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24/2024-11518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2024-06-11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陈志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4-06-1109时31分
浏览次数:
陈志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围场镇前进村峰景家园小区5号楼3单元306室不动产权证书(冀2021围场不动产权第000240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志华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