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410/2023-00214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统计局 |
成文日期: 2023-01-17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部门:
《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从轻行政处罚清单》,已经统计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研究,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3年1月6日
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 处罚事项 | 处罚事项编码 | 不予处罚的情形 | 不予处罚的依据 | 备注 |
1 | 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 1.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2.违法行为两年内未被发现的; 3.其他依法可以免于行政处罚的情形。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2月通过,2009年6月修订)第七条、第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17年 9月第二次修正、2021年 1月 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 | 《河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条。 |
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 处罚事项 | 处罚事项编码 | 减轻处罚的情形 | 减轻处罚的依据 | 备注 |
1 | 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 1.受他人胁迫、干预、诱骗实施统计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 2.积极配合统计执法检查有立功表现的; 3.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统计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4.主动坦白统计违法问题的; 5.违法数额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统计数据影响较小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减轻处罚的情形。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2月通过,2009年6月修订)第七条、第四十一条; 3月通过,2017年 9月第二次修正、2021年 1月 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第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二十七条。 | 《河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五条。 |
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 处罚事项 | 处罚事项编码 | 从轻处罚的情形 | 从轻处罚的依据 | 备注 |
1 | 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 1.受他人胁迫、干预、诱骗实施统计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 2.积极配合统计执法检查有立功表现的; 3.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统计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4.主动坦白统计违法问题的; 5.违法数额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统计数据影响较小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2月通过,2009年6月修订)第七条、第四十一条; 3月通过,2017年 9月第二次修正、2021年 1月 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第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二十七条。 | 《河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