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27/2021-00227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成文日期: 2021-01-26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信息公开指南
2021-01-2611时18分 浏览次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下简称《条例》)编制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围场政府网站上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查阅(办公地址:围场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公开形式

1.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2.其他形式,通过广播、电视、公告等公开信息。

(三)公开时限,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申请入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向本机关获取相关政府德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将不予以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办公室,联系电话:7513452,通讯地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林业街2号,邮政编码:068450。

(三)受理程序。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围场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表》复制有效,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明确该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入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事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的期限,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具体答复方式如下: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不存在的政府信息,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附件: 111727___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