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161/2024-11183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成文日期: 2024-04-30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近日,围场法院在天津津南法院的鼎力协助下,成功拘留了一名涉多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被执行人,围场法院对津南法院表示由衷的感谢。
唐某等四十一人因天津某公司拖欠工资,将天津某公司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天津某公司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我院多次督促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邹某,仍拒不履行。因该案涉及数名农民工劳务工资,为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得到及时兑现,我院加大该案件执行力度。经查,邹某现居于天津市津南区,我院遂联系津南法院对此次执行行动予以协执,津南法院高度重视,指定专人与我院执行干警进行对接,研判案情,完善预案,积极部署协作事宜,并组织执行局、法警队精干力量协助执行。
2024年4月23日,津南法院派法警赵平、马文轩、指挥中心王沛智等干警协助,经过两天的摸排,在4月25日中午找到邹某,并将邹某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文书进行拘留。
此案能够顺利强制执行,得益于津南法院对围场法院执行工作的鼎力支持和帮助。今后,我院将继续本着“全国法院一盘棋,全国执行是一家”的观念,切实加强与兄弟法院跨区域间执行协作、沟通交流、丰富协作渠道,深化协作效果,对异地法院委托调查、协助执行等事项,尽最大可能提供方便,积极回馈,热情帮助,不断凝聚执行协作的强大合力,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