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467/2022-0718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分局
成文日期: 2022-11-14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围场县朝阳地镇医疗分中心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2022-11-1409时54分 浏览次数:

2022年11月14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14-7528571  传真:0314-7528189   通讯地址:围场县围场镇木兰南路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06845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日期

1

围场县朝阳地镇医疗分中心建设项目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朝阳地镇朝阳地村。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42.017819°N,118.221275°E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石家庄戈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围场县朝阳地镇医疗分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2207-130828-89-01-356865

建设单位联系人

赵卫军

联系方式

13831449242

建设地点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朝阳地镇朝阳地村

地理坐标

118度13分16.591秒,42度 1 分4.151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Q8423乡镇卫生院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九、卫生-108、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842-其他(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除外)

建设性质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围行审投【2022】163号

 

总投资(万元)

3147.70

环保投资(万元)

80

环保投资占比(%)

2.54

施工工期

18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R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6923.45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规划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食堂油烟排放口

食堂油烟

油烟净化器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 行)》(GB18483-2001)表2 小型标准

厂界无组织

H2S、NH3、臭气

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加盖板密封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地表水环境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医疗废水、厨房废水

COD、BOD5、氨氮、SS、动植物油

防渗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隔油池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声环境

设备  

噪声

厂房封闭、选用低噪声设备、基 础减震、厂房隔声等

《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 (GB12348-2008 )1 类标准

电磁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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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其中医疗废物在医疗废物贮存间暂存,由围场县医疗废物贮存中心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化粪池污泥消毒脱水处理,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负责处理;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为防止对地下水影响,建设单位拟对污水处理设备、化粪池及配套管网采取防渗措施,化粪池的渗透系数≤10-10cm/s,污水处理设备及配套管网的渗透系数≤10-7cm/s。

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选址位于现有已经开发平整的建设用地地块,不重新开拓地块, 不新增生态环境影响。项目现有厂区已进行地面硬化,项目的建设本身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环境管理组织机构

设立控制污染、环境的法律负责者和相关的责任人,负责项目整个过程(包括建设和生产运行阶段)的环境保护工作。

◆环境管理台账要求将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环保设施日常检查、环境事件等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并对环境管理台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一般按日或按批次进行记录,异常情况应按次记录。

◆环保设施及措施运行及维护费用保障计划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费用为80万元,占项目投资比例的为2.54%,环保设施投入处于企业可接受范围。项目生产运行阶段,主要环保设施有:封闭的厂房、污水处理站、油烟净化器等,主要运行费用为电费、人工定期检修维护费等费用。项目生产运行阶段污染防治措施的运行维修,污染物的监测,及设备的管理费用,资金在建设单位的可承受范围内,项目生产运行阶段污染防治措施及设备能够正常运转,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故项目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济合理,项目的环保设施运行费用在可接受范围内,环保措施在经济上可行。

◆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排污口是企业污染物进入受纳环境的通道,做好排污口管理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基础工作之一,必须实行规范化管理。

(1)废气排污口规范化: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平台。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5m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Z字梯/旋梯/升降梯。在各排气筒近地面处,应设立醒目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2)废水排放口规范化:应设置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一般污水排放口可安装三角堰、矩形堰、测流槽等测流装置或其他计量装置;列入重点整治的污水排放口应安装流量计。应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采样点。

(3)噪声排污口规范化:须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规定,设置环境噪声监测点,并在该处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堆放场所必须有防火、防扬散、防渗漏等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标志牌达到《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的规定。

(5)管理要求:排放口规范化的相关设施(如:计量、监控装置、标志牌等)属污染治理设施的组成部分,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应按照有关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督管理规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排污单位应将规范化排放的相关设施纳入本单位设备管理范围内。

(6)排放口立标要求:设立排污口标志牌,标志牌由生态环境局统一定点监制,达到《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2-1995)的规定。

◆排污许可制度

项目建设完成后在运营之前应按照排污许可相关制度申领排污许可证,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形成排污事实,项目污染物排放清单见附表。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