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新拨镇大素汰村农产品展销推广与仓储物流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30日)。如对项目实施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新拨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
监督举报电话:0314-7746008 12317
通讯地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拨镇新拨村新拨街100号
附件:大素汰村农产品展销推广与仓储物流中心建设实施方案.pdf
新拨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