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434/2024-13136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11-28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金龙大桥、锥峰大桥、凤凰大桥实行限高限载的通告
2024-11-2809时28分 浏览次数:

广大市民、群众:

由于金龙大桥、锥峰大桥、凤凰大桥修建年代久远、使用年限较长,为保证县城桥梁的安全通行,消除重载车辆通过上述桥梁产生的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桥梁的实际承载能力和结构状况,拟对金龙大桥、锥峰大桥、凤凰大桥实行限高限载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高限载标准

1.高度限制:日间限高4.50米,夜间限高2.80米。

2.载重限制:锥峰大桥车辆通行总质量不得超过10吨。金峰大桥、凤凰大桥车辆通行总质量不得超过15吨。

二、限行时间

日间:06:00至20:00

夜间:20:00至次日06:00

自2025年1月1日时起,全天候24小时限行

三、限行车辆类型

所有超过限高限载标准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大型货车、客车、挂车、专项作业车等。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强行通过限高限载桥梁的车辆,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造成桥梁损坏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车辆所属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管理工作。因实施限高限载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特此通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