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12/2020-03257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 |
成文日期: 2020-12-07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了满足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对前期流失的看护大队岗位和巡特警大队岗位警务辅助人员进行补充,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民主、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的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培训、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人数:男性10名。
岗位设置:巡特警大队岗位5名,看护大队岗位5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2.围场县户籍或生源地(截止2020年12月6日,需具有围场县户籍,高校毕业生户口迁出尚未迁回的,需由派出所出具户籍迁出情况证明);
3.年龄18至30周岁(1990年12月7日-2002年12月6日出生);
4.高中、中专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5.身高:男性1.70米(含)及以上;
6.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7. 无文身、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其他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
8. 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优先录用。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毕业生,不能报考。
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曾被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12月7日—2020年12月11日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9:00-2020年12月1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工作同步进行。
应聘人员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小二寸近期免冠彩照6张。报名时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现场对报名资格、身高、是否有文身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表。
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318室(围场镇外环路88号)。
咨询电话:0314-7710050
(三)考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男子1000米跑。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
体能测试时间和测试地点: 以具体通知为准
体能测试当日应聘人员携带二代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的具体地点、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参加面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二代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
1、考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高低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如出现考试成绩相同,体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2、辅警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
3、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政审,政审考核时间及内容以电话通知为准。辅警政审参照人民警察的政审标准,政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及管理
招聘的人员属临时聘用人员,不占编制,由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制管理。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非经国家规定的人民警察(公务员)招聘程序不能转录为人民警察(公务员)。
1.此次招聘人员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3个月,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用人单位岗前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有以下情况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1)受到刑事处分或治安处罚、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及其他有过错行为或重大过失行为的;(2)由于工作需要和岗位本身的原因,要求变更工作岗位,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变更的;(3)按照《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不合格的。
五、薪酬待遇
工资及保险参照《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暂行标准》执行,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转正后巡警岗位2820元/月(含绩效工资300元/月以及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看护岗位3014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六、其他相关事项
警务辅助人员参照人民警察纪律和规章制度进行日常管理。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