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467/2020-02193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分局 |
成文日期: 2020-06-19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承德川祥新材料有限公司炉窑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承德川祥新材料有限公司(盖章)
编制日期:二〇二〇年六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项目名称 | 承德川祥新材料有限公司炉窑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单位 | 承德川祥新材料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 | 汤化然 | 联系人 | 汤化然 | |||||||||||||||||||||||||||||||||||||||||||||||||||||||||||||||||||||||||||||||||||||||
通讯地址 |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腰站左家店村2组 | |||||||||||||||||||||||||||||||||||||||||||||||||||||||||||||||||||||||||||||||||||||||||
联系电话 | 1883****066 | 传真 | 邮政编码 | 068450 | ||||||||||||||||||||||||||||||||||||||||||||||||||||||||||||||||||||||||||||||||||||||
建设地点 |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腰站左家店村2组承德川祥新材料有限公司 | |||||||||||||||||||||||||||||||||||||||||||||||||||||||||||||||||||||||||||||||||||||||||
立项审批 部门 | -- | 批准文号 | -- | |||||||||||||||||||||||||||||||||||||||||||||||||||||||||||||||||||||||||||||||||||||||
建设性质 | 技改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热力生产和供应 D4430 |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 | |||||||||||||||||||||||||||||||||||||||||||||||||||||||||||||||||||||||||||||||||||||||
总投资 (万元) | 10 |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 10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100% | |||||||||||||||||||||||||||||||||||||||||||||||||||||||||||||||||||||||||||||||||||||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 2020年8月 | ||||||||||||||||||||||||||||||||||||||||||||||||||||||||||||||||||||||||||||||||||||||||
工程内容及规模: 承德川祥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1月,位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腰站左家店村2组,2018年9月委托承德市环境保护总局编制完成了《承德川祥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覆膜砂、烘干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19年9月5日取得了专家组的一期工程(烘干线生产线)验收意见。 承德川祥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二段煤气发生炉为公司提供生产用热,由于二段煤气发生炉运行过程中能耗较高,增加了公司的生产成本。因此,为进一步降低能耗,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公司决定投资10万元增加1台醇基燃料炉窑,将原有二段煤气发生炉淘汰,项目技改完成后,能够满足项目生产用热要求,项目仍维持现有工程规模不变。 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不属于限制类及淘汰类,为允许类,亦不在《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限制类及淘汰类之列,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项目名称 承德川祥新材料有限公司炉窑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 承德川祥新材料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 技改 4、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5、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腰站左家店村2组,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1°56'47.59"、东经117°53'21.39"。项目四周为田地,西侧紧邻清泉河。距项目厂界最近的敏感点为东侧68m处左家店村2组。 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周边关系见附图2。 6、项目占地 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2000m2,本项目在原有两段式二段煤气发生炉位置进行技术改造,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 7、建设规模 本项目新增1台醇基燃料炉窑,并利用原有1根24m高烟囱DA001,原有两段式二段煤气发生炉淘汰,项目醇基燃料炉窑规模见表1。 表1 项目醇基燃料炉窑建设规模
8、建设内容 本项目新增1台醇基燃料炉窑,并利用原有1根24m高烟囱DA001,原有两段式二段煤气发生炉淘汰,主要建设内容见表2。
表2 主要建设内容变化情况一览表
9、主要生产设施 本次技改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变化情况见表3。 表3 项目主要设备变化情况一览表
10、能源消耗 本次技改项目为新增1台醇基燃料炉窑,新增醇基燃料能源用量,醇基燃料能源消耗情况见表4。 表4 能源消耗一览表
11、公用工程 ①给排水 本次技改项目为新增1台醇基燃料炉窑,无生产用水,原有两段式二段煤气发生炉淘汰,不涉及新增给排水量。 ②供电 项目由腰站镇供电所提供,依托现有工程的供电系统。 ③供热 本次技改项目新增1台醇基燃料炉窑,原有两段式二段煤气发生炉淘汰可以满足生产用热要求。 ④醇基燃料 本次技改项目为新增1台醇基燃料炉窑,原有两段式二段煤气发生炉淘汰,新增醇基燃料年用量750t,可以满足项目用气需求。 12、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职工人数,现有工程劳动定员10人,工作制度不发生变化,仍实行单班工作制,每班生产8小时,年生产300天。 | ||||||||||||||||||||||||||||||||||||||||||||||||||||||||||||||||||||||||||||||||||||||||||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1、承德川祥新材料有限公司简介 承德川祥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1月,位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腰站左家店村2组,2018年9月委托承德市环境保护总局编制完成了《承德川祥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覆膜砂、烘干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19年9月5日取得了专家组的一期工程(烘干线生产线)验收意见。 2、与本项目有关的现有工程污染情况 根据现有工程环评报告及企业提供的数据文件,确定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 (1)大气污染物 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工艺中产生的少量粉尘,以硅砂为原料,经擦洗工序处理后用于烘干工序,砂子比重大、颗粒粗,产尘量较小,沉落速度快,厂界外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两段式二段煤气发生炉产生的煤气,经燃烧后产生热量和废气,即热烟道气,热烟道气携带物料中的粉尘经引风机、脱硫塔后由18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中炉窑标准,同时满足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冀气领[2018]5号中关于工业炉窑烟气排放要求。 (2)废水 该项目生产中煤气除尘脱媒焦油过程使用冷却水,烘干机燃烧废气湿式脱硫产生生产废水。除尘脱媒焦油过程冷却水循环水量1m3,每天蒸发损失量1m3,不外排。湿式脱硫使用氢氧化钠水溶液循环,氢氧化钙再生,脱硫液循环使用,循环量6m3,每天蒸发损失量3m3,不外排。 职工办公产生生活污水,厂区设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生活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烘干机、混砂机、振动筛、提升机、包装机、鼓风机、循环水泵、引风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声级值在75~85dB(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4)固体废物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筛选过程产生的石块产生量为2.5t/a,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处理。二段煤气发生炉炉渣产生量10.05t/a,粉煤灰产生量1.19t/a,炉渣、粉煤灰作为建筑材料原料出售,不外排。湿法除尘脱硫产生的污泥产生量1.5t/a,脱硫污泥定期清理,作为建材原料出售。 煤焦油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定期送垃圾填埋场。 3、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汇总 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5 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单位t/a
4、现有工程总量控制指标 现有工程污染物总量为:SO2:/t/a;NOx:/t/a;COD:0 t/a;NH3-N:0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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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位于河北省最北部,地处北纬41°35′~42°40′,东经116°32′~118°14′,其东、西、北三面分别与内蒙古自治区的喀喇沁旗、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多伦县接壤,西南和南面分别与承德市的丰宁满族自治县、隆化县相连,是华北地区通往内蒙古自治区和东北地区的交通要道之一。县域东西长138km,南北宽118km,总面积9219.72km2,按行政区划面积排序为河北省第一大县。县城位于县境中部,距承德市区138km,距北京市区384km,距省会石家庄643km。 本项目位于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腰站左家店村2组,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1°56'47.59"、东经117°53'21.39"。项目四周为田地,西侧紧邻清泉河。距项目厂界最近的敏感点为东侧68m处左家店村2组。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周边关系见附图2。 2、地形地貌 围场经济开发区区域第四系岩性为中更新统,厚度在15-30m之间,红色、黄灰色及土黄色土层;全新统,厚30m,砂砾石层灰碎石层淤泥亚粘土,主要为现代河床。园区所在位置属于坝下冀北山地地貌单元,山峦起伏,沟壑从横,主要由低山、黄土台地和谷地等构成。低山海拔1000m以下,多为火成凝灰岩流纹岩构成,山坡度在20~40m之间,侵蚀沟较多;黄土台地在710~1200m之间,台地又分平台、冈梁。 3、水文地质 围场县按区域水文地质分区属高山水文地质亚区。按含水特性可分为基岩裂隙含水岩组和松散岩类孔隙含水岩组两种类型。 ⑴基岩裂隙含水岩组 分布裂隙水分布在地形陡峭的分水岭部位,地开坡度大,风化壳厚度薄,降水很快以地表径流流失,入渗量小,地下水较贫乏,而山坡坡角或地势低洼部位以及河(沟)谷部位,风化壳相对厚一些,易于大气降水的入渗补给,地下水较丰富,断裂(层)影响带或岩体与围岩接触部位是裂隙水的主要富集地带。富水性因岩性和裂隙发育程度不同,差异性较大。 ⑵松散岩类孔隙含水岩组 主要分布于山区河(沟)谷地带、山间盆(洼)地及(坝上)高原。较大河谷的中下游地带,河谷较为宽阔,局部形成河谷盆地,含水层较厚,为孔隙水的富水地段,是城镇厂矿的主要供水水源。而主河谷的上游太支河(沟)谷部位,水力坡度较大,含水层较薄,富水程度明显变差。山间盆(洼)地因规模很小,第四系松散堆积物颗粒较细,厚度较薄,富水性中等。(坝上)高原孔隙水,主要富集于小滦河河谷两侧及洼地处,尤以御道口以西最为富水,而远河(沟)谷地带水位埋藏深,较为贫水。该含水岩组是本区域具有开采价值的主要含水岩组。 绝大部分地下水为低矿化淡水,矿化度一般小于0.5g/L。地下水化学类型主要为HCO3-Ca、HCO3-Ca.Mg、HCO3.SO4-Ca型水。 本项目所处区域第四系岩性为中更新统,厚度在15~30m之间,红色、黄灰色及土黄色土层;全新统,厚30m,砂砾石层灰碎石层淤泥亚粘土,主要为现代河床。园区所在位置属于坝下冀北山地地貌单元,山峦起伏,沟壑从横,主要由低山、黄土台地和谷地等构成。低山海拔1000m以下,多为火成凝灰岩流纹岩构成,山坡度在20~40m之间,侵蚀沟较多;黄土台地在710~1200m之间,台地又分平台、冈梁。 项目所在地势较平坦,坡度缓,为缓坡地、地平地地貌类型。 围场是滦河、辽河两大水系的主要发源地之一,是天津重要水源涵养地和防止北部风沙侵袭北京、天津的“天然屏障”,肩负着为北京阻沙源、为天津蓄水源的特殊生态保护职责。 围场的水资源主要是自产水资源,无客水入境,水资源属于大气降水补给型,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5.1778亿m³,境内有伊逊河、小滦河、蚁蚂吐河、吐力根河、西路嘎河、阴河等主要河流,阴河自西北流向东南,进入内蒙古赤峰市境内,吐力根河由北向西南流入内蒙古多伦县境内,小滦河、伊逊河、蚁蚂吐河均由北向西南流入隆化县境内。县境内河流蜿蜒曲折,坡陡水急,水质良好。受雨水补给影响,流量变化大。可分为两大基本水系,即滦河水系,流域面积为6273.8km2;辽河水系,流域面积为2945.9km2。 ⑴伊逊河 伊逊河是滦河支流之一,发源于河北省围场县哈里哈老岭山东麓,在滦平县西地乡下湾子村汇入滦河,全长214km,流域面积6689km2。 伊逊河自围场县老岭山东麓翠花宫南流经小南够厚,纳母子沟后始称伊逊河,南流至棋盘山,左岸纳五道川河,然后东南流经小锥子山,右岸有大唤起河汇入,至龙头山右岸有道坝子河汇入,下流至围场镇左纳湖泗汰沟,有纳吉布汰沟,过围场后流至小簸箕掌在左岸有不澄河汇入,下至四合永镇合字村右岸由黄土坎河汇入,而后汇入庙宫水库,出库后左岸有四道沟汇入,至横河子村进入隆化县,在隆化境内先后有东杨树沟,疙瘩营西沟等支流和最大支流蚁蚂吐河汇入,向下蜿蜒迂回于山中至二道河子后进入滦平县,在滦平县内二道沟门附近右岸纳哈叭沁川后在下湾子村汇入滦河。 伊逊河流域抵触燕山山脉中段土石山区,坡面土层较厚。狗和密度大,切割深,山高坡陡,易冲刷。境内地势北高南低,群山环抱,地势差异大。流域内植被较好,覆盖率达47%以上。 伊逊河流域属于温带半干旱半湿润、大陆性季风型冀北山地气候,四季分明。年降水量在450—550mm之间。伊逊河下游韩家营水文站历史最大洪峰流量2486m³/s,实测最大洪峰量为1958年的2020m³/s。流域内建有庙宫大型水库1座,钓鱼台中型水库一座及二道川、扣花营、台子水、黑山口等小型水库。 ⑵庙宫水库 庙宫水库位于围场县四道沟乡庙宫村,是滦河水系伊逊河干流上一座以防洪为主,兼顾灌溉、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大(2)型水利枢纽工程,水库控制流域面积2370km2,总库容1.83亿m3。 水库于1959年初建,1970年续建,1976年安全加固,1978年6月建成。由于水库淤积严重,2003~2005年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大把、溢洪道加固和新增排沙洞等。水库工程主要包括:主坝、副坝、正常溢洪道、非常溢洪道、泄洪道、输水洞、排沙洞及电站等建筑物。 5、气候气象 围场县地形复杂,气候多样,北部坝上地区属于温带大陆性蒙古高原季风气候,气温低,降水少,风大沙多,无霜期短;西北部和中南部属于北温带大陆性燕山山地季风气候,气温较高,降水较多,两地气候差异较大。 年平均气温在-1.4-4.7℃之间,自南向北递减,南部4.5-4.7℃;中部3.0-4.5℃;坝上<1.5℃。极端最低气温-42.9℃,极端最高气温38.9℃。全县霜冻区域差异较大,中南部无霜期为128天,西北部为111天,坝上为63天。 年平均降水量380-560毫米之间,在空间分布和时间分布上极不均匀,以伊逊河为中心,向东西两侧递减。全县年蒸发量为1462.9-1556.8毫米,等于年降水量的三倍多。蒸发量坝上多于坝下,全年以冬三月(12-2月)最少,平均小于50毫米;5-6月最多,在200毫米以上。 由于受大陆性季风气候的影响,冬春季(10-4月份)多刮西北风,夏、秋季(5-9月份)多偏南风。风速平均为2-4米/秒,由南向北递增。春季最大,平均风速为2.4-4.9米/秒;冬季次之,平均风速为2.1-4.6米/秒;秋季小于冬季,平均风速为1.8-3.2米/秒。 围场日照充足,总的趋势是北部少于南部。坝上高原区年平均日照为2577-2832小时,日照百分率为58-64%;南部年平均日照为2832小时,日照百分率为64%。 6、土壤植被 区域土壤土质类型分为2个土类、3个亚类、9个土属、48个土种。 表6 土壤质地类型表
项目所在地的土壤以褐土为主,河两岸有草甸土分布,交接洼地有沼泽土分布,河东岸迎风坡面分布风砂土。褐土以淋溶褐土为主,在淋溶条件下,粘粒下移,心土有粘化现象,表层碳酸盐随水下移或侧移,盐基基本饱和。土壤呈微碱性,地下水位低,通气良好,土色以棕、棕褐为主。 7、矿产资源 围场县矿产资源较为丰富,以非金属矿为主,主要有硅砂、沸石、莹石、油母页岩、玄武岩等,其中硅砂储量3亿吨,居河北省第一位。已探明的矿产有36种,开发利用的20种,是全国规模较大的造型材料生产基地,适合于大规模开采。全县境内已知煤产地15处,其中无烟煤4处,褐煤11处,无烟煤分布在县境东南部的水泉沟、铁匠沟及松岭沟一带,褐煤和柴煤分布在县东部一带。 萤石分布较广,全县境内已知矿产地34处,主要分布于满汉土-棋盘山一带及多本-协力永至张家湾一带。 县内已知沸石矿产地5处,主要分布在哈拉吗嘎沟、十三号沟、厂沟、一棵松及三道林子一带及牌楼、道坝梁至鹿圈、腰站、银窝沟、四合永一带。 8、动、植物资源 据《围场县种子植物名录》记载,全县植物共有70科,206属,602种,依分布状况可分两类:一类属于坝上高原型;一类属于中山、浅山型。从利用上可分为一般林与特种林、水土保持及固沙、薪炭、牧草、药用、食用、工业原料及观赏八大类。坝下西部和东南部植物主要为华北区系成分,针叶树除云杉和华北落叶松外还有油松,主要阔叶树有白桦、枫桦、糠椴、蒙椴等,个别地方还有天然华北落叶松纯林,山地灌木主要有山杏、平榛、虎榛、胡枝子、绣线菊等。 按野生动物区系划分,围场属古北界华北区、蒙新区和东北区的交汇地带。据调查,全县野生动物有5纲24目50余科150余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5种,二级保护动物28种,属河北省重点保护动物10余种,经济价值较高并可狩猎的动物有野猪、野兔、狐、旱獭、黄鼠、花鼠等。 9、旅游资源 近年来,围场县大力发展服务业,打造休闲旅游品牌,抢抓河北省打造环京津休闲旅游产业带的战略机遇,做大做强“木兰围场”休闲旅游品牌,挖掘历史文化底蕴,加快旅游商品开发,大力发展农家游,丰富旅游产业内涵,通过木兰围场森林草原节、坝上风光摄影节等节庆活动、拍摄旅游宣传片、制作风光画册、创作主题歌曲等活动,社会知名度显著提高,游客接待量及旅游收入稳步上升,2010年全年共接待游客12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8.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3.8%和100%,围场旅游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目前,围场旅游还处于初步开发阶段,较成熟的景区集中在坝上及西部地区,如御道口、塞罕坝、红松洼及五道沟景区,坝上坝下旅游差距大,棋塞公路沿线农家乐旅游已具有一定规模,东庙宫、山湾子温泉等其他旅游资源处于待开发状态,旅游基础服务设施较差,有待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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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本项目评价引用承德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2018年承德市环境状况公报》常规监测数据,其环境质量状况如下: 1、环境空气 根据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9年5月发布的《2018年河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承德市相关数据进行判定,具体见表7。 表7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根据质量公告,项目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不达标因子为PM10、PM2.5。 2、地下水 项目区域地下水水质良好,地下水环境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 3、地表水 伊逊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4、声环境 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5、土壤环境 项目区域土壤环境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 | ||||||||||||||||||||||||||||||||||||||||||||||||||||||||||||||||||||||||||||||||||||||||||||||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本项目位于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腰站左家店村2组承德川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评价区域内无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革命历史古迹等特殊环境敏感点。根据项目特点及环境特征,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见表8。 8 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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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1、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2、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3、伊逊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4、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5、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的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 表9 环境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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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1、运营期醇基燃料炉窑烟气中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中炉窑标准,同时满足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冀气领[2018]5号中关于工业炉窑烟气排放要求。见表10。 表10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单位:mg/m3
2、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表11 项目噪声排放标准
3、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规定 | |||||||||||||||||||||||||||||||||||||||||||||||||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及《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确定为:SO2、NOX、COD、NH3-N,特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外排,不涉及COD、NH3-N废水重点污染物的排放。因此,废水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值:COD:0t/a、NH3-N:0t/a。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重点污染物以排放标准核算的排放量结果详见表12。
表12 废气重点污染物达标排放量核算一览表
因此,本次技改项目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值为:SO2:0.151t/a、NOX:0.132t/a、COD:0t/a、NH3-N:0t/a; 本次技改完成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 SO2:0.151t/a,NOx:0.132t/a;COD:0t/a;氨氮:0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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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本次技改项目只新增1台醇基燃料炉窑,原有两段式二段煤气发生炉淘汰,现有工程其他工艺不发生变化。 烘干:将擦洗砂用醇基燃料燃烧机燃烧产生的烟气烘干。项目醇基燃料炉窑采用清洁能源+布袋除尘器处理+24m高排气筒排放。 筛分:对烘干砂进行粒径分选,以形成不同规格的成品,同时兼有除杂作用。 包装出售:对成品进行装袋包装,入库待售。 本次技改项目主要污染物为醇基燃料炉窑烟气和风机等设备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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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工序: 施工期: 本项目不新建厂房,不进行土方施工,主要是对新建醇基燃料炉窑进行安装。主要污染工序为设备安装噪声。 运营期: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醇基燃料炉窑烟气。 2、噪声:主要为风机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声级值在75~90dB(A)之间。 3、固废:本次技改项目为新增醇基燃料炉窑,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固体废物产生。 |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 名称 | 处理前产生浓度 及产生量(单位) | 排放浓度及 排放量(单位) |
大 气 污 染 物 | 烘干工序醇基燃料炉窑烟气 | 颗粒物 | 2410mg/m3,1.368t/a | 12.07mg/m3,0.291t/a |
SO2 | 14.45mg/m3,0.151t/a | 14.45mg/m3,0.151t/a | ||
NOX | 12.7mg/m3,0.132t/a | 12.7mg/m3,0.132t/a | ||
水 污 染 物 | -- | -- | -- | -- |
固 体 废 物 | 除尘器 | 除尘灰 | 1.078t/a | 收集后回用,不外排 |
噪 声 |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约75dB(A)。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
其他 | 无 | |||
主要生态影响: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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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建厂房,主要是在原有二段煤气发生炉处对1台醇基燃料炉窑进行安装,不涉及土建施工,因此,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醇基燃料炉窑烟气。项目烘干过程中用热由1台的醇基燃料炉窑提供,炉窑年运行2400h,烘干过程年耗醇基燃料量750t。 (1)烟气量计算 a、理论空气量 对于液体燃料,理论烟气量的计算采用《环境统计手册》(方品贤等著)中对于液体燃料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
V0—燃料燃烧所需的理论空气量(Nm3/kg); QLy—燃料低位发热值(取21000kJ/kg)。 b、实际烟气量 对于液体燃料,实际烟气量的计算公式:
Vy—实际烟气量(Nm3/kg); V0—燃料燃烧所需的理论空气量(Nm3/kg); QLy—燃料低位发热值(取21000kJ/kg); 1.0161—系数,为便于计算,在计算时可略去; α—过剩空气系数;α=α0+Δα,α0为炉膛过剩空气系数,Δα是烟气流程上各断面受热处的漏风系数,α0参考《环境统计手册》中重油的炉膛过剩空气系数,取1.15,Δα查阅《环境统计手册》中Δα值表,取0.36;因此,本项目α=α0+Δα=1.15+0.36=1.41。 本项目醇基燃料低位发热值为21000kJ/kg。经计算理论空气量V0为19.85Nm3/kg,实际烟气量Vy为13.84Nm3/kg。 因此,本项目醇基炉窑总烟气量为:13.84Nm3/kg×312.5kg/h=4325m3/h。 ②污染物排放计算 a、SO2的计算: Gso2=2×B×S×(1-ηs) Gso2—SO2的排放量,t/a; B—燃料用量,t/a; S—燃料含硫量,%,本项目醇基燃料含硫量<0.01%,计算时取0.01%; ηs—SO2脱除效率,若无脱硫设施,ηs取值为0。 SO2的排放量为:2×750t×0.01%×(1-0)=0.15t/a(0.063kg/h);排放浓度为:14.45mg/m3。 b、颗粒物、氮氧化物的计算: 炉窑烟气中氮氧化物根据形成机理分为燃料型、热力型。燃料型指燃烧过程中燃料中的有机氮被氧化形成的氮氧化物,热力型指燃烧过程中空气中的氮气与氧气反应生成的氮氧化物。本项目使用的醇基燃料主要成分为甲醇,有机氮含量极低,燃烧产生的燃料型氮氧化物极少,本项目烟气中氮氧化物主要为热力型氮氧化物。当温燃烧度小于1500℃时,燃烧过程产生的热力型氮氧化物量很少,当燃烧度大于1500℃时,温度每升高100℃,反应速率提高6~7倍,而本项目燃烧温度控制在1200℃左右,小于1500℃,因此热力型氮氧化物产生量很少,烟气中氮氧化物浓度较低。 本项目醇基燃料蒸汽炉窑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类比天津恩光科技有限公司分散式采暖改用醇基燃烧器及燃料项目,该项目采用醇基燃料,根据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2012年2月为该项目出具的监测报告,废气中颗粒物与氮氧化物最高值分别为3.51mg/m3和12.7mg/m3。 现有工程烘干过程中颗粒物产生速率类比《承德天围和铸造材料有限公司废气治理项目环保设施竣工监测报告》(围环竣测字[2008]第011号)中数据,颗粒物产生浓度2410mg/m3,产生速率0.57kg/h。此颗粒物浓度包含煤气发生炉产生颗粒物浓度,此次预测取最大值为2410mg/m3。技改完成后烘干过程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5%)处理后,依托现有引风机(10000m3/h)通过15米排气筒排出后,颗粒物排放浓度12.07mg/m3,颗粒物排放速率0.121kg/h。 综上,炉窑污染物产生情况见表13。
表13 污染物产生情况
本项目烘干工序醇基燃料炉窑烟气由24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量为4325m3/h,其中,颗粒物排放浓度12.07mg/m3,SO2排放浓度14.45mg/m3,NOx排放浓度12.7mg/m3,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中炉窑标准,同时满足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冀气领[2018]5号中关于工业炉窑烟气排放要求,达标排放。 (2)环境影响预测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5.3节工作等级的确定方法,结合项目工程分析结果,选择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采用附录A推荐模型中的AERSCREEN模式计算项目污染源的最大环境影响,然后按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进行分级。 ①Pmax及D10%的确定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占标率Pi定义公式:
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型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1h地面空气质量浓度,μg/m3;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μg/m3。 ②估算模型参数 本项目估算模型参数详见表14。
表14 估算模型参数表
③污染源参数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排放参数详见表15。 表15 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点源)
④估算模型计算结果 本项目所有污染源的正常排放的污染物的Pmax和D10%预测结果详见表16。 表16 Pmax和D10%预测和计算结果一览表
⑤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将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按下表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
表17 评价工作级别
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Pmax最大值出现为NO2,Pmax值为0.27%,D10%为未出现,Cmax为5.34E-04mg/m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⑥环境空气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评价范围。 ⑦预测结果及分析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A推荐模型中AERSCREEN估算模型预测的污染物浓度扩散结果见图3。
图3 烘干工序醇基燃料炉窑烟气占标率-距离曲线图 (3)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5.3节工作等级的确定方法,结合项目工程分析结果,确定本项目的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导则相关要求,三级评价项目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 ①有组织排放量核算
表18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③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包括项目各有组织排放源和无组织排放源在正常排放条件下的预测排放量之和。污染物年排放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E年排放 —项目年排放量,t/a; Mi有组织 —第i个有组织排放源排放速率,kg/h; Hi有组织 —第i个有组织排放源年有效排放小时数,h/a; Mj无组织 —第j个无组织排放源排放速率,kg/h; Hj无组织 —第j个无组织排放源全年有效排放小时数,h/a。 表19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4)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期可有效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可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较小。
表20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2、水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水处理 本次技改项目为新增1台醇基燃料炉窑无生产用水,原有二段煤气发生炉淘汰,不涉及新增给排水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技改项目为新增1台醇基燃料炉窑无生产用水,原有二段煤气发生炉淘汰,不涉及新增给排水量,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外排进入地表水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中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级的要求,确定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B,因此不再进行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划定及评价。 本项目所采用废水处理措施可行,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属于“U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142、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其他”中报告表类项目,属于“IV类项目”。因此,本项目无需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风机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声级值在75dB(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降噪效果达到20dB(A)以上。本项目仅昼间生产,夜间不生产,为说明本项目投产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程度,本评价预测计算项目投产后对周围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 (1)噪声源参数的确定 经类比调查,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源强见表21。 表21 主要噪声设备源强参数一览表
(2)预测模式的确定 根据本项目对噪声源所采取的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及效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T2.4-2009)中的模式,预测噪声源对各预测点的影响值并进行影响评价。 ①室内声源预测模式 室内声源首先换算为等效室外声源,再按各类声源模式计算。 a、首先计算出某个室内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式中:Loct,1为某个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Lw oct为某个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r1为室内某个声源与靠近围护结构处的距离,R为房间常数,Q为方向性因子。 b、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总声压级:
c、计算出室外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d、将室外声级Loct,2(T)和透声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等效声源第i个声功率级Lw oct:
式中:S为透声面积,m2。 e、等效室外声源的位置为围护结构的位置,其声功率级为Lw oct,由此按室外声源方法计算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 ②噪声贡献值计算 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n,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in,i;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out,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out,j,则预测点的总等效声级为:
式中:T为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N为室外声源个数,M为等效室外声源个数。 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计算公式: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③点声源对厂界噪声预测点贡献值预测模式 各声源对预测点的贡献值按下式计算: LA(r)=LAref(ro)-(Adiv+Abar+Aatm+Aexe) 式中:LA(r)—距声源r处的A声压级,LAref(ro)—参考位置ro处的A声压级,Adiv—声波几何发散引起的,Abar—声屏障引起的A声压级衰减量,Aatm—空气吸收引起的A声压级衰减量,Aexe—附加衰减量。 (4)预测结果及分析 按照噪声预测模式及选取参数,计算本项目投产后昼间对四周厂界的贡献声级值及叠加值,噪声预测结果详见表22。 表22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由表28可知,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昼间贡献值为41.5~42.9dB(A),夜间不生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技改项目固体废物除尘灰产生量1.078t/a,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增加生活垃圾。 5、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 964-2018)附录A,本项目属于电力热力醇基燃料及水生产和供应业:Ⅳ类,因此,本项目无需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6、污染物排放清单 项目污染物排放清单见表23。
表23 污染物排放清单
10、“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 项目位于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四合永镇,所在区域不处于生态红线之内,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环境质量底线分别为: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的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 项目对工程产生的主要废气、噪声等污染物均采取了严格的治理和处理、处置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项目烘干工序醇基燃料炉窑烟气:清洁能源+布袋除尘器+24m高烟囱DA001排放。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中炉窑标准,同时满足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冀气领[2018]5号中关于工业炉窑烟气排放要求。综上所述,采用上述措施后,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源对厂界的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均采取了妥善的处置措施,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通过预测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不会对环境质量底线产生冲击。 (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项目供电等能源利用均在供电负荷范围内,能源消耗均未超出区域负荷上限。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 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或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不属于《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冀政办发[2015]7号)中限制、淘汰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11、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为了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及时了解项目及其周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掌握环境保护措施实施的效果,保证该区域良好的环境质量,建设单位进行相应的环境管理。 (1)环境管理要求 ①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落实防治环境污染措施,及时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汇报各阶段的情况。 ②项目的建设遵循“三同时”制度,即项目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③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技术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如实查验、监测、记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同时还应如实记载其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④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机构、验收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组成。建设单位应当对验收工作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合格后方可出具验收合格的意见。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才可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并纳入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管理,对项目各阶段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⑤建设单位按照《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办法》进行相关信息的公开。 (2)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对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统一要求做到:首先排污口要设立标示管理,按照国家标准规定设立标志牌,根据排放口污染物的排放特点,设置提示性或警告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一般污染源设置提示性标志牌。建设项目的污染源需设立提示性标志牌。其次废气排放口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排气筒数量,高度。此外按照《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要求,对现场监测条件按规范要求搭设采样监测平台,废气治理措施治理前、后预留监测孔,便于环境管理及监测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及监测。 a、建设规范化排污口 建设完善规范化排污口,同时建设的规范化排污口要充分考虑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的要求。 b、设立排污口标志牌。 企业污染物排放口标志,应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15562.1-1995)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15562.2-1995)的规定,设置环保部统一制作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c、建立规范化排污口档案 建立各排污口相应的监督管理档案,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名称,排污口性质及编号,排污口的地理位置,排污口所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及排放去向、立标情况,设施运行及日常现场监督检查记录等有关资料和记录。 (3)环境监测计划 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依据和基础,为环境统计和环境定量评价提供科学依据,并据此制定污染防治对策和规划。本项目运营后主要影响为废气和噪声,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如下: 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和监测频率见表24。 表24 监测计划一览表
5、污染物排放“三本账” 项目技术改造完成后污染物排放“三本账”见表25。 表25 污染物排放“三本账” 单位:t/a
6、总量控制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及《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确定为:SO2、NOX、COD、NH3-N,特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外排,不涉及COD、NH3-N废水重点污染物的排放。因此,废水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值:COD:0t/a、NH3-N:0t/a。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重点污染物以排放标准核算的排放量结果详见表26。 表26 废气重点污染物达标排放量核算一览表
因此,本次技改项目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值为:SO2:0.151t/a、NOX:0.132t/a、COD:0t/a、NH3-N:0t/a; 本次技改完成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 SO2:0.151t/a、NOX:0.132t/a;COD:0t/a;氨氮:0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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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 气 污 染 物 | 烘干工序醇基燃料炉窑烟气 | 颗粒物 | 清洁能源+布袋除尘器+1根24m高烟囱DA001 | 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中炉窑标准,同时满足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冀气领[2018]5号 |
SO2 | ||||
NOX | ||||
水 污 染 物 | -- | -- | -- | -- |
固 体 废 物 | 除尘器 | 除尘灰 | 收集后回用 | 不外排 |
噪 声 |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约75dB(A)。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
其 他 | 无 |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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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结论: 1、项目概述 承德川祥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10万元增加2台醇基燃料炉窑,将原有二段煤气发生炉淘汰,项目技改完成后,能够满足项目生产用热要求。 本项目属于技改项目,总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劳动定员为15人,实行单班工作制,每班生产8小时,年生产300天。 2、产业政策 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不属于限制类及淘汰类,为允许类,亦不在《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限制类及淘汰类之列,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公用工程 (1)给排水 本次技改项目为新增1台醇基燃料炉窑无生产用水,原有二段煤气发生炉淘汰,不涉及新增给排水量。 (2)供电:项目由四合永镇供电所提供,依托现有工程的供电系统。 (3)供热:本次技改项目新增1台醇基燃料炉窑,原有二段煤气发生炉淘汰,可以满足生产用热要求。 4、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质量公告,项目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不达标因子为PM10、PM2.5。 (2)地下水 区域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3)地表水 伊逊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4)声环境 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5)土壤环境 项目区域土壤环境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 5、运营期污染源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醇基燃料炉窑烟气。 项目烘干工序醇基燃料炉窑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1根24m高烟囱DA001排放。SO2、NOX、烟尘排放浓度均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中炉窑标准,同时满足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冀气领[2018]5号中关于工业炉窑烟气排放要求。综上所述,项目废气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技改项目为新增1台醇基燃料炉窑无生产用水,原有二段煤气发生炉淘汰,不涉及新增给排水量,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风机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声级值在75dB(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综上所述,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技改项目无新增固体废物产生,不新增劳动定员,不增加生活垃圾。 6、总量控制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151t/a、NOX:0.132t/a;COD:0t/a;氨氮:0t/a。 7、工程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环境质量良好;项目运营期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二、建议 为保护环境,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针对工程特点,本评价提出如下要求与建议: 1、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要求; 2、搞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3、加强厂区的绿化、美化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 三、建设项目“三同时”工程验收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7。 表2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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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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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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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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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释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1 其他与环评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 附图2 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3 项目周边关系图
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影响专项评价 4.声影响专项评价 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物影响专项评价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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