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27/2024-11018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
成文日期: 2024-03-29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根据冀财资环【2023】12号、冀财资环【2022】91号、冀财资环【2023】90号文件通知,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延长补助期限,继续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亩补助500元,分五年下达,每年每亩100元。
本次下达资金为2020年、2021年、2023年、202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补助对象为2015年围场县域内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的农户,中央财政共计下达补助资金456万元。
为及时兑现补助资金,林业和草原局和相关乡镇组成验收组对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进行验收。2015年实施退耕还林1.14万亩,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完成工程的外业验收工作,下一步将根据验收结果,通过“一卡通”方式直接将补助资金兑现到退耕农户手中。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3月29日至4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 0314—7513591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