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24/2023-10845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2023-12-27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2021-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
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依据承德市政府印发的《承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承市政办字〔2020〕118号)文件对重大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要求,现将拟报批的《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2021-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2021-2035年)》。
(二)项目内容: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发[2019]37号)等文件要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政府组织编制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依法批准后将是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保护、利用、开发、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为围场县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高效能社会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和实现高品质生活提供空间保障。
该规划经现状调研、专题研究、专家论证、公示、征求下辖乡镇及市直部门意见等环节,现已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方式及期限
(一)征求意见内容、方式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2021-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与《规划》相关利益群体的意见,与《规划》相关的个人、群体、企事业单位对本项目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二)公示起止日期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8日。
三、联系方式
(一)评估责任主体: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王利民
联系电话:0314-7511150
邮箱:wcgtzyj@126.com
(二)评估单位:九廷城市规划设计(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莉梅 联系电话:15101513972
特此公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