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信息公示 |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主体 | 计量单位 | 收费依据 | 收费范围 | 收费对象 | 征收方式 | 减免规定 | 监督举报电话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县城住宅、非住宅40元/平方米,建制镇住宅、非住宅20元/平方米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 元每平方米 | 冀财税(2017)23号 | 围场县域内 | 规划审批项目建设单位 | 执收单位开具电子缴款通知书,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网银、手机银行等渠道缴费 |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76号);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减免对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通知(冀财税[2015]34号) | 0314-7528644 |
公示日期:2023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