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12/2021-00272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1-02-02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2024-01-2514时36分 浏览次数:

一、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内设机构

1、指挥中心(挂办公室牌子)

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

2、政工监督室

负责公安政治工作;负责公安督察、审计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3、警务保障室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4、法制大队

负责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

5、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政治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6、治安管理大队(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7、刑事侦查大队(挂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刑事侦查、禁毒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

8、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9、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掌握和综合分析全县经济犯罪规律特点,研究制定对策

工作;负责查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

10、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指导互联网监控点建设和网上信息监控、电子侦控工

作;负责研究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规律特点及对策工作;负责

查处危害公共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案件。

11、特巡警大队

负责围场镇治安巡逻,预防突发性事件;预防和制止犯罪行为;制止公共场所发生的民间纠纷、治安案件;值勤、备勤,接受110报警指令,随时出警处警。

12、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侦办涉及食品、药品、医用器材、化妆品、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的违法犯罪案件;负责全县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情况的综合分析和调研工作;组织指挥跨区域案件和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配合市场监管、卫健等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监管及联合执法。

13、环境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掌握全县环境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犯罪信息和规律,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协调侦办涉及环境犯罪的刑事案件,直接查处和侦办社会反响强烈的环境犯罪案件;建立与环保部门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的相互衔接及协调联动机制;参与环境保护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侦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影响环境安全的重大案(事)件。

14、出入境管理大队

贯彻执行有关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落实出入境管理政策、法律法规的实施;受理、审核本县公民因私出国、赴港澳台申请,报上级机关审批;在上级公安机关授权下,受理外国人入境、过境、出境、居留、旅行等签证、证件并实施相应管理;受理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和台湾居民来本县定居的申请;查处或协助查处涉外案(事)件和内地公民违反有关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事)件;在上级公安机关授权下,受理港澳台居民、华侨在内地遗失证件或证件过期的出境申请。

15、森林警察大队

负责贯彻执行森林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维护全县林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16、信访科

负责登记信访事项并受理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对所受理的信访事项按照职责分工转交本级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警种)办理或自行办理,并对本级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警种)的办理情况报告进行审核;协调办理重要信访事项;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对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书面答复或者告知信访人;督促、检查、指导本级公安机关其他部门的信访工作;对在信访工作中发现民警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向有关部门转交并提出意见。

17、案件管理中心

负责指挥平台、网上执法办案等信息系统的维护,监督和管理本级公安机关各办案警种、部门受立案情况,及时发现、预警和纠正受立案环节的执法问题;负责对合同诈骗、金融诈骗、涉税的经济犯罪案件是否受立案进行审核监督;负责统一接受登记其他机关移送案件、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案件和检察机关通知立案的案件,并网上指派相关办案部门开展受立案工作;负责协调解决案件管辖争议;负责对经调查或侦查认为应由其他机关管辖的案件,实行一口对外移送;负责掌握本级公安机关的受立案情况,做到受立案数据一口统计汇总;对在受立案工作中发现民警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及时移交纪检、督察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派出机构

负责本辖区社会治安、人口户籍、居民身份证、枪爆物品、特种行业、出租房屋等管理;依法查处治安案件、调解纠纷;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并破获刑事案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等。

全县设公安分局1个、派出所24个,即:四合永公安分局,河东派出所、河西派出所、汽车站派出所、腰栈派出所、银镇派出所、四道沟派出所、兰旗卡伦派出所、朝阳湾派出所、棋盘山派出所、龙头山派出所、大唤起派出所、哈里哈派出所、新拨派出所、山湾子派出所、红松洼派出所、半截塔派出所、孟奎派出所、牌楼派出所、克勒沟派出所、新地派出所、朝阳地派出所、御道口派出所、杨家湾派出所、西龙头派出所。

(三)监管场所

1、看守所

负责依法做好收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犯的教育管理工作。

2、行政拘留所

负责治安行政拘留人员的管理工作。

二、办公地点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外环路88号。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

夏季作息时间:8:30-12:00,14:30-17:30;

冬季作息时间:8:00-12:00,14:00-17:30。

四、办公电话

0314-7512461

五、负责人姓名

谷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