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161/2023-08150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成文日期: 2023-06-01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惩戒、威慑、预防功能,依法严惩刑事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维护好各类市场主体稳定发展的秩序与环境,围场县人民法院加大惩戒力度,审结一批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案件,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
5月31日,围场法院集中宣判张某某、李某等人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案件。2021年5月份以来,被告人张某某等四人纠集在一起,形成了以被告人张某某为首,被告人范某某、范某某、徐某某为骨干成员,被告人苏某某、李某等人为积极参与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了控制从矿石的运输线路,获取非法经济利益,有组织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以拦截车辆、口头威胁等方式对货车司机、矿主、货主进行威胁,从中牟取非法利益。严重破坏社会及市场秩序。围场县人民法院集中宣判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围场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对企业和企业家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依法审理有组织犯罪案件,确保对黑恶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