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14/2020-01979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0-12-09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围场县民政局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政协 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18号提案的 答 复
2020-07-0911时26分 浏览次数:


李铁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老年人人居状态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养老服务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服务模式逐步从针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补缺型福利服务,向面向所有老年人民生服务转变;服务形式从机构集中照料为主,向居家、社区、机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化发展转变;发展机制从政府举办为主向民间资本、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竞相发展转变。从2017年开始开展为期四年的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从排除安全隐患、规范基本服务入手,逐步向标准化、系统化、信息化的长效监管过渡。

您在建议中指出的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强化居家养老、鼓励志愿者关爱老人、兴建老年活动中心等问题是需要进一步着力解决的问题,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吸纳您的意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养老服务提档升级。按照中央、省、市应对老龄化的总体部署,构建基本公共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业成为转型升级新动能,争取把全县养老机构符合河北省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标准的全部完成星级评定,让老年群体享受优质高效的养老服务。大力开展精神关爱等为老服务活动,全力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

二、进一步配合医保等部门,深化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多元化的保险筹资模式,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落实好公益捐赠扣除政策,引导企业和个人积极向养老服务机构捐赠。

三、着力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我局将会同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为老年人随配偶或者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

四、我县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项目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改造,用于养老服务,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利用闲置用房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养老服务有关政策,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不断提升养老服务和保障水平,让所有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建设和老年人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和改进我们的各项工作。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0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