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域各林牧业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生态安全,根据河北省《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发布此命令:
一、强化《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宣贯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县域林牧业单位要精心组织学习《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条例》,要坚持防火责任重于泰山和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防灭火责任主体,着力构建职权明晰、措施有力、联动高效,充分体现刚性约束的防灭火全覆盖工作体系。要按照森林草原分布状况和防火工作需要,加强专、兼职护林护草员队伍建设,推行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实现护林护草员全域覆盖。要持续加强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配备扑救工具和专业装备,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按照携装巡逻、有火扑火、无火预防的要求,扎实开展防灭火工作。要加强旅游防火管理和旅游开发管控,坚持旅游服从防火的原则。要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强化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要健全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理顺体制机制,明晰工作职责,科学编制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和火灾应急预案。要加强组织领导,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强化法律责任,严格执纪执法,加大违法行为处理力度。
二、明确防火区、防火期
县域全区域为森林草原防火区,全年为森林草原防火期,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塞罕坝机械林场及红松洼自然保护区、御道口镇、姜家店乡、宝元栈乡、哈里哈镇、大唤起乡、燕格柏乡所属区域,每年3月15日至6月15日、10月15日至12月15日以及其他遇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为高火险期。
三、落实防灭火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域林牧业单位要对本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负全责,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体要求,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所分管领域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森林、林木、林地、草地的经营管理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逐级签订防火责任书,划分防火责任区,层层落实防火责任制。
四、推进“六清六排查”
各乡镇、县域林牧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六清六排查”责任制,本着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坟头、林边、矿边、地边、路边、隔离带进行彻底清理;排查扶贫电站、苗木基地、电力输变线路、境内铁路高速辖区荒地、高火险隐患地段的秸秆及柴草堆放、焚烧类祭祀用品。各包保部门要认真督导检查,坟主要清理自家墓地可燃物,乡镇及驻县林牧业单位要清理好本区域内的路边可燃物,林主、矿主、耕地或荒地承包人要清理林边、矿边、地边可燃物。特别是林主要督促、检查所属林地内坟主,对墓地可燃物进行清理或林主自行清理,所属林地内发生火灾造成的损失,以及由此造成其他林主的损失,由火灾发生地林主负责。无主墓地由墓地所在地村委会、林场或林木所有权人负责清理,公墓由管理单位负责清理。六排查工作具体由各乡镇、县域林牧业单位及经营单位或个人负责排查清理。
五、深化宣传教育
进入高火险期,各乡镇、县域林牧业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防火宣传车、悬挂防火旗和宣传横幅、印制防火明白纸、利用防火无线广播等方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各中小学校每年的三月份和十月份每周要上一节防火教育课,并开展“致家长一封信”、组织防火宣传队等活动,切实提高基层群众的防火意识。县融媒体中心等宣传媒体要采取开设防火宣传专栏、播放防火警示片等形式,全力开展防灭火宣传教育。县防火办采取两微一抖一头条(官方微信、微博、抖音、今日头条)新媒体宣传模式借助大众化共享宣传平台,提升群众防火关注度。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公司要开通防火手机短信提醒业务,对进入县境人员发送防火提示信息。
六、严格火源管控
在防火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野外使用明火;高火险期内,必须采取封山措施,严禁批发销售焚烧类祭祀用品,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在“十一、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段,各单位要加大野外火源巡查密度,对重点地段要死看死守。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野外违法用火力度,尤其对野外烧茬子、燎地边、上坟烧纸等行为要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发现一起,惩处一起,绝不姑息,重点案例要在县电视台公开曝光,真正起到打击一个,震慑一方的作用。
七、加强应急准备
高火险期内,各级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要加强扑火培训和演练,熟练掌握扑火技能,实行24小时备勤,做好应急扑救准备工作。各级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必须无条件服从县防灭火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接到扑火命令必须立即出动。在扑救火灾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组织老、弱、孕妇及学生参加扑火,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件。
八、严肃责任追究
发生火灾后要做到“四不放过”,即火灾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火灾事故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汲取不放过。要严肃工作纪律,出现火警甚至发生火灾的,除严惩肇事者外,火灾所在乡镇行政一把手要通过县电视台现场说明火灾情况,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依据《河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制规定(试行)》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强化值班值守
高火险期,各乡镇、县域林牧业单位、乡镇防火办、望火楼要24小时值班,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确保信息畅通,决不允许出现空岗、漏岗现象。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和报告程序,实行归口管理,火灾信息统一由各级防灭火办公室逐级上报或对外发布,对私自对外发布火灾信息、大火小报、迟报或瞒报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命令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