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61/2021-00244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1-01-30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2021-01-3009时38分 浏览次数:

为更好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改进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组织机制,加强领导

我局信息公开遵循“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本制度适用于卫生健康部门在履行卫生健康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依法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的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高质量地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落实责任,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按照“规范、及时、便民”的原则,采取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更新已公开内容。

(二)健全工作机制。局机关办公室负责局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运行管理、更新、审核、依申请受理,同时要求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动配合,积极将本股室信息认真梳理报局办公室。

(三)严格保密审查。根据上级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并分阶段及时报送和更新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整理上传的公开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

(四)拓宽公开渠道。拓宽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及时地通过公示栏、微信公众号平台和其它公开方式将政府信息进行公示,并采用接待来访、邮件、传真电话、发放宣传手册和资料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对外公布,增加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本局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

1.部门印发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2.机构设置、法定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名单及所属单位情况;

3卫生健康政策措施、政策解读及其实施情况;

4.与公众有密切关系的其他事项;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本局对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1.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作秘密;

2.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3.正在调查、讨论、审议过程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只限于在政府机关内部公开的事项,不予向社会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切实履行对政府网站的监管责任,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及时更新网站信息。二是严格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特别是对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网络谣言等进行跟踪,做到按程序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不出现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

(二)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局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全面梳理权责清单,制定医保事项办理审批时间及程序,梳理和优化各项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流程,确保一次性告知。

(三)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工作要求,积极完成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要素修改完善工作,规范卫生健康相关业务办理程序、办理权限、办理时限、法律依据以及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查阅使用,并通过信息网站、多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公布,建设高效便民的服务型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