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434/2023-09246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8-31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围场县2023年网络问政第九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3115时20分 浏览次数:

问题一:国家、省、市关于专利方面有什么扶持政策?

答:政府关于专利目前有以下几方面的政策:

一是发明专利奖励资助。

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专利资助暂行办法》,对获得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按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和《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规定已经享受减缴的,每件资助不超过3000元;未享受减缴的,每件资助不超过5000元。对通过PCT途径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在美国、日本、欧洲专利局获得授权的,每个国家(地区)每件资助不超过50000元;在其他国家(地区)获得授权的,每个国家(地区)每件资助不超过30000元;对同族专利资助不超过3个国家(地区),对同一专利权人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解读:对于在国内申请的发明专利,每年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新申请授权的符合科技创新、生态环保条件的发明专利进行认定,对符合奖励资助条件的发明专利进行5000元奖励资助。如果在申请阶段享受了减免2000元政策,认定完后再奖励资助3000元。如果没有享受申请阶段减免政策,一次项奖励资助5000元。这个一般都是每年三四月份,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按照上一年度新授权发明专利名单联系权利人按时间和规定网站进行申报。这里要说明的是一件发明专利只能在国知局授权后享受一次这个政策,通过购买方式获得的专利和已经享受过这个政策的发明专利不能享受。外观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也不能享受这个政策。

二是专利保险。

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省银保监局四部门印发的《河北省专利保险补助管理办法》:

专利保险的四个方面: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专利保险是经保险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由在国内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提供的专利保险产品,包括专利执行保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侵犯专利权责任险、境外会展专利纠纷法律费用险。

专利保险补助的对象:第四条补助对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一年度期间,一次性全额缴纳一年以上专利保险保费,为本单位核心技术专利或对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专利购买的与实际需求相匹配的专利保险产品的企业。 专利保险的补助标准:第五条补助标准。(一)对第一年专利保险保费给予全额补贴,必要时可根据预算规模调整补助比例。(二)同一专利保险险种,优先补助费率低、风险保障金额大的专利保险项目。(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补助投保时间早的补助项目。(四)同一专利同一险种仅享受一次专利保险补助。

解读:专利保险采用后补助的方式,补助周期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购买专利保险后需要到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自愿登记),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的1月31日前会将申请补助工作相关信息以通知形式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也会提醒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再每年的3月1日前向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补助的申报材料,承德市局会于每年的4月1日前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初审意见。省局收到初审意见后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报省财政厅备案。每年的6月15日前,省局会按照国库支付有关规定,把审核确定的补助资金拨付给申请企业。

三是专利的质押融资。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省银保监局四部门印发的《河北省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管理办法》:

质押贷款的概念:第二条本办法支持的专利权质押贷款是指企业以依法享有并可以转让的专利权向银行出质,取得一定金额的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业务。

补助对象:第四条补助对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20年1月1日以后通过自主专利权质押获得一年以上银行贷款、2023年年底前还完全款、且将贷款用于与专利生产能力建设有关投资的科技型企业。     补助标准:

第五条:采用专利权质押单一方式获得贷款的,对最后一年贷款按照合同约定利息的50%给予补助;实际支付利息低于合同约定利息的,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50%补助。

采用专利权质押附加其他担保组合方式获得贷款的,对最后一年贷款按照不超过贷款业务中专利权质押部分支付利息的50%给予融资企业补助。专利权质押部分按照银行证明或以专利权质押在借款合同中的占比测算。

没有银行证明或者无法确定专利权质押在借款合同中占比的不予补助。每笔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业务仅享受一次补助。同一补助年度内,通过专利权质押融资的企业,获得的补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还款流水必须是还满12个月。

解读: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补助也是采用后补助的方式。办理专利质押融资的企业要到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自愿登记),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的1月31日前会将申请补助工作相关信息以通知形式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也会提醒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再每年的3月1日前向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补助的申报材料,承德市局会于每年的4月1日前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初审意见。省局收到初审意见后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报省财政厅备案。每年的6月15日前,省局会按照国库支付有关规定,把审核确定的补助资金拨付给申请企业。

四是密集型产品备案补助。目前对审核并通过评定的密集型产品备案企业,每件给与1万元奖励。

另外还有专利转移转化补助。目前政策是对中小微企业专利转移转化项目进行补助。


问题二:对专利以外的知识产权方面,目前有什么扶持和奖励政策?

答:专利以外的知识产权方面,政府有以下几项扶持和奖励政策。

一是,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新取得国际商标注册的企业按注册费的70%、总额不超过20万元奖励企业,对新注册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每件奖励20万元。

二是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食品工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新获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由市级奖励200万元,企业所属县区奖励100万元;对获准以地理标志注册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的企业或组织,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部分同一件知识产权如果获得了某一级政府的补助,不再享受另一级政府的补助,也就是不重复获得奖励和补助。

三是通过贯彻执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标准GB/T29490-2013,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目前省政府给与认证申请费用全额补助和后续2年的监督审核费用。

自从知识产权职能划转到市场监管部门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秉承服务企业的精神,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强宣传,加大帮助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服务力度,引导并帮助企业树品牌,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提升产品附加值,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关于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欢迎社会各界咨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竭诚为您服务。咨询电话:7513773.

优化营商环境网络问政和电视问政——质量标准、计量与认证认可


问题三:市场监督管理局怎样开展标准化服务?

提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省、市地方标准制修订、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等方面咨询和服务。做好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和成果推广的指导服务,强化辐射带动和引领作用。加强企业标准化人员培训,做好世界标准日等重大宣传活动。加大标准制修订力度,支持企业创建标准、专利、技术联动创新体系,深入实施标准“领跑者”制度。


问题四:市场监督管理局怎样开展质量管理服务?

加大中国质量奖和省政府质量奖培育力度。加强卓越绩效管理、六西格玛管理、精益管理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方法的培训和应用,引导企业广泛开展质量管理小组等质量活动。组织“质量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强化质量意识、营造质量氛围、追求质量精神。结合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认可日、“质量月”等活动,推动质量基础设施“进企业、进社区、进公共场所”。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方法,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加强中小微企业质量人才培养,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推广质量文化,树立质量标杆,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


问题五:市场监督管理局怎样开展认证认可服务?

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提升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对在研发、生产等过程中有检验检测方面需求的企业,积极为其联系检验检测机构,加强沟通联系,开展一对一帮扶。对有意愿建设检验检测机构的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充分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严格遵守质量法律法规,执行质量标准,鼓励企业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帮助企业导入国际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构建数字化、智能化质量管控模式。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提升企业质量技术基础保障能力,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 


问题六:市场监督管理局怎样开展计量服务?

提供计量检测体系建设、计量器具配备、计量人员培训、计量量值传递溯源等方面咨询和技术服务。开通计量检定绿色通道,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提供线上预约,上门服务,错峰服务,压缩检定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推动计量在企业产品全生命周期中的应用,促进产业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


问题七:什么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答:“双随机、一公开”,就是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一种监管方法。


问题八:“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什么意义?

答:“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市场监管理念和的方式的重大创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坚强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适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实行“双随机”抽查制度是监管理念的重大转变和监管方式的重大革新。它旨在提高监管效率、限制任性执法。


问题九:目前全县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是怎样的?

答:县市场监管局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牵头部门,我们努力引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部门联合抽查的良好工作氛围。逐年扩大占比,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各部门间日常协同监管的主要监管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通过“进一次门,查多个事项”,使广大市场主体能真切地体会到“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所释放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