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911/2024-12792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城子镇 |
成文日期: 2024-11-04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根据省、市、县的相关部署,城子镇组织编制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城子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本规划是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落实和深化,是城子镇全域空间发展的指南与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为城子镇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高效能社会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和实现高品质生活提供空间保障。
一、规划期限和范围
本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本次规划分为镇域和镇政府驻地两个层次。镇域范围为城子镇行政辖区,总面积296.34平方公里;镇政府驻地为城子村行政辖区,面积为14.81平方公里。
二、乡镇定位
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依据围场县综合交通布局、产业布局变化趋势,资源环境禀赋等条件,充分发挥城子镇优势,培育壮大特色产业职能,发展生态农业为主,逐步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完善配套设施,强化公共服务基本职能,确定城子镇定位为:绿色有机农产品供应基地;特色农业、工农融合、山水文化资源集聚的综合服务示范镇。
三、规划目标
2025年近期发展目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初步建立现代化的国土空间治理体系;绿色现代的农业生产格局基本形成,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不断加强,粮食安全根基进一步夯实;生态文明水平不断提升,生态系统环境稳定向好;镇村品质逐步提升;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有效保护利用。
2035年远期发展目标。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乡村振兴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农业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强镇基本建成,村庄环境整治取得良好成效。
2050年远景展望。国土空间格局全面建成,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卓越,人居环境取得巨大成就,全面建成产业兴旺,生态优美、人民富足的农业强镇。
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1、严格落实三条控制线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762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620公顷。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全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6729公顷,为水源涵养型和生物多样性维护型。
2、主体功能定位
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主体功能定位,城子镇为重点生态功能区。
3、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规划构建“一心、二副、两轴、三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一心:指以镇区为中心的城镇发展中心
二副:指已桃山村和十九号村为中心的城镇发展副中心。
两轴:以国道为主形成纵向城镇发展主轴,以乡道为主形成纵向城镇发展次轴。
三区:生态涵养区、特色农业发展区、农副产品加工发展区。
4、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细化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城子镇包括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城镇发展区五大规划分区。
5、优化国土空间功能结构
落实县级国土空间调控目标,立足城子镇土地利用现状,优化国土空间功能结构。
合理调整农林用地结构。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任务,切实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加强对中低产园地和新建园地的改造和管理,有序引导园地向低山丘陵调整。科学合理安排设施农用地,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或低效闲置的土地。
优化生态用地布局。优先保护自然保护地、天然林、公益林、生态防护林等生态用地。加快推进国土绿化行动,通过荒山荒坡造林、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矿山修复等,提升土地生态化水平。
优化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推进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化利用,引导村庄建设用地减量化发展,保障区域基础设施和其他建设用地。
五、农业空间布局
1、落实耕地“三位一体”保护
耕地用途管制。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料饲草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引导各类非农建设选址布局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非农业建设确需占用耕地的,须经相关部门批准,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按照“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原则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确保产能不下降。建立统一的补充耕地监管平台,严禁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严格控制优质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除国家安排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恢复、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等特殊情况外,对确需转为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需要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
耕地后备资源整理。结合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多渠道补充耕地,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在水土资源条件具备的地区,将符合条件的宜耕后备资源通过采取土地清理、土地平整、地力建设等措施,适度有序开发为耕地。
2、优化农业生产布局
落实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空间生产布局,城子镇位于农业综合提升产业区,以现代农业产业为核心,以畜禽养殖、粮食种植等产业为基础。规划应立足镇内特色农业基础,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构建以玉米、小米种植和畜禽养殖为主,绿色果蔬种植产业为辅的农业产业结构,促进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
3、实施土地综合整治
农用地综合整治。以乡村振兴为目标,结合城子镇国土空间布局,推进农用地综合整治。对低效林草地和园地资源整合、优化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结合县域高标准农田建设整体部署,通过耕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田间工程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土壤改良培肥等方式,稳步推进城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同时顺应加强耕地保护的需要,促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强化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
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治。低效建设用地的整治能避免土地浪费,是当前土地使用中优先考虑对象。结合县域低效用地利用项目整体部署,推进城子镇工矿复垦、低效工业用地、闲置宅基地等整治。
未利用地开发。结合县域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整体统筹,积极推进城子镇未利用地开发项目的实施。将距离村庄近、道路通达度高、地形坡度小、土壤肥力足、集中连片度高的宜耕等级为最适宜或中等适宜的土地划入后备耕地。
六、生态空间布局
1、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落实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五区、五廊、多点”的生态保护安全布局,城子镇位于滦河生态廊道,依托区域河流水系,串联生态斑块,提高生态系统联通性。
加强重点物种监测地保护,加强森林系统恢复,保护寒温带和温带的生物多样性。
加强村庄饮用水水源保护,严格控制水源周边农村生产、生活产生的污染,水井周围30米的范围内,不得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堆和废渣堆等污染源,并建立卫生检查制度,对集中式饮用水源进行定期常规指标监测,保证各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落实县级矿产资源管理政策和制度,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明确采矿权人保护矿山生态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地、水源地、活动性地裂缝穿越地段等范围内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活动。
2、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
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生态修复分区,城子镇处于滦河流域生态修复区。
针对废弃工矿土地利用功能丧失、土地资源浪费等问题,通过土壤污染修复、工矿用地复垦促进工矿废弃地生产功能恢复。推动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全域矿山企业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标准。对新建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要求,做到布局合理、绿色开采。
落实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滦河中上游流域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工程,加强滦河水环境治理,强水生态廊道的恢复与修复,营造适宜动植物栖息的良好生态环境。
加大对林地资源的保护、利用和修复,尽量避免林地资源的减少和退化。结合县域造林绿化任务整体部署,不断扩大森林资源面积,保障生态建设持续稳定发展。
加强对农田土壤污染防护与治理力度,积极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和技术培训活动,扶持农业生产专业化服务,控制农药、化肥等的使用量,并鼓励农业生产者采取种养结合、轮作休耕等农业耕作措施,改善农用地土壤环境。
七、建设空间布局
1、居民点体系
落实上位规划指引要求,综合考虑人口规模、经济职能、等因素,按照中心村、基层村两个等级,细化居民点体系等级结构、职能分工和发展方向。
确定城子村为镇政府所在地;十九号村、桃山村为中心村;基层村共8个,包括六棵桦村、二号村、亚字村、哈字村、土门村、八顷村、十二号村、平房村。
规划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村庄分类引导,有序推动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提质、增效,全镇11个行政村分为集聚提升类和保留改善类两类。
集聚提升类包括城子村、桃山村、二号村、十二号村,重点促进农村居民点集聚或连片建设,推进,提升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宜居宜业和美村庄。
保留改善类包括六棵桦村、土门村、八顷村、哈字村、平房村、亚字村、十九号村,应坚持节约集约用地,补齐村庄设施短板,满足村民基本生活需求,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城子镇共11个行政村,城子村纳入城镇详细规划,不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其余10个行政村均单独编制村庄规划。
2、建设用地布局
按照县域统筹、先增后减、规划期末镇域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要求,合理确定规划期末城子镇村庄建设用地总面积。
3、产业发展空间
发挥地处承克高速联蒙发展带上的交通优势,大力推进城子镇农贸物流产业,加快补齐储保鲜设施短板。全面建设以城子村为主的农产品流通集配中心,完善城子村、二号村、十二号村、十九号村等村仓储保鲜设施。
结合城子镇特色农产品,发展农产品初加工产业,规划建设农产品加工厂,位于城子村,补充生产工艺和设备,注重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以满足市场需求和提高经济效益。
落实围场县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布局,依托城子镇丰富的太阳能、风能资源优势,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就地就近开发利用,鼓励发展地面式光伏及风能发电产业,依托山体及坡地,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产业。
积极推动自然资源、农业资源变旅游资产,历史、民族等文化活动变旅游活力,以城子村民宿开发为带动,打造乡村休闲旅游示范基地,发展农业科普旅游休闲观光,普及农耕知识,结合乡村优美田园风光,推动农旅深入融合。
4、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规划建立“镇级—村级”二级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构建镇级、村级两个社区生活圈层级,强化对乡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供给的统筹。
八、镇政府驻地规划
1、用地结构
规划对现状用地结构和规模进行优化,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用地,优化农村宅基地布局,营造宜居、宜业的生活空间,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改善生活环境。
2、空间形态引导
遵循自然山水格局,实现建设空间与生态和谐共生,形成“点、线、面”结合的山水空间形态。
3、住房建设和人居环境
居住用地要提高土地利用率,力求创造布局合理,生态宜人的生活环境,新建建筑或质量较好的建筑应尽量保留。
规划新建住宅以村民自建房为主,严格落实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村宅基地审批标准,每户宅基地控制在340平方米。
4、蓝绿空间网络
做好镇政府驻地生态空间和生态绿心的有机结合,打造“一廊、多节点”的蓝绿网络格局。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优化镇政府驻地行政办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九、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1、道路交通规划
落实上位规划相关要求,落位承锡铁路,打通围场县南连承德和北京、东接赤峰和通辽、西至锡林郭勒的铁路网络。落位承克高速,完善环首都地区环线高速体系。保留现状国道和县道,加强道路养护,逐步推进镇域内村村通道路改造升级;规划构建以国道、县道为骨架的放射状干路网,以村村通公路为支撑的多条枝状道路网结构。
2、给水工程
规划各村采用自然村集中供水方式,集中供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
3、排水工程
规划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规划新建城子镇污水处理厂,对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他大于100户的自然村建设小型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小于100户或居住较为分散的自然村采用庭院式污水处理设施、多户联建污水处理设施等多种方式保障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
4、电力工程
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升级。改造提升村庄现有生活变压器,提高户均配变容量到四千伏安以上,满足农村地区生活改善需求及电能替代、新能源汽车普及、清洁能源接入等经济发展需求。
5、通信工程
保留镇政府驻地邮政网点,鼓励其他村庄结合便民商店等设施建设邮政服务网点。规划结合村委会、邻里驿站或便民商店等设施建设电商服务网点。
6、供热工程
规划镇政府驻地和其他村庄持续深入推进散煤治理工作,积极研究探索清洁能源供暖,大力推动洁净煤、电代煤采暖工程,结合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积极推动空气源采暖。
7、燃气工程
以中心城区燃气储配站瓶装液化石油气作为镇区和村庄主要气源。
8、环卫工程
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巩固“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运行模式,规划在城子村新建垃圾转运站,至2035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积极推进村庄公厕、旅游公厕建设,推动户厕改造全覆盖。
十、安全防灾体系
1、防洪排涝工程
依据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镇政府驻地及连片村庄防洪标准按照不低于10年一遇进行设防。
2、抗震工程
加强抗震防灾工程建设,城子镇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一般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地震参数区划图中所在行政区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和特征周期进行抗震设防;生命线工程和重要抗震设施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以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3、消防工程
规划在镇政府驻地新建乡镇志愿消防队,在县消防大队管理与镇政府统筹下,加强志愿消防队应急知识培训,承担镇域内对火灾、工程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的消防应急任务。
4、公共卫生工程
建立以镇卫生院为核心,各村庄卫生室为辅助的二级防疫保健体系,充分发挥互联网的技术创新优势和资源整合能力,构建覆盖全域的互联网公共卫生安全体系,提供监测监控、预测预警、风险分析、信息报告、综合研判、辅助决策、综合协调与总结评估等功能。
附图: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城子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