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410/2023-0021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3-01-17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统计局
关于印发《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从轻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
2023-01-1708时52分 浏览次数: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部门 

《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从轻行政处罚清单》,已经统计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研究,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3年1月6日

 

 

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处罚事项

处罚事项编码

不予处罚的情形

不予处罚的依据

备注

1

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1.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2.违法行为两年内未被发现的;

3.其他依法可以免于行政处罚的情形。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2月通过,2009年6月修订)第七条、第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17年 9月第二次修正、2021年 1月 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

《河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条。

 

 

 

 

 

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处罚事项

处罚事项编码

减轻处罚的情形

减轻处罚的依据

备注

1

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1.受他人胁迫、干预、诱骗实施统计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

2.积极配合统计执法检查有立功表现的;

3.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统计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4.主动坦白统计违法问题的;

5.违法数额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统计数据影响较小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减轻处罚的情形。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2月通过,2009年6月修订)第七条、第四十一条;

 3月通过,2017年 9月第二次修正、2021年 1月 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第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二十七条。

《河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五条。

 

 

 

 

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处罚事项

处罚事项编码

从轻处罚的情形

从轻处罚的依据

备注

1

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1.受他人胁迫、干预、诱骗实施统计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

2.积极配合统计执法检查有立功表现的;

3.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统计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4.主动坦白统计违法问题的;

5.违法数额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统计数据影响较小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2月通过,2009年6月修订)第七条、第四十一条;

 3月通过,2017年 9月第二次修正、2021年 1月 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第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二十七条。

《河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