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161/2024-11189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成文日期: 2024-05-07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法庭日常|法护家安——围场法院城关法庭深入推进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2024-05-0714时44分 浏览次数:

编者按:“时代在发展,司法要前行”,但不变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是司法公正与效率。围场法院各人民法庭持之以恒的务实、便民、接地气工作,得到越来越多的群众欢迎和赞赏。作为基层法院的前沿阵地,他们值得我们关心关注。现开设“法庭日常”专栏,向大家展示法庭平凡有爱的工作日常。敬请关注。

本期向大家推荐城关人民法庭家事审判田“深耕”工作。家事纠纷一直是诉源治理的短板,这也导致围场法院三年来受理的家事纠纷案件仍然呈上升趋势,如何破解家事纠纷增速快、类型多、举证难的问题,让家和万事兴成为现实,城关法庭全员一直在不断思考、探索、实践,他们打造的“法护家安”司法服务圈正在为家事审判“画龙点睛”。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的稳定是家庭和睦的保证,家庭和睦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根基。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婚姻家庭观念的变化,家事纠纷案件逐年增加,由此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愈来愈多,人民法院受理的家事案件数量也居高不下。三年来,围场审理的家事案件表现出增速快、类型多、举证难等特征,特别是在离婚纠纷中,上述特点更为突出。

2021年-2023年,家事纠纷案件每年以22%的速度在增长,三年内该类案件占全部民事案件总数的12.92%,其中以离婚纠纷、婚约财产纠纷、抚养、收养纠纷、继承纠纷等数量居多;而离婚纠纷在家事纠纷案件中占比达到了85%。因解除婚约、解除同居关系而返还彩礼的案件、离婚后孩子抚养问题引发的抚养权纠纷、抚养费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增加抚养费纠纷等案件也占有较大比例。家事纠纷中,当事人举证意识差,事实认定难度大。家事纠纷案件大多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矛盾纠纷逐渐形成、激化,持续时间长、往往基于亲情等因素,当事人不注重证据保存。家事案件中,大多数案件涉案财产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当事人证据保存意识弱,导致离婚案件中对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困难、彩礼数额等案件基本事实较难查清,造成抚养权判处、离婚时财产分割、彩礼返还等案件的处理难度增大,离婚诉讼首次起诉多被驳回诉讼请求,多次起诉要求判处离婚的情况较多,由此产生衍生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将本来适用于诉讼立案阶段的离婚冷静期制度,规定在了协议离婚中,致协议离婚周期变得更长,当事人更愿意选择直接提起诉讼,达到离婚目的。

通过分析研判,围场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坚持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的工作思路,持续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构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针对辖区家事案件审判情况,畅通家事纠纷化解渠道,推进家事解决机制多元化,努力探索并推行家事纠纷多元解纷机制:

一是民调先行。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五老乡贤”、有威望的宗族耆老的作用,妥善化解夫妻、家庭矛盾,促进家庭和谐;三年来,几乎所有离婚、赡养案件的调解,都有上述人员的参与,有效疏缓了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避免矛盾激化导致民转刑案件发生。

二是“扶正驱邪”。针对受家暴妇女、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身处困境急需解决的案件,城关人民法庭坚持快立快审,并提供立案咨询、家事调解、心理疏导、家庭教育等“一站式”家事诉讼服务,或让当事人充分正视自己的过错,或通过言行帮扶让当事人走出心理阴影;同时切实减轻未成年人在离婚诉讼中受到的情感、精神伤害。

三是“法律织网”。发挥司法建议作用、推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合力解决家事纠纷。对于严重影响夫妻感情、家庭和谐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对涉及家庭暴力的,积极推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并使其常态化,织密司法保护网,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和睦,维护社会和谐有序。

四是“因案施判”。统一家事案件裁判尺度,解决“首判不离”问题。对于当事人首次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从家庭和谐稳定、子女良好的成长环境,全力做双方和好工作。但“家和万事兴”并不是无原则的“首判不离”;对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特别是家庭暴力较为严重、一方当事人人身健康、生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判决准许离婚,避免不准许离婚后,矛盾进一步激化、并造成一方当事人不必要的伤害。

五是老有所依。随着人口老龄化持续加深,老年人在家事案件中面临更加激烈的利益、人身、情感冲突,具有更强烈、更现实的权利保护需求。在涉老家事纠纷中,发现老年人设立遗嘱易受干扰,想法反复,出现多份遗嘱且内容互相矛盾,增加法院证据审查难度;家庭协议主体缺失且约定不明,最明显的是在分家析产、继承等协议中,女性长辈缺乏话语权,或者处置家庭财产时忽略女儿权益。老年人再婚引发家事纠纷也有所增长。为此,围场法院城关法庭坚持推行“适老型”诉讼服务,并建立长效机制,对涉老诉讼进行家事冲突等级分类评定与诉讼能力评估分类有机结合,强化审判理念与工作方式转变,利用“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包联法官进村、进社区,推进家风建设和家庭美德建设。积极引导老年人通过人民调解、律师调解等非诉方式解决家事纠纷,并打造“法庭为中心、社区、村镇为站点”的司法服务圈,深化涉老家事多元解纷机制,让老年人在司法活动中老有所依。

下一步,围场法院将继续在充分保障老年人、弱势方、未成年人权益基础上,积极探索并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强化家事纠纷的诉源、案源、访源“三源共治”,以高质量、现代化的家事诉讼服务,有效降低家事纠纷成诉、成案、成访,进一步促进围场县域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