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33/2022-0680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2-09-26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围场县2022-2023年度取暖费收费信息
2022-09-2616时41分 浏览次数:

承德热力集团围场分公司2022-2023年度取暖费收费通知


2022-2023年取暖期日渐临近,根据《承德市城市供热条例》及《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县城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公司2022-2023年度取暖费收取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时间:

自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10月20日止。

二、收费标准:

1、取暖费收费标准:居民用户按30元/m收取(围发改字【2022】21号);非居民用户按37元/m收取(围发改字【2021】120号);平房、单体独栋建筑(二层及以下)取暖费按现行收费标准的1.5倍执行(围政通【2021】38号)。2、享受城镇低保户及城市特困供养优惠政策的用户:根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围场县居民供热价格的通知》(围发改字【2022】2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交费方式

为进一步方便广大热用户,我公司设置了灵活多样的取暖费交费渠道,居民用户可自主选择下列方式进行交费:

1、微信交费:居民热用户可登录微信或支付宝的“生活缴费”进行交费;

2、公众号交费:关注“承德热力集团围场分公司”微信公众号交费。

3、网银交费:居民热用户可通过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华商银行的网上银行以及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华商银行的手机银行进行交费;

4、柜台交费:居民用户持“用户缴费卡”到供热公司收费大厅(凤凰北路宏安商厦底商,原地税局北侧50米)或就近到县城华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和智能网点交费。

四、首年交付使用的新建房屋必须全部取暖,取暖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按标准价格统一交纳后方可供暖。

五、特别提示

1、上年度已办理“暂停业务”的用户或往年有欠费的用户,需到供热公司收费大厅办理恢复供热申请或交清往年欠费,方可进行交费。

2、请广大热用户相互转告,及时交纳取暖费,避免因取暖费交纳不及时,给您后期供热带来影响,同时欢迎广大用户来电咨询业务,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举报电话:966866


二0二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