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购(变更)教学机构暨收回天卉中学教育资产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2022-06-08 18:04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义务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在校生占比过高问题。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立即启动收购(变更)教学机构暨收回天卉中学教学资产工作,制定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压减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工作领导小组收购(变更)教学机构暨收回天卉中学教育资产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人士可以在2022年7月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发送电子邮件:wcxdds@163.com

2.通信地址:围场县木兰中路24号教育和体育局309室,邮编:06845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反馈意见”字样。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6月8日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压减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工作领导小组

收购(变更)教学机构暨收回天卉中学教育资产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义务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在校生占比过高问题。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立即启动收购(变更)教学机构暨收回天卉中学教学资产工作,是确保我县顺利完成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强化政府职责,确保义务教育公益属性。加强党委和政府对全县教育工作的领导,落实政府管理职责,形成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同步推进的工作机制。

——坚持稳步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收购天卉中学目标任务,逐一确定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工作时限,统筹同步推进收购(变更)学校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压减任务,顺利完成2022年秋季办学和招生工作。

——坚持稳定底线。充分考虑社会承受力和财政实际,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精准测算数据,科学论证风险,做到既积极作为,又审慎扎实,确保教师妥善安置、学生学习不受影响,全县教育教学秩序平稳过渡,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目标

2022年8月底以前完成天卉中学收购(变更)工作,将天卉中学变更为公办初中,确保秋季学期开学新招收起始年级公办学生550人。

四、工作步骤

(一)成立组织(2020年6月1日-2022年6月10日)

为形成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合力,按时完成既定学校收购工作目标,在自治县压减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天卉中学收购(变更)专项工作组。

组  长:

王占平  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

吕宝俭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丁卫军  县委常委、县人民武装部政委

韩淑杰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王艳东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吕彦君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郭  鹏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吴晓东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王彦清  县委网信办主任

唐  棣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康学敏  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智秀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韩广军  县城管局局长

张国军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志民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杜艳军  县信访局局长

王利军  县财政局局长

刘爱民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于立波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晓明  县委组织部三级主任科员

苏彦坡  县审计局局长

杨泽民  县司法局局长

杨宝锋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

王占民  四合永镇人民政府镇长

(二)尽职调查(2020年6月11日-2022年8月15日)

由尽职调查组对天卉中学的土地、固定资产的权属关系核实,对办学许可、办学场所、无形资产、劳动人事、法人等相关方面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尽职调查结束后形成调查报告,向县委、县政府及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

(三)资产评估论证(2020年8月15日-2022年8月18日)

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进行评估论证,教育和体育局委托承德圣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天卉中学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后,协调组织教体局、自规局、住建局、城管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专家论证会,签署论证报告。

(四)签订合同、支付资金、资产交割(2020年8月19日-2022年8月20日)

通过尽职调查、资产评估论证结束后,签订收购(变更)合同,按照《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压减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方案》,支付资金方式为4:2:2:1:1,五年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成交价格以评估价及双方约定为准。在签订完合同之后需要支付给天卉中学收购(变更)资金总价值的40%。同时,由教育和体育局成立接收领导小组,对资产进行盘查交接,进驻天卉中学,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压减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把收购(变更)天卉中学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重点任务,对照时间要求和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细化完善措施,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部门协调。专项工作组要全面担负起责任,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全力牵头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并至少明确一名业务精、政策熟的工作人员,全程参与收购学校工作中,在专项工作组内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高效、合法、依规推进工作开展。

(三)强化工作时限。8月31日是完成本次天卉中学的最后时限,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在此时间节点前完成收购(变更)学校的重大意义,根据各自分管业务开展流程,倒排工期,主动开展工作中,确保全县秋季招生工作按时有序展开,杜绝信访隐患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四)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用好台、网、微、屏等各类媒介,创新传播形式,做好信息发布,回应社会关切,确保社会稳定。同时,县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公安机关、教体局、信访局将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动态,一旦发现上访苗头,立即对信访带头人员给予及时说服教育,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