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930/2024-12839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张家湾乡 |
成文日期: 2024-11-07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张家湾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
公示稿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张家湾乡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6日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根据省、市、县的相关部署,张家湾乡组织编制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张家湾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本规划是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落实和深化,是张家湾乡全域空间发展的指南与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为张家湾乡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高效能社会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和实现高品质生活提供空间保障。
一、规划期限和范围
本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本次规划分为乡域和乡政府驻地两个层次。乡域范围为张家湾乡行政辖区,总面积13.39平方公里;乡政府驻地为张家湾村行政辖区,面积为11.97公顷。
二、乡镇定位
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结合张家湾乡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分析,确定张家湾乡总体定位为以农业为基础,打造全县知名的绿色产业发展乡。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初步建立现代化的国土空间治理体系;绿色现代的农业生产格局基本形成,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不断加强,粮食安全根基进一步夯实;生态文明水平不断提升,生态系统环境稳定向好;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有效保护利用。
到2035年,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乡村振兴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农业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村庄环境整治取得良好成效。
到2050年,国土空间格局全面建成,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卓越,人居环境取得巨大成就,全面建成产业兴旺,生态优美、人民富足的农业强乡。
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1、严格落实三条控制线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全乡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3,195.45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0,631.05亩。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全乡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234.45公顷,为水源涵养型和生物多样性维护型。
2、主体功能定位
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主体功能定位,张家湾乡为特色种植业主产区。
3、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在乡域构建“一心、一轴、三片区”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一心——张家湾乡政府驻地综合服务核心;一轴——阴河沿线综合发展轴;三片区——北部以光伏发电为主的清洁能源产业片区,中部以农业及农产品加工为主的现代农业产业区,南部以巴头沟、半山吐为主的果品苗木产业区。
4、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细化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张家湾乡包括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矿产能源发展区五大规划分区。
5、优化国土空间功能结构
落实县级国土空间调控目标,立足张家湾乡土地利用现状,优化国土空间功能结构。
合理调整农林用地结构。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任务,切实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加强对中低产园地和新建园地的改造和管理,有序引导园地向低山丘陵调整。科学合理安排设施农用地,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或低效闲置的土地。
优化生态用地布局。优先保护自然保护地、天然林、公益林、生态防护林等生态用地。加快推进国土绿化行动,通过荒山荒坡造林、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矿山修复等,提升土地生态化水平。
优化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推进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化利用,引导村庄建设用地减量化发展,保障区域基础设施和其他建设用地。
五、农业空间布局
1、落实耕地“三位一体”保护
耕地用途管制。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料饲草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引导各类非农建设选址布局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非农业建设确需占用耕地的,须经相关部门批准,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按照“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原则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确保产能不下降。建立统一的补充耕地监管平台,严禁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严格控制优质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除国家安排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恢复、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等特殊情况外,对确需转为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需要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
耕地后备资源整理。结合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多渠道补充耕地,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在水土资源条件具备的地区,将符合条件的宜耕后备资源通过采取土地清理、土地平整、地力建设等措施,适度有序开发为耕地。
2、优化农业生产布局
落实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空间生产布局,张家湾乡位于特色种植业主产区,发展马铃薯等生态农业。结合张家湾乡产业基础,按照“培育生态农业、集聚提升工业、激活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路径,打造张家湾乡生态特色小镇。
3、实施土地综合整治
农用地综合整治。以乡村振兴为目标,结合张家湾乡国土空间布局,推进农用地综合整治。对低效林草地和园地资源整合、优化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结合县域高标准农田建设整体部署,通过耕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田间工程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土壤改良培肥等方式,稳步推进张家湾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同时顺应加强耕地保护的需要,促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强化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
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治。低效建设用地的整治能避免土地浪费,是当前土地使用中优先考虑对象。结合县域低效用地利用项目整体部署,推进张家湾乡工矿复垦、低效工业用地、闲置宅基地等整治。
未利用地开发。结合县域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整体统筹,积极推进张家湾乡未利用地开发项目的实施。将距离村庄近、道路通达度高、地形坡度小、土壤肥力足、集中连片度高的宜耕等级为最适宜或中等适宜的土地划入后备耕地。
六、生态空间布局
1、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加强重点物种监测地保护,加强森林系统恢复,保护寒温带和温带的生物多样性。
加强村庄饮用水水源保护,严格控制水源周边农村生产、生活产生的污染,水井周围30米的范围内,不得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堆和废渣堆等污染源,并建立卫生检查制度,对集中式饮用水源进行定期常规指标监测,保证各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落实县级矿产资源管理政策和制度,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明确采矿权人保护矿山生态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地、水源地、活动性地裂缝穿越地段等范围内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活动。
2、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大植被破坏严重、岩坑裸露矿山的复绿力度,提高地质灾害风险防范能力。
落实阴河生态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实施清淤、减少污水源排放等综合整治措施,强化河道生态建设。
加大对林地资源的保护、利用和修复,尽量避免林地资源的减少和退化。结合县域造林绿化任务整体部署,不断扩大森林资源面积,保障生态建设持续稳定发展。
加强对农田土壤污染防护与治理力度,积极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和技术培训活动,扶持农业生产专业化服务,控制农药、化肥等的使用量,并鼓励农业生产者采取种养结合、轮作休耕等农业耕作措施,改善农用地土壤环境。
七、建设空间布局
1、居民点体系
落实上位规划指引要求,综合考虑人口规模、经济职能等因素,按照乡政府驻地、基层村两个等级,细化居民点体系等级结构、职能分工和发展方向。张家湾乡按照乡政府驻地、基层村两个等级,细化居民点体系等级结构。即:
乡政府驻地——张家湾村。是全乡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先进生产、现代服务的核心承载平台。
基层村——宝元昌、半山吐、巴头沟村。是农村生产和社会管理的基本单位,其公共服务设施主要用于保证本村村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规划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村庄分类引导,有序推动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提质、增效,全乡4个行政村分为集聚提升类和保留改善类两类。集聚提升类村庄2个,宝元昌村、张家湾村。保留改善类村庄2个,巴头沟村、半山吐村。
张家湾乡划分3个规划编制单元。张家湾村为乡政府驻地不编制;巴头沟村单独编制;宝元昌、半山吐村合并编制。
2、建设用地布局
按照县域统筹、先增后减、规划期末乡域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要求,合理确定规划期末张家湾乡村庄建设用地总面积。
3、产业发展空间
结合张家湾乡特色农产品,发展农产品初加工产业,将乡域土地规划为林果产业发展区、生态农业发展区、清洁能源发展区。
林果产业发展区:范围在乡域南部,发展林果种植为主,农产品加工产业为辅。生态农业发展区:范围在乡域中部,以种植马铃薯、胡萝卜、万寿菊、中草药等生态农业为主。
清洁能源发展区:范围在乡域北部,发展光伏清洁能源。
4、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规划建立“乡级—村级”二级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乡级、村级两个社区生活圈层级,强化对乡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供给的统筹。
八、乡政府驻地规划
1、用地结构
规划对现状用地结构和规模进行优化,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用地,优化农村宅基地布局,营造宜居、宜业的生活空间,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改善生活环境。
2、空间形态引导
遵循自然山水格局,实现建设空间与生态和谐共生,形成“点、线、面”结合的山水空间形态。
3、住房建设和人居环境
居住用地要提高土地利用率,力求创造布局合理,生态宜人的生活环境,新建建筑或质量较好的建筑应尽量保留。
规划新建住宅以村民自建房为主,严格落实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村宅基地审批标准,张家湾乡每户宅基地控制在340平方米。
4、蓝绿空间网络
做好乡政府驻地生态空间和生态绿心的有机结合,保护自然水域、湿地、坑塘等蓝色空间。逐步恢复河滨带自然生态系统,改善河岸生态微循环,提高水体自净功能。统筹岸线景观建设,打造功能复合、开合有致的滨水空间。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优化乡政府驻地行政办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九、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1、道路交通规划
贯彻落实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建设外畅内通的立体交通运输网络的目标,规划乡道(001)改造升级为县级公路,路面宽度由6米拓宽至12米;对破损路面进行修复,路面宽度6 米;对现有连村路进行修补完善,路面宽度4米。
2、给水工程
规划各村采用自然村集中供水方式,集中供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
3、排水工程
规划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规划新建张家湾乡污水处理厂,对乡政府驻地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他大于100户的自然村建设小型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小于100户或居住较为分散的自然村采用庭院式污水处理设施、多户联建污水处理设施等多种方式保障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
4、电力工程
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升级。改造提升村庄现有生活变压器,提高户均配变容量到四千伏安以上,满足农村地区生活改善需求及电能替代、新能源汽车普及、清洁能源接入等经济发展需求。
5、通信工程
保留乡政府驻地邮政网点,鼓励其他村庄结合便民商店等设施建设邮政服务网点。规划结合村委会、邻里驿站或便民商店等设施建设电商服务网点。
6、供热工程
规划乡政府驻地和其他村庄持续深入推进散煤治理工作,积极研究探索清洁能源供暖,大力推动洁净煤、电代煤采暖工程,结合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积极推动空气源采暖。
7、燃气工程
结合围场县天然气规划,在乡政府驻地东部规划1处天然气储配站,采用“天然气储备站+局域管网+用户”的方式,采用压缩天然气运输撬车向储备站内输气。
8、环卫工程
用乡政府驻地中西部现有垃圾填埋场,占地0.02公顷。乡政府驻地垃圾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配置垃圾桶、保洁人员,由保洁公司统一转运至垃圾场。
十、安全防灾体系
1、防洪排涝工程
依据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乡政府驻地及连片村庄防洪标准按照不低于20年一遇进行设防。
2、抗震工程
加强抗震防灾工程建设,抗震基本设防烈度VI度。生命线工程提高1级设防标准;新建工程必须满足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按照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3、消防工程
规划在乡政府驻地新建乡镇志愿消防队,在县消防大队管理与乡政府统筹下,加强志愿消防队应急知识培训,承担乡域内对火灾、工程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的消防应急任务。
4、公共卫生工程
建立以乡卫生院为核心,各村庄卫生室为辅助的二级防疫保健体系,充分发挥互联网的技术创新优势和资源整合能力,构建覆盖全域的互联网公共卫生安全体系,提供监测监控、预测预警、风险分析、信息报告、综合研判、辅助决策、综合协调与总结评估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