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161/2024-11226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成文日期: 2024-05-10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适老型诉讼服务,让温情守护老有所养
2024-05-1008时56分 浏览次数:

“感谢法官,感谢法官……”现场调解后,原告王某紧紧拉住承办法官的手,不停用质朴的语言表达感谢。近日,围场法院四合永法庭根据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并结合本庭对适老型案件的研判分析,当庭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原告已年过七旬,共生育三子一女,现子女都已成家立户,近几年二原告年事已高、体弱多病,既无经济来源,又无生活来源,四名子女对其赡养费分摊问题产生争议。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原告提起诉讼,请求四名子女负担其赡养费。

四合永法庭受理后,第一时间核实案情并安抚疏导原告的情绪,并入户对子女开展亲情教育、敬老爱老教育。调解过程中,法官以孝敬老人为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为指引,向四被告耐心释法明理,反复强调应将保障老人健康和生活摆在首位,努力引导四被告端正心态、提高认识。同时,法官结合原告其他亲属,试图让亲属帮助法官与子女沟通,并表明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将亲属力量融入到法治力量当中,进一步增强四被告赡养老人的责任意识。经过法官数次组织调解,四子女最终就老人的赡养费达成一致意见。本起案件四合永法庭将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融入到审判实践当中,以调解的方式修复了亲情,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促进家庭和睦,是四合永法庭在办理家事案件中始终围绕的宗旨。四合永法庭高度重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适老型诉讼服务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下一步,四合永法庭将继续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贯穿司法全过程,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