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410/2024-11034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统计局 |
成文日期: 2024-04-16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围统法字〔2024〕9号
统计局各专业股室、普查中心、城调队:
《2024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统计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4年3月26日
2024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统计局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根据《河北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的通知》(冀统法字〔2024〕16号)《2024年承德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承双随机办〔2024〕3号)《2024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围双随机办〔2024〕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落实2024年全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安排和市统计局工作要求,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公平、有效、透明,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提高部门联合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使监督检查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降到最低,真正做到“无事不扰”,以监管方式的创新持续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二、工作任务
(一)夯实基础支撑。统计局要依托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监管平台),持续完善“一单两库”,通过省监管平台统一工作流程,确保部门联合抽查规范有序开展。统计局要在市级部门清单调整完毕后,依据自身的监管职责及时对涉及本部门监管事权的事项进行认领,形成本部门的抽查事项清单,要动态调整本部门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本部门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要运用分类标签库完成对本部门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通过分类标注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
(二)强化联合监管。统计局要结合监管实际,认真制定本部门2024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全面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模式。要不断充实、细化、完善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清单,在兼顾成本与效能的前提下,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确保本部门年度联合抽查次数占随机抽查总次数的比例不低于50%,部门联合抽查户数占随机抽查总户数的比例不低于30%,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各地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切实压缩涉企检查数量,不断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三)提升监管效能。统计局要坚持内部联合抽查“能联尽联”,制定好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确保抽查对象数不少于本地区统计调查对象总数的5%,实现统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无盲区”“全覆盖”。要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增强抽查的靶向性和有效性,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次数占抽查总次数的比例力争实现100%。要推动重点执法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对接,对重点执法检查事项、重要监管领域及高风险主体要通过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等监管措施,守住安全底线。
(四)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统计局要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要全程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抽查结果及后续处理结果要在规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开,需调整年度抽查计划的必须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公开。要健全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对抽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规范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和查处等后续监管衔接工作。要加强与信用监管的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增强随机抽查的震慑力,推动构建企业自律、行业自治、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多元化共治格局。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统计局要认真总结随机抽查工作经验,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官方网站等方式加强宣传报道,积极开展“服务式”监管,在实地检查中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要将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体水平。统计局要常态化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培训,加强对执法人员抽查前的业务培训和管理人员的系统使用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提升检查成效。
三、职责分工
(一)统计局相关科室。县统计局专业股室负责提供随机抽查相关专业的全部“四上”企业和投资单位的2023年1-12月及年度数据和2024年相关月度数据,提供联网直报单位名录,并安排专业人员参与现场随机抽查。综合核算法制股负责组织、协调随机抽查工作,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二)统计局执法检查组。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填写行政执法文书,将执法过程录入省监管平台,做好证据收集工作。
(三)统计局执法人员。在做好本县随机抽查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市统计局做好执法人员抽调、相关材料提供和接待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计局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新型监管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全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强化责任担当。统计局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打破惯性思维,强化大局意识,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促进,合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强化跟踪问效。统计局要采取适当方式,运用好督导检查“指挥棒”作用,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准确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追究有关单位和负责人员的责任。
五、组织领导机构
组 长:万丽果(统计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艳红(统计局副局长)
杨镇魁(统计局副局长)
霍莹莹(统计局城调队长)
张宏玉(普查中心主任)
成 员:陈桂娉 田润香 许 玲 陈海英 姚文杰
霍莹莹 姜丽杰 张艳敏 柳毅伟 高 强
张 开 李庆磊 袁慧媛 苏仕雅 董春浩
李冬梅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