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2020-10-17 10:45浏览次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6日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加快推动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完善农村现代市场体系,进一步挖掘农村市场潜力,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围场县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号)文件精神和《河北省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河北省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商建设字〔2020〕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县域情况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位于河北省最北部,是“塞罕坝”精神的发源地,是河北省面积第一大县,承德市人口第一大县,全国唯一一个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这里有华北地区最大的人工机械林场,水草丰沛、森林茂密,常被人们誉为“水的源头,云的故乡,花的世界,林的海洋”。全县总面积9219.7平方公里,辖37个乡镇、312个行政村,总人口53.56万,其中满族、蒙古族人口35.56万,农村人口43.93万,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省十个深度贫困县之一。

  2016年,围场县被商务部确定为第三批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1个,县级电子商务物流分拣中心1个,建设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309个,覆盖全县37个乡镇和99%行政村,其中15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覆盖。整合了第三方物流快递企业8家,解决物流快递零散化问题,目前服务范围已辐射全县37个乡镇,309个行政村,基本实现了县城和乡村配送业务的全覆盖;积极与京东、阿里等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对接合作,建成京东围场特产馆1个,京东承德特产馆1个,京东承德扶贫馆1个,天猫食品专营店1个,淘宝C类店铺1个,拼多多企业店铺5个,本地有赞商城店铺1个,注册建设了“木兰缘”、“木兰围场”两个本地电商平台,培育了1个“围场马铃薯”县域公共品牌,注册了“木兰围场”“画木兰”2个商标,结合我县特色产业共打造上行农产品6个品类近30个单品;建设全县电商人才培训中心1个,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重点针对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大学生村干部、退伍军人、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服务站站长等人员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共175场,培训累计达15201人次,结合县内电商人才现状,选择一批具备电商讲师条件的人员,参加由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培训学院开展的电商讲师专题培训班,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学习,全县33人取得了T1级农村电子商务讲师证书,壮大了农村电商人才队伍。示范县项目于2018年5月全部实施建设完成,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验收组通过实地听取汇报,查阅相关档案资料,查看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审查专项资金使用帐目,回访受训学员以及示范县取得成效等对示范县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和综合评价,认为项目实施情况总体良好,达到项目计划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进度要求,项目资金管理较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关于资金使用的政策性要求,做到了专款专用,最终取得优秀成绩,位居全省第二名。2019年全县农村网络零售额实现2.24亿元。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为抓手,加强农村流通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产销对接,探索数据驱动,打造围场县综合示范“升级版”,构建普惠共享、线上线下融合、努力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畅通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进一步推动围场县农村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通过示范引导、统筹协调、政策支持和环境优化等方式,强基础、补短板,因地制宜选择建设改造内容,强力推进围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提档升级。

  (二)助力扶贫,靶向发力。以习近平新时代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为统领,向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加快补齐农村流通设施短板,完善全县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产销对接,让电商发展成果惠及更多贫困群众。

  (三)挖掘潜力,巩固提升。进一步挖掘我县农村电商发展潜力,促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化电商在农业农村中的应用,加强品牌培育,提升标准化水平,提高品控能力,推动电子商务与各行业的有机融合,促进农民稳定增收。

  (四)提档升级,示范推进。结合区位交通、产业资源等优势,引深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提升农村电子商务服务档次,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打造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发挥好综合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综合示范项目“升级”,显著提升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促进扶贫带贫、产销对接、便民消费等成效明显,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等指标整体增速高于全省农村平均水平。

  四、总体目标

  以实现“升级版”电子商务典型示范县为创建目标,进一步挖掘农村电商发展潜力,补齐之前项目建设中的弱项和短板,促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农村电子商务服务档次,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打造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发挥好综合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打造提升2个中心,即打造一个品牌网货研发供应中心和提升一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完善县域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即改造提升1个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升级改造行政村电商服务站点不低于总体服务站点数量的50%,即整合全县已有的309个村级服务站,从中严选155个(涵盖贫困村)进行升级改造;开展电商人才培训,培训人员1000人次以上,培养具备运营能力水平的实用人才200人以上,培训后新增年销售额1万元以上的网络店铺50个以上。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等指标整体增速高于全省农村平均水平。

  五、主要任务

  (一)完善县域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加强物流信息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将物流仓储由自由化向市场化转型,基本实现快递物流进村72小时送达。加强物流体系的服务功能,提高全县物流服务质量,提供网购网销商品的包裹接发、快递分拣、仓储配送、冷链服务和售后保障等全链条服务,完善服务功能,能够为当地企业、个人提供上下行全流程配送服务。聚合农村电商配送需求,促使配送服务下沉至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实现农副产品上行网销全国、工业品下行配送入户,构建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的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在工业品下乡实现提速降费的基础上推进农产品进城快递实效的提升和价格的根本下降,整体降幅不低于20%。

  1.升级改造现有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含办公设施设备、物流管理软件系统、仓储建设、配送车辆购置等),设置以上行为主的农产品仓,以下行为主的工业品仓,实现统仓统配,降低管理及物流成本。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初步实现智能化作业,提升仓储、配送效率,满足电商发货、配送时效性要求。

2.在旅游景区设立物流配送中心并根据需求建立冷库,增加物流配送车辆,更好的服务旅游景区内产品零售终端需求,更方便的服务全国各地来访游客。

3.在合适的乡(镇)所在地设立的农村服务网点为基础,设立乡(镇)物流中转仓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解决县级物流仓配中心与村级物流服务网点之间的中转。

4.升级具备条件的村级物流快递网点,在实现“物流配送+农村物流网点自提”功能的基础上,逐步推行“直投到户”模式。

  (二)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扩展升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功能,增强摄影、美工、策划、营销等服务,丰富品牌、标准、品控、金融、物流协同等功能,电商企业同比入驻率不得低于80%。支持乡镇、村电商服务网点服务体系升级改造,拓展便民生活、代买代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旅游出行等服务功能。优化提升现有电商平台,充分利用京东、淘宝等主流线上平台开展网络销售,利用网络社交媒体推广,促进农村产品线上线下销售的融合发展,特色馆或旗舰店农村产品上行数据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农业生产流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电商平台、区块链追溯技术服务企业等加强合作,根据标准体系提供标准检测认证服务,提高农村产品的品质控制和标准化水平。

  1.对现有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造,服务中心依托现有基础设施和场地,建设特色农产品展示区、跨境电商孵化区、培训电教室、创业孵化培训区等,具备电商孵化、跨境电商从业辅导、人才培训、营销策划、产品展销、企业入驻、摄影直播等功能。集中打造电商创业一站式服务内容,整合全县电商网商企业资源,形成电商集聚,以点带面创建示范效应,加强电商主体培育,通过为企业注册公众号、建设官网、提供网店运营等服务,强化传统企业向互联网电商企业的转型升级。

  2.在旅游景区设立产品展示中心、电商直播中心,借助每年上百万的客流把县域公共品牌推广出去,塑造形象、提升品牌知名度和价值,把更多更好的本地产品卖向全国。

  3.优选交通便利、人流量大、旅游沿线和有实际需求的站点升级成具有O2O展示展销功能的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站点建设改造后销售的产品80%以上为本地生鲜农产品或本地特色产品,优先支持农村电商精准扶贫产品参展,须能实现线下体验推广、线上下单支付、网订店取等功能,改造的站点不低于整体站点数量的50%,即整合全县已有的309个村级服务站,从中严选155个(涵盖贫困村)进行升级改造。

  4.打造一个品牌网货研发供应中心,依托现有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改造围场县农产品初加工中心,购置包含包装设备、分拣设备等初加工设备及物料,将围场县农特产品加工成为适合网络销售的快递运输的网货产品,主要包括分类分级和储藏保鲜等环节,减小农产品损失,提高当地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产品生产水平提高,并延长农产品保质期、提高运输率。

  5.建设打造围场县区域公用品牌,加强县域公用品牌的宣传营销和推介。产品研发设计、包装制作及包装形象展示、制作宣传影像图文等,利用互联网网红直播、社交媒体推广等形式实现线上平台推广宣传,扩大围场县域公用品牌知名度,提高围场农特产品溢价空间。打造围场县跨境电商品牌,筛选符合跨境电商标准和要求的产品,面向国际市场宣传推广。

  6.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农业生产流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电商平台、追溯技术服务企业等加强合作,根据标准体系提供标准检测认证服务,提高农村产品的品质控制和标准化水平。为本地农村产品开展溯源和质量认证提供服务,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扩大农产品质量追溯范围。

  (三)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支持商贸流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强传统企业与电子商务、金融保险、移动支付、就业引导等资源对接,促进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优化重组,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建立本地化、连锁化、信息化的商品流通网络。强化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及乡村级服务站点的下行功能,开展农村物流配送进村入户,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工业品下乡绿色通道和便利服务,主要解决工业品下行问题。

  1.打造“工业品下乡”服务站,优先在原有村级电商服务站点中挑选具备条件的站点(不符合条件的站点,需另行选址)。建立完善“直营便利店”社群电商运营服务模式,解决工业品下行问题。农村电商服务站要实现为当地村民提供商品代购、产品代销、信息采集、发布、进货、在线配送、快递收发、农产品在线销售等服务。经过农村电商服务站建设解决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和工业品下行问题,让农民群众享受与城市居民同质量的生活环境和公共服务。

  2.结合各乡(镇)、村的消费水平、消费习惯等情况,做好快消品、日化品、食品等各类产品的选品和配送,以切实满足乡、村用户的生活需求和消费需求。

  3.推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重点建设本地化连锁化的服务和营销体系,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农村流通水平。为企业提供必要的商务服务,帮助当地企业除了在提供有保障的产品与服务外,为客户提供更多的体验,帮助企业完成传统生产加工企业到互联网企业的转换。

  (四)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开展电商创业增值培训,注重跨境电商人才培训,建立农村电商培训转化机制,加强电商培训与用工就业、创新孵化的对接和引入。按照“把握趋势、更新观念、提升技能、服务发展”的原则,采取“分级培训、分类培训”方式,重点强化培训机制,注重培训质量。项目建设期开展各类电商培训不低于1000人次,培养能开设网络店铺并独立开展运营服务的实用人才200人以上,培训后新增年销售额1万元以上的网络店铺50个以上。

  结合农村双创和农村电商扶贫,积极引导有能力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培训,对有能力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培训要实现全覆盖,加强线上培训。加强网店(微店)开设运营、网商(微商)营销、跨境电商平台运营、跨境电商实操、新媒体传播、电商物流和客服、直播带货、社交电商、软件应用和操作、成功案例分析、互联网品牌包装等互联网应用培训,培训电子商务专业人才重点强化培训机制,注重培训质量而非数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针对村站站长、创业人员以实操为主重点培训,提升美工、产品设计、宣传、营销等实操技能;注重培训后服务而非“一锤子”培训,建立农村电商培训转化机制,加强创新孵化,培训后注重新增网商、微商的孵化成果。

  (五)强化电商精准扶贫工程。以精准扶贫为导向,对前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贫困户予以重点帮扶,细化电商精准扶贫措施,灵活运用产业扶贫、创业扶贫、合作扶贫等多种形式,加大对贫困户农村产品上行和产销对接的支持力度,带动贫困户增收,促进贫农村电子商务实现可持续发展。

  六、资金安排

采取合理方式,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主要立足于弥补市场失灵,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完善县域物流共同配送体系。支持建设完善县域物流配送体系,整合商贸物流快递资源,发展生鲜物流和冷链物流工程,开展共同配送,降低物流成本;结合我县实际需求合理规划,在县域节点建设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发展智慧物流;支持农村地区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建立本地化、连锁化、信息化的商品流通网络;协同公共服务中心开展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销等业务。物流配送人员在合理情况下优先使用贫困户。用于物流体系建设的资金比例原则上不高于20%(200万元)。

2.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建设县域公共品牌建设及营销推广,申请质量认证等品牌资质,推出产品标准化、建立县域公共品牌授权管控体系。支持农村产品(含农副产品、手工艺品、乡村旅游、民俗等特色产品及服务等)分级、包装、预冷等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设施,完善产、供、销全链条服务,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促进农民增收。支持农村传统流通企业转型升级,重点建设本地化连锁化的服务和营销体系,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农村流通水平。用于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400万元)。

3.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改造,为县域提供电商发展整体规划、电商资源引进、供销对接、人才对接等电商公共服务运营、县域企业电商能力培养、县域电商服务策划组织、县域电商发展协调、县域电商宣传等电商赋能类工作。统筹推进品牌、标准、品质控制、金融、物流、培训、集中采购、直供直销等服务。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应坚持市场化原则,突出服务,强化可持续运营机制。硬件建设应坚持实用、节约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设备、闲置厂房。县级公共服务中心资金使用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150万元)。

4.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体系。支持乡镇、村级电商服务体系的建设改造,站点选址及人员优先向具备条件的贫困户倾斜,融合商贸、邮政、供销、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拓展便民生活、代买代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旅游出行等服务功能,推进智慧乡村服务应用。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建设改造资金使用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100万元)。

5.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支持对各级领导干部、各类企业、合作社员、创业青年、具备条件贫困户等开展相应层次、相应内容的农村电商培训。重点强化培训机制,注重服务质量而非数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提升美工、产品设计、宣传、营销等实操技能;注重培训后服务而非“一锤子”培训,建立农村电商培训转化机制,加强电商培训与就业用工的对接,加强创业孵化。如实做好培训记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资金支持比例不低于15%(150万元)。

6.示范县项目应侧重于农村流通体系完善。包括农产品上行营销、工业品下乡、供应链打造以及物流体系升级等内容,原则上对于基础建设部分资金投入不得超过之前使用资金的50%。

项目资金支持比例原则上按上述规定执行,因项目需要确须调整的应控制在2%以内。中央财政支持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购买流量支出及食宿费、人员工资、水、电、油等日常经营性支出,有关支持项目应开放共享。

七、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0年9月-10月)

  制定《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局)统筹推进,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采取招标方式确定示范项目承办企业,与承办企业签订项目实施协议,有效推进项目实施。

  (二)实施阶段(2020年11月-2021年9月)

  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县域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等项目内容的实施,全面达到规划工作目标,提升农村电商整体工作水平。

  (三)评价验收阶段(2021年10月)

  依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情况、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的自查,组织县内相关部门进行预验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按照相关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要求及项目招投标文件,对综合示范项目进行验收。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并将验收报告(含综合示范开展情况、成效)及资金审计报告,报省、市两级商务部门备案。

  (四)总结推广阶段(2021年11月-2022年4月)

  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验收通过后呈报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国家商务部验收,同时,总结工作经验,发挥示范效应,结合我县实际,全面推动电子商务与各行业深度融合,打造企业入网、全民触网的良好发展新格局。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级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协调改进,以保证综合示范工作扎实有效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局),由刘福恩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组织协调统筹布局本辖区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利用网络媒体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各项举措,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发挥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分工协作。县商务部门为综合示范项目实施部门,财政、扶贫等部门为项目监管部门,要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按照扶贫扶到点上、扶到根上的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进度,并将廉政建设与综合示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保障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等工作顺利完成。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联动,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全力做好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各涉农主管部门,要主动服务,积极指导培养各自行业内农产品网络销售。商务、县社、工信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搞好便捷化服务。各金融机构要创新思路,积极推出符合网络创业资金需求特点的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市场监督、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维护公平公正的经营秩序,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四)加大政策配套。研究制定促进通信、金融与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结合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发展状况,适时制定奖扶办法,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项目建设的扶持。

  (五)推进政务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公开栏,及时、全面公开综合示范实施方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要求、项目承办单位名称、扶持资金额度、完成时限、绩效目标、确定财政扶持该项目的决策文件、项目承办单位责任人等,定期公布项目建设进度,有关内容不得散见于网络。公开举报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六)做好总结推广。及时发现和总结示范工作中出现的典型经验与做法,及时汇总、归纳和报送农村青年创业创新、农产品网销、农村物流解决方案、电商扶贫脱贫、企业运营模式等典型案例,促进相互间借鉴交流。

附件:1.围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

      2.围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各部门职责分工表

      3.河北省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升级版)

附件1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甄毓敏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伟光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牛英泽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耀文  县脱贫办主任

温常军  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刘福恩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商务)

申  军  县财政局局长

康海坡  县扶贫办主任

那树兴  县审计局局长

王金波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爱民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石俊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栓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  晟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王海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立国  县供销总社主任

李亚男  团县委书记

万丽果  县妇联主席

崔来军  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信)副局长

李雪松  中国邮政围场分公司经理

张国新  中国联通围场分公司经理

邢晓军  中国移动围场分公司经理

胡振海  中国电信围场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刘福恩兼任。


 

附件2


围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各部门职责分工表

序号

部门

名称

主要职责

1

商务局

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示范项目工作;制定围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资金安排意见的编制工作,会同县财政局通过招标确定示范项目承办运营主体。负责检查指导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信息汇总工作,定期现场查看承办企业项目进展情况,并形成记录文件。

2

财政局

负责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拨付和监督,督导承办企业建立专账核算,确保资金使用方向合规、程序规范、票据完整;定期查看承办企业资金使用情况,并形成记录文件。

3

扶贫办

负责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数据,引导贫困户开展网络销售,及时掌握销售数量、金额和增收效果等情况并形成记录。

4

宣传部

负责统筹协调电视台、网络媒体对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工作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氛围;政府公众平台宣传协调。

5

人社局

配合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利用相关政策做好电商人才培训,建立多层次培训体系,针对政府、企业、农民等提供基础普及性的公开、免费培训,针对农村青年等有电商创业需求提供市场化或公益性增值培训;提供就业辅导、创业孵化、大学生返乡创业等相关政策支持;对已培训人员定期统计从业及创业情况。

6

市场监管局

负责做好农产品认证、服务鉴定等工作,协助承办企业制定农产品流通标准;建立农村电商市场秩序监管机制;建立电商信用评价制度。

7

农业农村局

负责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推广、认证、质量检测等工作;组织农产品基地建设,协助项目承办企业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推进骨干农业企业与电商对接开展电子商务活动,推动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提高县域农产品网络销售额。

8

团县委

负责发动和组织城乡青年参加电商培训,开展电商创业、就业活动;打造青年电商创业典型。

9

县妇联

负责发动和组织农村妇女参加电商培训,开展电商创业、就业活动,挖掘农村妇女电商创业典型。

10

乡(镇)

配合做好电商站点选址、调整及相应监管工作;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电商培训,引导贫困户开展网络销售,各乡镇分别落实1名电子商务信息服务人员,负责收集生产、生活资料需求信息,电子商务参训人员的组织,整合辖区特色农产品的展示展销等工作,做好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协调和配合工作。

11

其它成员单位

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3


河北省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升级版)

项目指标

评价内容

 

一级

二级

组织

管理

规范

18

组织管理

10

建立示范县负责同志牵头、多部门参与的组织领导机构(1);建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工作协调机制,能够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提高政府服务水平(1);出台电商发展扶持政策(1),工作方案因地制宜、可操作(1);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分析和安排部署综合示范工作(1);


结合县域实际制定了科学严谨的综合示范工作方案,提出合理的工作目标、时间节点,且工作方案得到基本落实(1);


制定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1);按照部、省相关文件要求,县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定期现场指导、监督、检查(1);承办企业建立项目专账,认真执行财务制度,原始票据完整有效(1分);项目资金的使用方向合规,拨付和使用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1分);


公开透明

与规范

4

网络公开综合示范工作方案、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设立征求意见窗口或纪检、审计举报窗口(2);

不完整不得分

不及时倒扣分

及时在网络公开已经确定的中央财政资金扶持项目基本信息,内容包括确定财政扶持该项目的政府决策文件、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要求、项目承办单位名称、扶持资金额度、完成时限、绩效目标、承办单位责任人等,并每月更新项目建设进度,同时设立征求意见窗口或纪检、审计举报窗口(2);

信息统计

1

按综合示范要求,项目承办单位向示范县提供交易和活动信息情况,示范县与承办企业签订相关协议,按要求与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对接,并及时、准确、完整填报信息(1);


宣传推广

3

发展模式、典型经验或做法被主流媒体报道或被主管部门在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中央级(3),省级(1);


政策

措施

成效

82

县域物流共同配送体系

13

县级仓储配送中心设施设备齐全,服务功能完善,集零担、县内速配、快递等物流业务与供应链管理业务于一体(3);通过县级电子商务快递分拣中心向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提供双向物流服务、由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向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提供双向物流服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为农村居民提供配送和自提服务,基本实现快递物流进村72小时送达(2);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冷链物流体系,有冷藏柜、冷链物流车等(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地区可与当地冷链物流企业进行合作),与省级冷链监控平台实现对接,(3


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物流、快递、供销、商贸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发起建立县乡村三级物流快递共同配送联盟,整合物流快递企业5家以上(3);物流整体上下行费用降幅达到20%2);


政策

措施

成效

82

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

30

营造电商氛围,提升风貌,优化提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的公开性及服务性,支持人才培育、创业孵化,提高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入驻率,企业同比入驻率不得低于80%1);

该设备配备要求

为最低要求,各县

可根据实际添加

站点升级成具有O2O展示展销功能的站点,站点改造后销售的产品80%以上为本地生鲜农产品或本地特色产品、民俗产品,能实现线下体验推广、线上下单支付、网订店取等功能,改造的站点不低于整体站点数量的50%2);

已创建过电商综合示范项目的县,站点具备便民生活、代买代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旅游出行等服务功能(1);整合本地邮政、供销、快递、金融等资源不低于7家(1);月交易额不低于2000元(1);


制作电商宣传片,能够在全县各村站、街道等,对电子商务进行宣传推广,引导农民积极参与电商创业。(1


建立了专业团队或引入农村电商服务企业、电商企业至少3家,具备摄影、美工、策划、营销等服务,丰富品牌、标准、品控、金融、物流协同等功能(3);


建立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不能够有效衔接,不具有开放性,不能够向社会提供市场化服务(-8);


对县域基本情况档案或报告进行实时更新,档案或报告资料完善,更新及时(2);销售措施合理且落实到位;(2)。


公用品牌全网推广有显著成效,相关VI标识完善到位(2);带动县域内5个以上农业企业品牌或地方特色产业品牌在淘宝、京东、苏宁、拼多多电商扶贫频道等电商平台销售,年销售额不低于20万(2);


具备网销网购商品的品控分拣、打包配送等功能,涵盖集采统储、互采分销、统仓统配、统配统送及协调售后服务等相关功能(3);


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农业生产流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电商平台、区块链追溯技术服务企业等加强合作,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并能够提供标准检测认证服务(3);


在县域范围内引入5-8家企业、合作社等主体加入溯源系统,并取得销售成效,有力地推动农村产品上行的(2


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有增长但低于平均水平(1);


农村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有增长但低于平均水平(1);


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

6

支持农村地区商贸流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建立本地化、连锁化、信息化的商品流通网络(2);


为企业提供必要的商务服务,为客户提供更多的体验,帮助企业完成传统生产加工企业到互联网企业的转换(2);



相关解读:《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