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14/2021-01798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1-08-09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崔名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展我县萤石行业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萤石矿产资源行业业务主管负责单位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工信局,主管单位对我县萤石行业的发展具有统筹规划、资源整合的责任。自2018年起,我县协会的登记注册权限由行政审批局负责,待协会成立后,民政局负责监督管理协会的发展。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