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467/2024-0092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分局 |
成文日期: 2024-01-25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2024年1月2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14-7528571 传真:0314-7528189 通讯地址:围场县围场镇木兰南路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06845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1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增发国债水利建设项目 |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山湾子乡、新拨镇、腰站镇、黄土坎乡、四道沟乡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 | 承德升泰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的主要任务是对相关河流的险工险段实施堤防工程建设、河道疏浚等治理措施,使其达到抵御洪水的目的,保障村民及农田的防洪安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保障经济条件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使乡村居民安居乐业。其中1、山湾子河,起点位于围场县山湾子乡热水汤村,终点位于阴河河口段,途经山湾子村、半壁山村、二道河子村; 2、不澄河,起点位于围场县腰站镇边墙山村不澄河-伊逊河汇河口,终点位于围场县腰站镇永合栈村不澄河-蓝旗卡伦河汇河口,途经腰站村; 3、二道川河,起点位于围场县黄土坎乡二上村,终点位于围场县二下村段; 4、四道沟河,起点位于围场县四道沟乡永合义村,终点位于围场县四道沟乡二道沟村,途径四道沟村。项目总投资11297.15万元,环保投资44.35万元 | 一、大气 施工期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封闭围挡或者围墙;建筑材料、设备的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篷布遮盖,对运输道路及时进行清扫;施工时减少土地开挖面积,施工后及时回填;建筑垃圾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集中堆放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在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施;施工建设过程中采用洒水措施;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对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区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地面整洁;混凝土外购,不进行现场搅拌;底泥恶臭避免夏季施工;在施工场地同步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扬尘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 二、废水 施工期河床外设置沉淀池。施工期河道内施工时的基坑排水泵至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区域道路抑尘使用。施工人员生活盥洗污水用于生活区内洒水降尘。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冲洗水等,生产设施区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明沟收集后,自流进入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生活区内洒水降尘。项目施工时应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施工车辆不得在河道内行驶,不得在河道内对施工设备进行检修、清洗,防止油品泄露而造成的地表水污染。各施工车辆施工时,在油箱、发动机舱等高风险位置底部设置随车托盘等防漏装置。 三、噪声 施工期施工现场四周采用隔声围挡措施,使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时间,运输车辆减速、减少鸣笛,加强施工期监理,施工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 四、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河道及两侧清理的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清淤底泥经检测符合要求并用于临时工程覆土绿化;渣土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运输,能回填全部回填,不能回填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项目于河道管理线外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池底泥定期人工清掏用于项目临时占地的覆土绿化;开挖出的土方可用于护岸后填筑,多余土方回填于沿岸水毁处或岸线低洼处。 五、①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种植灌草;施工场地的料堆等进行苫盖等,防止料堆等水土流失。②工程分段治理,先结束的施工场地及时平整清理并覆土绿化。③尽量减少临时占地;④禁止破坏沿线非占地范围内植被、生态环境等;⑤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植被采取当地生长范围广,适应性强的优势种;⑥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迹地,恢复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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