抽查时间

根据教育局全年工作计划及本年度学前教育工作安排,决定于20194月对公办幼儿园进行随机抽查。

二、抽查内容

本次抽查的主要内容为“小学化”专项治理;师德师风等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教师继续教育情况、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情况;学校德育、体育、艺术和国防等教育开展情况、幼儿园的卫生防疫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对于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的,要坚决予以禁止。对于幼儿园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家庭作业、组织小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幼儿园不得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实验班等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有损幼儿身心健康的比赛、表演或训练,不得擅自组织幼儿参加民间组织的竞赛、评奖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社会培训机构也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

(二)纠正“小学化”教育方式。对于幼儿园不能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脱离幼儿生活情景,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或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幼儿园园长、教师及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坚持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学习兴趣和需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促进幼儿在活动中通过亲身体验、直接感知、实践操作进行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究。

(三)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对于未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未提供充足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书,缺乏激发幼儿探究兴趣、强健体魄、自主游戏的教育环境的,要调整幼儿园活动区域设置,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创设开放的、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并配备必要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图画书;要充分利用本地生活和自然资源,遴选、开发、设计一批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丰富游戏资源,满足幼儿开展游戏活动的基本需要。我省设有省编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严禁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和组织征订各种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向幼儿园推销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严禁幼儿园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材料。幼儿园不得在园内开办有偿图书借阅服务,也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与其他任何单位一起在园内开办有偿或者无偿图书借阅服务,区别对待幼儿,干扰保教秩序。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额,坚决纠正大班额现象。

(四)解决教师资质能力问题。对于不适应科学保教需要,习惯于“小学化”教学,不善于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游戏活动的,要通过开展岗位适应性规范训练,提高教师科学保教能力。对于家园合作不顺畅,容易被家庭教育“小学化”所绑架的,要通过学习、培训和研讨等形式,开展家园共育方式方法培训等,搭建家园沟通桥梁,增强幼儿园教师指导家庭教育的能力。对于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尤其民办幼儿园,要通过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的,要及时予以调整。

(五)制止小学非零起点教学行为。小学起始年级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按照规定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教学方案和计划,要符合国家课程标准及教材要求,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规范教学,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加快教学进度。对于小学起始年级未按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实施零起点教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以及在招生入学中面向幼儿组织小学内容的知识能力测试,或以入读指定幼儿园、幼儿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作为招生依据的,要坚决制止,并视具体情节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纳入年终考核记录。小学不得提前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学校要组织小学初始年级教师的零起点教学专题培训会,教育和引导教师坚持零起点教学,不得违规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

(六)师德师风、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教师继续教育情况、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情况。

(七)学校德育、体育、艺术和国防等教育开展情况、幼儿园的卫生防疫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安全卫生。

三、抽查监管对象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随机抽查事项对应的监管对象总数的5%,总数为3所。抽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

四、抽取执法人员范围和比例

教育局参与随机抽查的执法人员一共有11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从11名执法人员中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五、相关要求

(一)进行现场执法时,严格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57号)、《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工作条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教育指导纲要》等相关标准和指标要求进行检查,每组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

(二)执法人员实施实地检查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检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三)执法人员检查过程中,及时填写《幼儿园“小学化”治理工作督导检查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双随机、一公开”内部联合检查现场核查表》。相关负责人员现场核实签字。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章、违规、违法等行为,予当场纠正,依法、依规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时填写《检查督办卡》,责令限期整改。应予立案查处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进行,属于其它行政机关管辖的,应当依法移送其它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执法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笔录、拍照、问询等方式记录现场情况。

(四)执法检查人员检查结束后,及时填写《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局“双随机”部门内部检查结果公示表》。检查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的相关表格报办公室统一对外公示。

(五)严格工作纪律。检查人员对被抽取的幼儿园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保教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被检查单位的财物,不得谋取其它利益,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要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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