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161/2023-08149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成文日期: 2023-06-01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三个一”|耐心调解促纠纷 当庭履行促和谐
2023-05-3108时56分 浏览次数:

“感谢四合永人民法庭的法官和特邀调解员的倾力付出,使得案件顺利快速解决”。近日,围场法院四合永人民法庭发挥“三个一+N”工作机制庭前调解优势,高效妥善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了借款15万元,及时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原告徐某与被告马某二人系亲属关系,2021年被告马某在原告徐某处借款50万元,并为原告出具借条一张,约定于2022年3月27日前一次性还清。借到期后,被告马某于2022年7月5日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于2023年1月2日偿还借款本金2万元,下欠借款本金28万元一直未偿还,原告徐某遂于2023年5月起诉至四合永人民法庭。

此案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与当事人所在村的特邀调解员联系,调解员在了解案件基本事实后,通过电话、视频方式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在沟通过程中发现,案件事实虽然清楚,但双方存在一定矛盾,如果能将矛盾化解,会更有利于自动履行。于是,与承办法官继续从法律层面和情理角度对双方进行劝导。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马某当庭支付原告借款15万元,剩余13万元于2023年6月30日偿还。对此,被告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损原告的合法权益,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该案主审法官在办理案件时,依托法院“三个一+N”工作机制,通过庭前邀请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避免增加当事人诉累,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老百姓释法明理,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