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467/2024-0055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1-22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分局关于印发《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2024-01-2510时17分 浏览次数:

机关各股室、中心

为切实提高“双随机”抽查质量,依据《河北省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河北省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分局结合本部门监管职责,积极做好抽查事项认领、调整、上报工作,现将调整后的《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如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双随机”抽查工作要以抽查事项清单为基础,凡纳入清单内事项必须按照“双随机”方式开展抽查检查工作,实现清单内事项全覆盖。在抽查方式上,要以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为抓手,确保内部抽查“应联必联”,跨部门抽查“能联尽联”。

二、强化“双随机”监管与重点领域监管深度融合,区分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抽查比例要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通过合理确定抽查比例,提升监管效能。

三、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涉企抽查,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抽查数量占比要达到100%,实现“双随机”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常态化、全覆盖。

 附件: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分局

                                             2024122



附件: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

单位名称序号抽查类别名称事项名称事项类别检查主体检查依据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及要求备注
县生态环境局1对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落实情况一般检查事项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科技检查、实地检查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真实性,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固体(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执行情况,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排污口设置及备案情况,环境管理台账建立、保存情况,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情况,重污染天气启动应急减排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等。
2涉消耗臭氧层物
质(ODS)的生产、
使用、销售、维修、
回收、销毁及原料
用途等企业和单
位的监管
消耗臭氧层物质含氢氯氟烃(HCFCs)年度生产配额、使用配额(100吨及以上)和使用备案(100吨以下)情况的检查一般检查事项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生产或者使用配额许可证申请领取及执行情况;按规定申请领取进出口审批单、进出口许可证、企业备案手续办理情况。
对销售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和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一般检查事项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备案手续办理情况。
对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一般检查事项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备案手续办理情况。
副产四氯化碳(CTC)的甲烷氯化物企业合法销售和处置CTC情况的检查一般检查事项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实地检查、书面检查CTC合法销售和处置情况。
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作为化工原料用途的企业的消耗臭氧层物资采购和使用情况的检查一般检查事项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实地检查、书面检查消耗臭氧层物资采购和使用情况。
3对机动车销售企业的检查机动车环保信息一致性情况一般检查事项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实地检查机动车环保信息向社会公开情况。
4对自然保护地的检查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情况一般检查事项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的意见》。科技检查、实地检查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情况。
5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监督对国家及省发布实施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违规生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般检查事项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实地检查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流转等情况。
6对危险废物日常管理情况的检查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一般检查事项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 ”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固体〔2021〕20 号)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7对涉重金属行业企业及相关堆场、尾矿库等设施管理情况的检查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一般检查事项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冀环固体〔2022〕87号)实地检查、书面检查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