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26/2024-11700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4-04-23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围场县内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业企业:
经县衔接资金管理办公室同意,在县内御道口、城子、哈里哈、龙头山等乡镇集中连片发展食用菌特色农产品产业带。支持1.林下种植黑木耳、大球盖菇、灵芝面积达到20亩以上的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及农业企业;2.在设施大棚内种植黑木耳、滑子菇、平菇、灵芝达到5万袋/盆以上,大球盖菇、羊肚菌面积达到5亩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及农业企业。请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业企业携带报名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到农业农村局517室报名,因受气候适宜性、建设面积和企业数量限制,同等条件按报名顺序择优选用,报名时间为4月23日—5月2日。
特此公告。
附:报名条件
1.具有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原件)。
2.拥有自有种植基地(基地所在乡镇的土地流转合同原件)。
3.经营主体在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征信报告原件)。
4.报名基地建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业企业需具有相应作物的种植经营资格(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
5.本年度未享受过其他相关产业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