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商建设字[2020]3号)和围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公开招标,确定了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承办主体。现予以公示:
1、中标承办主体: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鑫达商贸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刘景明
2、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4日-2020年12月18日
3、公示期间可向围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意见,同时接受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314-7528259,联系人:张玉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