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加快推进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中央支持资金尾款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冀商办建设函〔2023〕121号)文件要求和围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中央支持资金尾款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公开招标,确定了我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中央支持资金尾款项目承办主体。现予以公示:
1、中标承办主体: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鑫达商贸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刘景明
2、公示时间:2023年7月24日-2023年7月28日
3、公示期间可向围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意见,同时接受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电话:0314-7528259 联系人:张玉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商务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