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42/2021-03712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1-12-24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尾矿库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安委办[2021〕30号)和《承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承德市尾矿库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承市安办字[2021〕72号)文件要求,经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辖区内尾矿库全面摸排和县应急管理、自然资源部门的核查,目前全县共有尾矿库2座(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2年1月底。如有变化请与省、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联系。
省应急管理厅电话:0311-87908171
市应急管理局电话:0314-2055026
县应急管理局电话:0314-7528267
尾矿库概念:尾矿库是指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以堆存金属或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或其他工业废渣的场所。
附件:《全县尾矿库名单》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