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26/2022-05006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2-06-17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根据《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工作,面向全县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数量
从农业科技服务能力较强的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服务企业中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12个,其中:粮食(含马铃薯)、蔬菜2个主导产业遴选6个,畜牧、果品、中药材及其他优势特色产业遴选6个。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职责
1.按要求开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示范推广工作;
2.示范辐射带动周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普通农户、脱贫户,搭建社会化科技服务平台;
3.接受农业农村局区域站技术指导员“1+N”结对帮扶指导,签订指导任务书;
4.在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过程中享受项目补助。
三、遴选条件
1.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信经营。
2.生产经营适合当地市场需求,具有市场竞争力,在县域同行业中经济收益领先。
3.管理水平和生产技能在县域居领先水平,能积极主动带动周边农户应用新技术,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4.接受新技术、新品种和新方法能力强,熟练掌握手机应用技能,具备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农技推广服务能力。
5.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产业规模:粮食及大田作物1000亩以上,果品200亩以上,设施蔬菜500亩以上,畜牧业标准化养殖规模:牛1500头以上、羊10000只以上。
四、遴选程序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请,并填写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及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2.经乡(镇)审核同意后,推荐报送所在区域站;
3.经区域站审核同意后,以区域站为单位统一报送申报表和申报材料至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
4.经县农业农村局项目技术专家组评审,初步确定;
5.对初步确定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五、担任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时间
示范时间为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
六、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22日止。
联 系 人:王宇锋 联系电话:0314-7528059
附件: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报名表.doc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