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03/2023-0849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3-06-26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务公开事项
2023-06-2615时09分 浏览次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单位: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序号公开事项公   开     内   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全社会特定
    群众
主动
    公开
依申请公开
1机构信息基本信息1.机构名称
    2.联系方式
    3.办公地址
    4.办公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围场县发改局■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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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职责和内设机构依据“三定”方案规定确定的本部门法定职责
    1、内设机构名称
    2、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围场县发改局■ 政府网站

3班子分工1.姓名
    2.职务
    3.工作分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围场县发改局■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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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5.依申请公开渠道或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围场县发改局■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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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双随机、一公开双随机、一公开1.抽查事项清单
    2.抽查情况
    3.查处结果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等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围场县发改局■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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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议提案建议提案1.由本单位主办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
    2.本单位办理建议提案总体情况及重要工作进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河北省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等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围场县发改局■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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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政策文件重大决策预公开1.对重大决策或政策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或公告
    2.决策或文件草案
    3.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及不予采纳的理由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等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围场县发改局■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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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法律法规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围场县发改局■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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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行业部门文件以本部门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围场县发改局■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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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政策解读对上级或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等信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围场县发改局■ 政府网站

11规范性文件备案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围场县发改局■ 政府网站

12规范性文件清理1.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2.已修改、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围场县发改局■ 政府网站

13政民互动回应关切针对涉及本部门本行业的热点舆情发布的回应信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及时公开围场县发改局■ 政府网站

14公众参与1.公众参与事项范围
    2.公众参与事项方式
    3.公众参与事项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围场县发改局■ 政府网站

15新闻发布新闻发布会本单位召开的各类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和新闻吹风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及时公开围场县发改局■ 政府网站

16重点领域信息权责清单经相关部门核定的权力和责任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围场县发改局■ 政府网站

17规划计划1.拟定并组织实施的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年度计划等
    2.牵头组织的统一规划体系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围场县发改局■ 政府网站

18财政资金财政预决算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围场县发改局■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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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责任事项国民经济监测管理;体制改革管理;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管理;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产业发展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围场县发改局■ 政府网站

20事项办理
    (行政处罚)
1.对违反节约能源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2.对违反化工建设项目安装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处罚;
    3.对违反国家电力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4.对新建、改建、扩建水泥生产建设项目未按照散装水泥发放能力不低于百分之九十的标准进行设计和同步建设的处罚;
    5.违反粮食流通管理、粮油仓储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每类事项的基本信息、办理流程、设定依据、办理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围场县发改局■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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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事项办理
    (行政检查)
1.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2.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电力供应与使用监督管理;
    3.节能监察(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4.粮食流通、仓储管理监督检查
每类事项的检查内容、对象、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围场县发改局■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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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事项办理
    (其他类)
1.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鼓励类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的初审;
    2.政府定价成本调查监审;
    3.价格监测预警;
    4.省定价目录范围内授权县人民政府制定的重要商品与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
价格监测预警基本信息;其他类事项
    的基本信息、办理流程、设定依据、
    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围场县发改局■ 政府网站

23其他事项1.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宣传和培训;
    2.节能技术普及推广;
    3.节能投诉举报;
    4.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信息发布
每类事项的基本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围场县发改局■ 政府网站

24事项办理(行政许可)1.汽车销售企业备案
    2.二手车流通企业信息备案
    3.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规模发卡企业备案
每类事项的基本信息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河北省商务厅、公安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二手车流通管理规定>的通知》(冀商建设字〔2017〕8   号)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主席令第二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主席令第二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04年4月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 2016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公布  自2016年11月7日起施行)第九条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围场县发改局政府网站

25事项办理(行政检查)1.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
    2.对再生资源行业的监督管理
    3.对二手车流通企业的监督管理
    4.对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每类事项的基本信息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
    《河北省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11年第16号)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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