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467/2020-0423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分局
成文日期: 2020-06-19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川广工业用砂有限责任公司金字分公司硅砂生产项目炉窑技术改造承德川广工业用砂有限责任公司炉窑技术改造项目(大唤起)项目环评受理公示
2020-06-1914时53分 浏览次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表


项目名称: 承德川广工业用砂有限责任公司金字分公司硅砂生产项目炉窑技术改造                     

建设单位:  承德川广工业用砂有限责任公司金字分公司        

填报日期:           2020  年  6   月   19   日         


填表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填表人应仔细阅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支持全省扶贫脱贫攻坚深化环评制度改革提升审批效率的实施意见》(冀环评函[2018]541号)以及关于印发《河北省环评审批改革备案试点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冀环评函[2018]661号)中文件的规定,知晓相关权利和义务。

2、此表适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2016年部令第41号)的规定,同时应满足(冀环评函[2018]541号)、冀环评函[2018]661号文件中的规定要求。

3、建设单位自觉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4、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要依法进行验收。

5、填报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禁止涂改。



项目名称

承德川广工业用砂有限责任公司金字分公司硅砂生产项目炉窑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金字村承德川广工业用砂有限责任公司金字分公司现有厂区内

占地面积(m2)

6000

建设单位

承德川广工业用砂有限责任公司金字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汤天苇

联系人

汤化然

联系电话

1883****066

项目投资

(万元)

10

环保投资

(万元)

10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0年8月

建设性质

技改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项目,应编制环评报告表。根据冀环评函[2018]541号、冀环评函[2018]661号文件要求:“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可简化为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实行备案管理,不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五十、核与辐射”所涵盖的项目。“根据《环境影响登记表》法定备案程序在网上电子信息平台无法录入或备案的,可以进行纸质文件受理和备案管理”。

建设内容

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分类

名称

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

工程

天然气

炉窑

本项目新增1台天然气烘干炉窑,使用原有项目1根15m高烟囱,原有1台煤气发生炉淘汰

改造

公用

工程

供水

本次技改项目无生产用水

--

供热

项目生产用热由天然气炉窑提供,办公室冬季采用空调取暖

改造

供气

项目供气方式自建LNG储罐(30立方米),年用气量为14万m3

新增

环保

工程

废气

天然气炉窑烟气经1根15m高烟囱排放

利旧

废水

本次技改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

--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

--

固废

本项目生产无固体废物产生,不新增劳动定员,不增加生活垃圾

--

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增1台天然气炉窑,并利用原有1根15m高烟囱,原有1台煤气发生炉淘汰,主要建设内容见表。

项目天然气炉窑建设规模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1

煤气发生炉

1台

淘汰

2

天然气炉窑(烘干)

1台

新建

3

15m高烟囱

1根

利旧

4

LNG储罐

1套

新建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龙头山乡金字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1°58′58.16"、东经117°43′5.19"。项目东侧为十九号村居民,西侧、北侧、南侧为田地。距项目厂界最近的敏感点为东侧10m处十九号村。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周边关系见附图2。

周围环

境概况及卫生防护距离、坐标点

本项目位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龙头山乡金字村承德川广工业用砂有限责任公司金字分公司厂区内,评价区域内无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革命历史古迹等特殊环境敏感点。根据项目特点及环境特征,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见表。

 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

环境

要素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

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保护级别

N

E

环境

空气

十九号村

117.718784

41.982729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E

1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十五号村

117.729492

41.975884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SE

1133

小杨树沟村

117.710180

41.978330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SW

630

二十三号村

117.708742

41.985111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NW

787

地表水

伊逊河

Ⅲ类

SW

245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地下水

区域地下水

Ⅲ类区

--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声环境

厂界外1m处

3类区

--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

土壤环境

占地范围内

二类建设用地

--

--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工艺流程及污染流程


本次技改项目只新增1台天然气炉窑,原有1台煤气发生炉淘汰,现有工程其他工艺不发生变化。

擦洗:通过对硅砂的反复擦洗、脱泥,去除杂质,最后经分级,得到不同规格的产品砂。

烘干:将擦洗砂用天然气燃烧机燃烧产生的烟气烘干。项目天然气炉窑采用清洁能源+15m高排气筒排放。

冷却:筛选后的覆膜砂温度较高,用提升机输入到冷却斜板,覆膜砂再重力降落过程中冷却至常温。

包装出售:将冷却后的覆膜砂装袋包装,放入成品库出售。

本次技改项目主要污染物为燃气炉窑烟气和风机等设备噪声。

   


 












 

 

   

项目工艺及排污节点图

 



主要环境影响、采取的环保措施、排放去向及排放标准

类型

污染源

环保措施

 

废气

烘干工序天然气炉窑烟气

清洁能源+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烟囱DA001排放,SO2、NOX、烟尘排放浓度均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中炉窑标准,同时满足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冀气领[2018]5号中关于工业炉窑烟气排放要求。

 

废水

本次技改项目为新增1台天然气炉窑无生产用水,原有煤气发生炉淘汰,不涉及新增给排水量,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固废

除尘灰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本次技改项目无新增固体废物产生,不新增劳动定员,不增加生活垃圾。

 

噪声

设备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生态

影响

 

项目总量

控制要求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SO2:3.54t/a,NOx:3.54t/a;COD:0t/a;氨氮:0t/a。

 

承诺:承德川广工业用砂有限责任公司金字分公司法人代表汤天苇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冀环评函[2018]541号、冀环评函[2018]661号文件中有关备案的要求,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承德川广工业用砂有限责任公司金字分公司法人代表汤天苇承担全部责任。项目建成后,按要求进行验收。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