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24/2022-05575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2-08-12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魏玉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2-08-1209时39分 浏览次数:

魏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朝阳地镇大兴永村五组的土地使用证书(围场县宅基地登记表2176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魏学军(魏玉已去世)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