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434/2023-09541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10-11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围场县2023年网络问政第十三期(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10-1108时45分 浏览次数:

1.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4)是烈士子女的。

2.现役军人在部队立功受奖地方有什么奖励政策吗?

答: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自2018年3月开始,我县对在部队立功受奖人员给予以下奖励:一等功12000元,二等功6000元,三等功3000元,嘉奖和“四有”优秀士兵1500元。奖励金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发放。

3、退役军人返乡报到是什么流程?

答:退役军人返乡后在一个月内,携带介绍信和退伍证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登记,填写《军人退役“一件事”登记表》,将个人信息录入退役军人信息管理服务一体化平台。同时,我局通过“一件事一次办”流程将退役军人相关信息推送到公安、人社等部门办理落户、养老保险等手续。

4.如何申请享受年满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未领取退休金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享受老年生活补助。

符合条件人员需携带本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退伍证复印件、人社部门出具的本人未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申报。

现行每月发放标准为:服役年限乘以54元。比如服役5年,每月应享受补助金额为5×54=270元。

5、退役军人和其它优抚对象申领优待证流程?

答:符合申领条件的退役军人或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烈士证等材料原件以及一寸白底免冠电子版照片到户籍所在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完善建档立卡信息,申领优待证。如申领人本人不能到场可由熟悉退役军人情况的人员携带上述材料代办,代办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待申领信息通过省市审核后,统一由受理申请的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