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434/2020-0656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8-03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优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若干措施》和《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优化民营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2020-08-0316时03分 浏览次数:

一、制定意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承德办事一次成”改革,全面深化政府及民营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实施《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优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若干措施》和《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优化民营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若干措施》,并印发给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各有关部门。

二、起草过程

县行政审批局起草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优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若干措施》和《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优化民营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若干措施》初稿。随后,征求有关县级领导、县直部门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后,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呈报县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签后印发。

 

三、主要内容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优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若干措施》中政府投资,是指使用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本措施适用于县政府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项目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特殊项目除外。国有企业参与投资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或重大民生项目适用本措施。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优化民营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若干措施》中民营投资,是指民营企业使用自筹资金进行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



政策文件: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优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若干措施》和《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优化民营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