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8·15全国生态日”宣传暨塞罕坝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在围场举行
2023-08-10 08:23浏览次数:

在首个“8·15全国生态日”即将到来之际,8月9日,河北承德塞罕坝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成立,这标志着塞罕坝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迈上了新台阶。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茂明,承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晓波,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党委书记安长明,中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委书记刘洋,政府副县长申军出席揭牌仪式。市、县法检两院及木兰围场国有林场主要负责人参加仪式。

揭牌仪式现场

揭牌仪式上,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茂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晓波,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蔺静,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会杰,围场县委书记刘洋,围场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一民先后进行致辞。省高院专职审委曹洪涛宣读设立塞罕坝环境资源保护人民法庭的批复。

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茂明致辞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晓波致辞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蔺静致辞

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茂明在致辞中指出,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作为塞罕坝精神的发源地,围场要以此为契机,切实增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坚决扛起守护塞罕坝生态安全政治责任,锚定“法治引领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这一方向。要加强生态法治建设,进一步细化规范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相关举措,妥善化解环境资源矛盾纠纷,以司法力量守护生态底色。要加强生态领域执法,严格落实重大生态环境决策法制审核和风险评估制度。要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及时更新宣传内容,积极回应多元化生态司法需求。

围场县委书记刘洋讲话

围场县委书记刘洋在讲话中表示,塞罕坝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设立,是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保障、推进环资审判体制机制创新发展的有力举措,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切实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的具体实践,对进一步深化六方合作,共同抚育好、管理好、保障好塞罕坝“绿色地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司法保障。全县上下要更好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要加快构建环保信用监管体系,规范环境治理市场,促进环保产业和环境服务业健康发展。要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清单,强化分工负责,加强协调联动,统筹检查监督、科研实践、法治教育、环保宣传等形式,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为切实筑牢京津生态屏障,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围场力量。

随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共同签署《塞罕坝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

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茂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晓波共同为塞罕坝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塞罕坝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现场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茂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蔺静共同为塞罕坝环境资源保护人民法庭揭牌。

塞罕坝环境资源保护人民法庭揭牌仪式现场

据了解,塞罕坝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位于围场县钓鱼台湿地公园,这里也是国家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示范项目基地,总投资7400万元,占地面积1764亩,栽植沙榆3800平方米、树木万余株。基地下设17个林场主要用于滥伐盗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的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是实现司法修复生态效益、基层治理社会效益和旅游发展经济效益的生动示范和有力抓手。塞罕坝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由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围场县人民政府6家单位共同建立,集生态修复、成果展示、普法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于一体,是系统推进塞罕坝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专业化平台,对塞罕坝生态环境保护和承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