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909/2024-12695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龙头山镇 |
成文日期: 2024-10-28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龙头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按照国家、省、市、县部署要求,龙头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龙头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本规划是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关要求的落实和深化,是龙头山镇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是指导龙头山镇详细规划编制的依据,为龙头山镇促进高质量发展和实现高品质生活提供空间保障。
一、规划期限和范围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到2035年。
本次规划范围为龙头山镇行政辖区,总面积148.44平方公里。
二、乡镇定位
结合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的职能传导,立足区域、县域发展大格局,依托区位交通优势与资源禀赋,突出绿色发展与高质量发展,确定龙头山镇的职能定位为:围场城市商贸物流组团、围场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围塞旅游环线风景展示窗口。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落实国土空间三条空间底线管控,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初步建立现代化空间治理体系,初步形成以“三区三线”为基础的绿色现代的农业生产格局、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科学合理的乡镇发展格局。
到2035年,科学有序的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格局基本形成,基本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建成绿色现代高效的农业强镇。
到2050年,全镇国土空间格局全面优化,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城乡治理现代化水平大幅提高,绿色发展体系更加健全,城乡产业发展绿色可持续。区域地位进一步凸显,全面建成高质量、现代化的生态文明乡镇。
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1、严格落实三条控制线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619.94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9004.93亩。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全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小于3602.66公顷。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龙头山镇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108.97公顷。
2、主体功能定位
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主体功能定位,龙头山镇为城市化地区。
3、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落实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格局,结合龙头山镇自身发展条件,细化形成“一核、一带、两轴、两区”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一核”为以镇政府驻地打造龙头山镇的综合发展核心, “一带”指伊逊河生态涵养带。“两轴”为国道G111综合发展轴和国道G233综合发展轴。“两区”为商贸物流产业区和生态农业种植区。
4、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细化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国土空间规划分区,龙头山镇包括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
5、优化国土空间功能结构
落实县级国土空间调控目标,立足龙头山镇土地利用现状,优化国土空间功能结构。
合理调整农林用地结构。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任务,切实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加强对中低产园地和新建园地的改造和管理,有序引导园地向低山丘陵调整。科学合理安排设施农用地,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或低效闲置的土地。
优化生态用地布局。优先保护自然保护地、天然林、公益林、生态防护林等生态用地。加快推进国土绿化行动,通过荒山荒坡造林、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矿山修复等,提升土地生态化水平。
优化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推进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化利用,保障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保障区域基础设施和其他建设用地不减少。
五、农业空间布局
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严格保护耕地资源,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彰显龙头山镇资源特色,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实施国土综合整治,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1、落实耕地“三位一体”保护
耕地用途管制。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料饲草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引导各类非农建设选址布局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非农业建设确需占用耕地的,须经相关部门批准,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按照“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原则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确保产能不下降。建立统一的补充耕地监管平台,严禁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严格控制优质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除国家安排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恢复、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等特殊情况外,对确需转为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需要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
巩固提升耕地质量。结合规划期内建设占用耕地情况,以保护好生态为前提,在水土资源条件具备的地区,充分挖掘耕地潜力,将符合条件的后备资源适度有序开发为耕地,推进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复垦。
耕地后备资源整理。结合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多渠道补充耕地,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在水土资源条件具备的地区,将符合条件的宜耕后备资源通过采取土地清理、土地平整、地力建设等措施,适度有序开发为耕地。
2、优化农业生产布局
落实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空间生产布局,龙头山镇处于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带和中心城区农业综合提升产业区。结合自身农业发展基础,规划龙头山镇以发展蔬菜种植和传统种植业为主,以发展畜禽养殖业和中草药种植业为辅。
3、实施土地综合整治
农用地综合整治。以乡村振兴为目标,结合龙头山镇国土空间布局,推进农用地综合整治。对低效林草地和园地资源整合、优化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结合县域高标准农田建设整体部署,通过耕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田间工程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土壤改良培肥等方式,稳步推进龙头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同时顺应加强耕地保护的需要,促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强化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
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治。低效建设用地的整治能避免土地浪费,是当前土地使用中优先考虑对象。本次规划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治主要为低效闲置宅基地复垦,主要为头板村低效闲置宅基地复垦、二板村低效闲置宅基地复垦。
未利用地开发。结合县域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整体统筹,积极推进龙头山镇未利用地开发项目的实施。将距离村庄近、道路通达度高、地形坡度小、土壤肥力足、集中连片度高的宜耕等级为最适宜或中等适宜的土地划入后备耕地。
六、生态空间布局
1、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落实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一带五区、五廊多点”的生态保护安全布局,龙头山镇处于中部水源涵养区,域内河流属伊逊河生态廊道。严格按照上位规划生态保护安全布局建设要求,通过恢复植被、建设水源涵养区,控制土壤沙化、降低水土流失,从而实现对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加强重点物种监测地保护,加强森林系统恢复,保护寒温带和温带的生物多样性。尊重生物迁徙规律,风力发电等设施布局建设应避让迁飞节点。
加强村庄饮用水水源保护,严格控制水源周边农村生产、生活产生的污染,水井周围30米的范围内,不得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堆和废渣堆等污染源,并建立卫生检查制度,对集中式饮用水源进行定期常规指标监测,保证各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2、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
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生态修复分区,龙头山镇位于东部山体生态修复区。细化龙头山镇生态修复项目,划分森林生态修复区、草原生态修复区、农用地整治区、建设用地整治区、水环境和水生态修复区5个生态保护修复分区。
以伊逊河为重点,加强水环境治理,建成区段河流加强河岸生态恢复与滨水空间活力营造,建成区段外河流加强水生态廊道的恢复与修复,营造适宜动植物栖息的良好生态环境。有效控制全域水土流失,以预防保护为主,保护河流源头区,维护和改善水源涵养区生态功能。
落实县级确定的造林绿化空间,加大对林地资源的保护、利用和修复,尽量避免林地资源的减少和退化,不断扩大森林资源面积。监管好林带建设,防止林地锐减,并且及时分析林地减少的原因,第一时间进行修护整理。保障生态建设持续稳定发展,增加林地资源保护、修复。
龙头山镇应积极实施沙化土地综合治理、修复防护林、围栏封育等措施,适当建设人工草地和饲草料基地,防止沙化土地退化。
加强对农田土壤污染防护与治理力度,积极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和技术培训活动,扶持农业生产专业化服务,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中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鼓励农业生产者采取有利于防止土壤污染的种养结合、轮作休耕等农业耕作措施,支持采取土壤改良、土壤肥力提升等有利于土壤养护和培育的措施。
七、建设空间布局
1、居民点体系
落实上位规划指引要求,综合考虑人口规模、经济职能等因素,按照中心村、基层村两个等级,细化居民点体系等级结构、职能分工和发展方向。中心村共3个,为龙头山村、小锥子山村和大字村。基层村共5个,包括头板村、二板村、多上村、多下村、克字村。
规划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村庄分类引导,有序推动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提质、增效,全镇8个行政村分为三类,即城郊融合类、集聚提升类和保留改善类。城郊融合类包括龙头山村、小锥子山村。集聚提升类,为大字村。保留改善类,包括头板村、二板村、多上村、多下村、克字村。
龙头山镇共8个行政村,其中龙头山村纳入镇政府驻地详细规划范围,不编制村庄规划,其余7个行政村共划分5个编制单元,其中大字村和克字村联合编制,多上村、多下村联合编制,小锥子山村、头板村和二板村单独编制。
2、建设用地布局
按照县域统筹、先增后减、规划期末镇域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要求,合理确定规划期末龙头山镇村庄建设用地总面积。
3、产业空间布局
工业用地布局。龙头山镇工业主导发展方向为风电能源和建筑建材。规划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华润围场朝阳200MW风电项目、交投德恒围场300MW光伏项目、兴源保温“风光储”绿色低碳示范项目、龙源围场棋盘山10万千瓦风电项目、天围和铸造材料项目、新北方汽车产业园项目等。同时对镇域内现状经营中的农产品加工用地予以保留,对低效闲置工业用地予以复垦。
物流仓储用地布局。龙头山镇物流主导发展方向为乡村旅游业。规划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围场农贸综合批发市场项目、福满家综合物流配送中心项目、龙头山钢材市场项目、多下冀北物流项目。
4、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规划建立“镇级—村级”二级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构建镇级、村级两个社区生活圈层级,强化对乡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供给的统筹。
八、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1、道路交通规划
贯彻落实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建设衔接顺畅、便捷高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目标,积极推进国道G111、国道G203、县道X501改造提升工程,逐步推进现状村村通道路改造提升。规划构建以承克高速、国道111、国道233为骨干、县道501、乡道011道路为支撑的“两横、三纵、多支”的交通网络格局。
2、给水工程
规划村庄以自然村为供水单元,实施集中供水。
2、排水工程
乡村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大于100户的自然村建设小型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小于100户或居住较为分散的自然村采用庭院式污水处理设施、多户联建污水处理设施等多种方式保障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
3、电力工程
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升级。改造提升村庄现有生活变压器,提高户均配变容量到四千伏安以上,满足农村地区生活改善需求及电能替代、新能源汽车普及、清洁能源接入等经济发展需求。
4、通信工程
保留现状邮政网点,鼓励其他村庄结合便民商店等设施建设邮政服务网点。规划结合村委会、邻里驿站或便民商店等设施建设电商服务网点。
5、供热工程
积极研究探索清洁能源供暖,争取建设“光伏+电采暖”“光热+电采暖”及多能互补分布式供热取暖试点项目,探索利用低谷富余电实施储能供暖,积极推进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的应用,利用浅层地能热泵或建设太阳房的方式采暖供暖,加强乡村煤改电、煤改气力度。
6、环卫工程
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巩固“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运行模式,至2035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积极推进村庄公厕、旅游公厕建设,推动户厕改造全覆盖。
九、安全防灾体系
1、防洪排涝工程
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洪涝风险控制线,加强洪涝风险控制线管控。强化伊逊河等骨干河道治理,保留、完善山区截洪沟渠及河道行洪通道。
2、抗震工程
龙头山镇按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相当于地震基本烈度6度设防。科学优化建设工程选址,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地震活动断层避让。
3、消防工程
规划新建乡镇志愿消防队,在县消防大队管理与镇政府统筹下,加强志愿消防队应急知识培训,承担镇域内对火灾、工程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的消防应急任务。
4、公共卫生工程
推进公共卫生安全网络建设。采用以龙头山镇卫生院为主导,村庄卫生室联动的模式,充分发挥互联网的技术创新优势和资源整合能力,构建覆盖全域的互联网公共卫生安全体系,提供监测监控、预测预警、风险分析、信息报告、综合研判、辅助决策、综合协调与总结评估等功能。
5、应急避难工程
按照“平战结合、平灾结合、以防为主、准确预报、快速反应、措施有效”的原则,共建共享各类应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镇人民政府为防灾指挥中心;卫生院作为医疗救护中心;以干线公路为主要通道,建立高效安全的疏散救援通道系统;结合公园绿地、广场、室内公共场馆等设施合理安排防灾避难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