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909/2024-12695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龙头山镇
成文日期: 2024-10-28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龙头山镇人民政府关于《龙头山镇人民政府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的公告
2024-10-2814时57分 浏览次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龙头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公示稿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按照国家、省、市、县部署要求,龙头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龙头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本规划是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关要求的落实和深化,是龙头山镇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是指导龙头山镇详细规划编制的依据,为龙头山镇促进高质量发展和实现高品质生活提供空间保障。

一、规划期限和范围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到2035年。

本次规划范围为龙头山镇行政辖区,总面积148.44平方公里

二、乡镇定位

结合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的职能传导,立足区域、县域发展大格局,依托区位交通优势与资源禀赋,突出绿色发展与高质量发展,确定龙头山镇的职能定位为:围场城市商贸物流组团、围场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围塞旅游环线风景展示窗口

三、规划目标

2025年,落实国土空间三条空间底线管控,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初步建立现代化空间治理体系,初步形成以“三区三线”为基础的绿色现代的农业生产格局、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科学合理的乡镇发展格局。

2035年,科学有序的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格局基本形成,基本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建成绿色现代高效的农业强镇。

2050年,全镇国土空间格局全面优化,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城乡治理现代化水平大幅提高,绿色发展体系更加健全,城乡产业发展绿色可持续。区域地位进一步凸显,全面建成高质量、现代化的生态文明乡镇。

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1、严格落实三条控制线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619.94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9004.93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全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小于3602.66公顷。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龙头山镇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08.97公顷。

2、主体功能定位

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主体功能定位,龙头山镇为城市化地区。

3、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落实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格局,结合龙头山镇自身发展条件,细化形成一核、一带、两轴、两区”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一核”为镇政府驻地打造龙头山镇的综合发展核心 “一带”指伊逊河生态涵养带。“两轴”为国道G111综合发展轴和国道G233综合发展轴。“两区”为商贸物流产业区和生态农业种植区

4、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细化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国土空间规划分区,龙头山镇包括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

5、优化国土空间功能结构

落实县级国土空间调控目标,立足龙头山镇土地利用现状,优化国土空间功能结构。

合理调整农林用地结构。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任务,切实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加强对中低产园地和新建园地的改造和管理,有序引导园地向低山丘陵调整。科学合理安排设施农用地,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或低效闲置的土地。

优化生态用地布局。优先保护自然保护地、天然林、公益林、生态防护林等生态用地。加快推进国土绿化行动,通过荒山荒坡造林、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矿山修复等,提升土地生态化水平。

优化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推进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化利用,保障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保障区域基础设施和其他建设用地不减少。

五、农业空间布局

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严格保护耕地资源,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彰显龙头山镇资源特色,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实施国土综合整治,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1、落实耕地“三位一体”保护

耕地用途管制。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料饲草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引导各类非农建设选址布局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非农业建设确需占用耕地的,须经相关部门批准,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按照“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原则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确保产能不下降。建立统一的补充耕地监管平台,严禁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严格控制优质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除国家安排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恢复、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等特殊情况外,对确需转为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需要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

巩固提升耕地质量。结合规划期内建设占用耕地情况,以保护好生态为前提,在水土资源条件具备的地区,充分挖掘耕地潜力,将符合条件的后备资源适度有序开发为耕地,推进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复垦。

耕地后备资源整理。结合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多渠道补充耕地,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在水土资源条件具备的地区,将符合条件的宜耕后备资源通过采取土地清理、土地平整、地力建设等措施,适度有序开发为耕地。

2、优化农业生产布局

落实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空间生产布局,龙头山镇处于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带和中心城区农业综合提升产业区。结合自身农业发展基础,规划龙头山镇以发展蔬菜种植和传统种植业为主,以发展畜禽养殖业和中草药种植业为辅。

3、实施土地综合整治

农用地综合整治。以乡村振兴为目标,结合龙头山镇国土空间布局,推进农用地综合整治。对低效林草地和园地资源整合、优化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结合县域高标准农田建设整体部署,通过耕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田间工程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土壤改良培肥等方式,稳步推进龙头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同时顺应加强耕地保护的需要,促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强化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

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治。低效建设用地的整治能避免土地浪费,是当前土地使用中优先考虑对象。本次规划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治主要为低效闲置宅基地复垦,主要为头板村低效闲置宅基地复垦、二板村低效闲置宅基地复垦。

未利用地开发。结合县域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整体统筹,积极推进龙头山镇未利用地开发项目的实施。将距离村庄近、道路通达度高、地形坡度小、土壤肥力足、集中连片度高的宜耕等级为最适宜或中等适宜的土地划入后备耕地。

六、生态空间布局

1、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落实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一带五区、五廊多点”的生态保护安全布局,龙头山镇处于中部水源涵养区,域内河流属伊逊河生态廊道。严格按照上位规划生态保护安全布局建设要求,通过恢复植被、建设水源涵养区,控制土壤沙化、降低水土流失,从而实现对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加强重点物种监测地保护,加强森林系统恢复,保护寒温带和温带的生物多样性。尊重生物迁徙规律,风力发电等设施布局建设应避让迁飞节点。

加强村庄饮用水水源保护严格控制水源周边农村生产、生活产生的污染,水井周围30米的范围内,不得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堆和废渣堆等污染源,并建立卫生检查制度,对集中式饮用水源进行定期常规指标监测,保证各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2、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

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生态修复分区,龙头山镇位于东部山体生态修复区。细化龙头山镇生态修复项目,划分森林生态修复区、草原生态修复区、农用地整治区建设用地整治区、水环境和水生态修复区5个生态保护修复分区。

以伊逊河为重点,加强水环境治理,建成区河流加强河岸生态恢复与滨水空间活力营造,建成区段外河流加强水生态廊道的恢复与修复,营造适宜动植物栖息的良好生态环境。有效控制全域水土流失,以预防保护为主,保护河流源头区,维护和改善水源涵养区生态功能。

落实县级确定的造林绿化空间,加大对林地资源的保护、利用和修复,尽量避免林地资源的减少和退化,不断扩大森林资源面积。监管好林带建设,防止林地锐减,并且及时分析林地减少的原因,第一时间进行修护整理。保障生态建设持续稳定发展,增加林地资源保护、修复。

龙头山镇应积极实施沙化土地综合治理、修复防护林、围栏封育等措施,适当建设人工草地和饲草料基地,防止沙化土地退化。

加强对农田土壤污染防护与治理力度,积极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和技术培训活动,扶持农业生产专业化服务,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中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鼓励农业生产者采取有利于防止土壤污染的种养结合、轮作休耕等农业耕作措施,支持采取土壤改良、土壤肥力提升等有利于土壤养护和培育的措施。

七、建设空间布局

1居民点体系

落实上位规划指引要求,综合考虑人口规模、经济职能等因素,按照中心村、基层村两个等级,细化居民点体系等级结构、职能分工和发展方向。中心村共3个,为龙头山村、小锥子山村和大字村基层村共5个,包括头板村、二板村、多上村、多下村、克字村

规划落实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村庄分类引导,有序推动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提质、增效,全镇8个行政村分为三类,即城郊融合类、集聚提升类和保留改善类。城郊融合类包括龙头山村、小锥子山村。集聚提升类,为大字村。保留改善类,包括头板村、二板村、多上村、多下村、克字村

龙头山镇共8个行政村,其中龙头山村纳入政府驻地详细规划范围,不编制村庄规划,其余7个行政村共划分5个编制单元,其中大字村和克字村联合编制,多上村、多下村联合编制,小锥子山村、头板村和二板村单独编制。

2、建设用地布局

按照县域统筹、先增后减、规划期末镇域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要求,合理确定规划期末龙头山镇村庄建设用地总面积。

3、产业空间布局

工业用地布局。龙头山镇工业主导发展方向为风电能源和建筑建材。规划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华润围场朝阳200MW风电项目、交投德恒围场300MW光伏项目、兴源保温“风光储”绿色低碳示范项目、龙源围场棋盘山10万千瓦风电项目、天围和铸造材料项目、新北方汽车产业园项目等同时镇域内现状经营中的农产品加工用地予以保留,对低效闲置工业用地予以复垦。

物流仓储用地布局。龙头山镇物流主导发展方向乡村旅游业规划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围场农贸综合批发市场项目、福满家综合物流配送中心项目、龙头山钢材市场项目、多下冀北物流项目。

4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规划建立“镇级—村级”二级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构建镇级、级两个社区生活圈层级,强化对乡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供给的统筹。

八、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1道路交通规划

贯彻落实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建设衔接顺畅、便捷高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目标,积极推进国道G111、国道G203、县道X501改造提升工程,逐步推进现状村村通道路改造提升。规划构建承克高速、国道111国道233为骨干县道501乡道011道路为支撑“两横、三纵、多支”的交通网络格局。

2、给水工程

规划村庄以自然村为供水单元,实施集中供水

2、排水工程

村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大于100户的自然村建设小型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小于100户或居住较为分散的自然村采用庭院式污水处理设施、多户联建污水处理设施等多种方式保障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

3、电力工程

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升级。改造提升村庄现有生活变压器,提高户均配变容量到四千伏安以上,满足农村地区生活改善需求及电能替代、新能源汽车普及、清洁能源接入等经济发展需求。

4、通信工程

保留现状邮政网点,鼓励其他村庄结合便民商店等设施建设邮政服务网点。规划结合村委会、邻里驿站或便民商店等设施建设电商服务网点。

5、供热工程

积极研究探索清洁能源供暖,争取建设“光伏+电采暖”“光热+电采暖”及多能互补分布式供热取暖试点项目,探索利用低谷富余电实施储能供暖,积极推进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的应用,利用浅层地能热泵或建设太阳房的方式采暖供暖,加强乡村煤改电、煤改气力度。

6、环卫工程

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巩固“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运行模式,至2035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积极推进村庄公厕、旅游公厕建设,推动户厕改造全覆盖

九、安全防灾体系

1、防洪排涝工程

落实上位规划确定洪涝风险控制线,加强洪涝风险控制线管控。强化伊逊河骨干河道治理,保留、完善山区截洪沟渠及河道行洪通道。

2、抗震工程

龙头山镇按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相当于地震基本烈度6度设防。科学优化建设工程选址,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地震活动断层避让。

3、消防工程

规划新建乡镇志愿消防队,在县消防大队管理与政府统筹下加强志愿消防队应急知识培训,承担镇域对火灾、工程事故各类突发事件的消防应急任务

4、公共卫生工程

推进公共卫生安全网络建设。采用龙头山镇卫生院为主导村庄卫生室联动的模式充分发挥互联网的技术创新优势和资源整合能力,构建覆盖全域的互联网公共卫生安全体系,提供监测监控、预测预警、风险分析、信息报告、综合研判、辅助决策、综合协调与总结评估等功能。

5、应急避难工程

按照“平战结合、平灾结合、以防为主、准确预报、快速反应、措施有效”的原则,共建共享各类应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镇人民政府为防灾指挥中心;卫生院作为医疗救护中心;以干线公路为主要通道,建立高效安全的疏散救援通道系统;结合公园绿地、广场、室内公共场馆等设施合理安排防灾避难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