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24/2024-13143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2024-11-28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吴艳丽因保管不善,我机构无法收回吴艳丽坐落于围场镇伊逊社区光明街,电力局住宅楼1号楼3单元502号房屋所有权证书(房权证20130327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公告单位: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