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保障房租金收费公示
2024-04-25 14:59浏览次数:
公有住房保障房租金收费公示目录
收费项目收费主体征收方式收费范围收费对象收费标准计费单位减免规定收费依据
公有住房租金(直管公房)房产管理所 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手机银行、网上缴费等方式缴费县城居住公有住房用户平房1.80元/月/平方米(使用面积)对离休老干部、低收入家庭,暂按原标准并继续实行租金减免政策。《围发改字(2021)137号》《河北省定价目录》《河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
砖混四层楼1、4层1.90 
砖混四层楼2、3层2.00 
砖混六层楼1、6层1.90 
砖混六层楼2--5层2.00 
回迁新建楼房1、6层2.50 
回迁新建楼房2--5层3.00 
廉租房租金县城居住廉租房用户廉租住房1、6层1.00 
廉租住房2--5层1.20 
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县城居住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用户县城居住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80.00 元/年/平方米(使用面积)
围政常纪(2013)1号
行政事业单位及商业经营租赁公有房屋的执行协议租金。
个人私自高价转租的按同期市场租金价格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0314-751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