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2326/2024-1278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9-26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公示
2024-09-2614时16分 浏览次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承德市农业农村局批复(承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承农环字〔2024〕11号、批准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根据上级文件有关规定,现将项目实施方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围场县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域内

四、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主要对秸秆收集、运输、储存、利用环节设备购置进行补贴,补贴额度不得高于设备购置资金的50%(设备购置由实施企业进行自主招标);对秸秆进行肥料化利用每利用1吨补贴80元。项目实施主体要按照《河北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项目。由承德三元有限责任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复牛分公司推广秸秆饲料化利用;承德天添乳业有限公司、承德益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秸秆肥料化利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源达生物质燃料制造有限公司推广秸秆能源化利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景鑫旭发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秸秆收储运体系;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对围场县主要种植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进行监测测算,为秸秆资源台账关键系数调查核算提供基础支撑。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39.3万元(其中:2024年财政资金494万元,自筹资金445.3万元)。

六、项目建设年限:2024年10月-2025年1月

如有异议可在10月11日前,向围场县农业农村局反馈,地址:围场县围场镇第二行政中心913室,电话:0314-7528159,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围场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6日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4〕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实施条件

(一)区位优势。围场县位于环首都、环渤海、京津冀三个国家发展战略经济圈的交汇地带,处在“承德-围场”黄金旅游路线的重要位置,是联结华北与京津的重要通道。东、西、北三面分别与内蒙古的喀喇沁旗、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多伦县接壤,西南和南面分别与丰宁满族自治县、隆化县相接。承围高速、国道G111、G233途经围场,交通便利,劳动力资源充裕,为秸秆综合利用收储运输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二)资源优势。2023年全县实现农业总产值116.6亿元。其中,种植业产值81.1亿元,畜牧业产值35.5亿元。农作物播种面积168.91万亩。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19.2万亩(马铃薯播种面积为62.86万亩,籽粒玉米播种面积为43.25万亩,杂粮13.09万亩),总产量47.42万吨;油料播种面积5.73万亩,总产量0.85万吨;中药材播种面积3.59万亩;蔬菜及食用菌播种面积23.32万亩,总产量104.06万吨;其他农作物播种面积16.92万亩。全县农用机械总数约12000台(套),其中大型农机具70多台(套),农作物收获与秸秆处理机械430多台(套),其中联合收割机10台、饲料(草)粉碎机400多台、压块机20多台,各类运输车辆1000多辆。

(三)利用优势。一是饲料化利用。围场畜牧业主要以牛、羊、奶牛等草食家畜为主。全县肉牛饲养量45.28万头,存栏25.56万头,出栏19.72万头;奶牛存栏0.74万头。肉羊饲养量54.78万只,存栏23.86万只,出栏30.92万只。全县扶持建设标准化圈舍达到75万平方米,建成规模养殖场(户)526个,全县扶持建设标准化圈舍达到75万平方米,建成规模养殖场(户)526个,该部分养殖场(户)为秸秆饲料化利用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且每年的县内的农作秸秆无法满足养殖业饲料化利用需求需要从内蒙古、辽宁等地区采购。二是肥料化利用。围场县既是种植业大县,也是养殖业大县,根据主要畜禽的排污系数和存出栏量测算,全县畜禽养殖粪尿产生量约309万吨。自2021年我县实施种养循环项目以来,实施主体按时将规模养殖场及村级储粪池存储的畜禽粪污运送到发酵场地,进行集中发酵,发酵成熟经资质机构检测各项指标合格后再机械回田,全过程运行顺畅,规模养殖场配套设施及村级储粪池得到循环利用,同时也培育了一批有机肥料生产主体,为探索推广秸秆和畜禽粪污结合资源化利用模式提供了可靠的保障。三是能源化利用。按照《承德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总体实施方案(2021—2023)》(承市政办字〔2021〕58号)要求,2021-2023年我县累计推广生物质炉具16855台,现有生物质颗粒生产加工企业4家,年产生物质颗粒燃料近20万吨,为秸秆能源化利用提供了消纳方式。

综上所述,我县有着农作物秸秆储量大、综合利用方式多、基础条件好的优势,但也存在秸秆回收利用的机械化水平、专业化水平相对较低,收储运体系尚不健全与相邻县区差距较大的不足。通过项目实施,可帮助我县探索建立以市场主体为主导、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的秸秆综合利用机制,有效解决秸秆焚烧和废弃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对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循环经济、生态农业发展,推动乡村振兴等方面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使围场县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7%以上,故该项目在我县实施非常必要。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农用优先、产业导向、多措并举的原则,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培育壮大秸秆产业,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能力稳步提升。

三、基本原则。坚持“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农用优先,多元利用”“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因地制宜,多元利用,重点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秸秆和畜禽粪污结合资源化利用等,通过政府培育环境、政策引导,激发秸秆综合利用各环节市场主体活力,探索建立可持续的秸秆综合利用机制和稳定运行机制。

四、项目资金来源、补贴标准和使用方向

本项目总投资939.3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494万元,实施主体自筹资金445.3万元。主要对秸秆收集、运输、储存、利用环节设备购置进行补贴,补贴额度不得高于设备购置资金的50%;对秸秆进行肥料化利用每利用1吨补贴80元。项目实施主体要按照《河北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实施主体先期垫付资金,验收合格后拨付补贴资金。

五、项目建设内容

(一)秸秆综合利用。经过遴选确定由承德三元有限责任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复牛分公司、承德天添乳业有限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源达生物质燃料制造有限公司、承德益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景鑫旭发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为项目实施主体,结合我县实际探索推广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的技术路径模式,逐步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培育壮大一批设备适用、及时先进的秸秆加工转化市场主体,提升秸秆综合利用全产业链发展水平,打通秸秆产业发展“最后一公里”。

1.秸秆饲料化利用。该环节总投资49.8万元,其中中央补贴24.5万元,企业自筹25.3万元。

实施主体承德三元有限责任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复牛分公司,成立于2023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占地170亩,隶属于承德三元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员工43人,养殖规模2500头,现存栏奶牛1500头,年存储玉米青贮1.2万吨,年产优质原料奶8800吨,2023年10月取得有机牛奶认证。通过购置TMR搅拌车、秸秆取料机、收料车等设备4台,提高秸秆饲料适口性、剩料回收率,提升秸秆饲料化利用水平,进而提高养殖收益。

实施主体名称

承德三元有限责任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复牛分公司

建设内容

数量

单位

单价

投资(万元)

合计

中央资金

自筹资金

49.8

24.5

25.3

1.TMR搅拌车

1

21

21

10.4

10.6

2.秸秆取料机

2

4.8

9.6

4.7

4.9

3.收料车

1

19.2

19.2

9.4

9.8

2.秸秆肥料化利用。该环节总投资421万元,其中中央补贴229万元,企业自筹192万元,实施主体2个。主要针对农作物秸秆集中收集后进行堆积发酵或与畜禽粪便混合堆积发酵,经过处理形成有机肥后还田再利用。

2.1 实施主体承德天添乳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资产总额2亿元,年产值1亿元,现有员工200人。目前,经营现代化的奶牛牧场2座,饲养奶牛4000头,年产牛奶3万吨,流转土地1万亩,年产玉米青贮、苜蓿、燕麦等优质牧草3万吨。拥有现代化的种植、收获、运输、有机肥制作的相关设备15台套。公司本着“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生态发展”的理念,通过杂粮、蔬菜、马铃薯和玉米有机认证基地1000亩。是河北省扶贫龙头企业、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河北省专精特新企业、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承德市龙头企业。通过购置拖拉机、有机肥抛撒车、自卸车、旋耕机等设备7台,利用秸秆农作物废弃物3000吨。     

实施主体名称

承德天添乳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

数量

单位

单价

投资(万元)

合计

中央资金

自筹资金

211

117

94

1.雷沃拖拉机(1404)

1

18

18

8.95

9.05

2.雷沃拖拉机(1204)

1

16

16

7.95

8.05

3.雷沃拖拉机(2404)

1

46

46

22.95

23.05

4.有机肥抛撒车(1200)

1

45

45

22.4

22.6

5.自卸车(x5000)

1

55

55

27.4

27.6

6.旋耕机(300)

2

3.5

7

3.35

3.65

7.秸秆处置补贴

3000

0.008

24

24


2.2 实施主体承德益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注册资本350万元,主要从事畜禽粪便研发、生产生物有机肥、高效菌肥、农业技术推广、有机蔬菜种植,提供畜禽粪污收集、转运、无害化发酵处理等畜禽有机粪肥加工、利用等社会化服务,建有粪污集中处理场11处,拥有相关设备15台套,现有职工24人,年产有机粪肥10万吨,利用秸秆2万吨。2020年3月被命名为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023年被农业部列为全国十大粪肥还田服务组织典型案例之一。通过购置秸秆切碎机、封闭粪污运输车、装载抓机等设施设备9台套,利用秸秆及农作物废弃物2000吨。

实施主体名称

承德益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

数量

单位

单价

投资(万元)

合计

中央资金

自筹资金

210

112

98

1.装载抓机

1

30

30

14.9

15.1

2.秸秆切碎机

1

56

56

27.9

28.1

3.封闭粪污运输车

1

32

32

15.9

16.1

4.装载机

1

28

28

13.9

14.1

5.双辊搅拌机

1

3

3

1.4

1.6

6.混料粉碎机

1

18

18

8.9

9.1

7.秸秆滚筒筛分机

1

16

16

7.9

8.1

8.秸秆上料机

1

6

6

2.9

3.1

9.物料输送机

1

5

5

2.3

2.7

10.秸秆处置补贴

2000

0.008

16

16


3.秸秆能源化利用。该环节总投资238万元,其中中央补贴117万元,企业自筹121万元。

实施主体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源达生物质燃料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2000万元,是一家从事生物质燃料开发销售公司,主营生物质成型燃料产品的销售,现有员工20余人,年产生物质成型燃料4万吨,年处理秸秆近1万吨。2022年、2023年作为《承德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生物燃料供应主体,累计为围场、滦平、丰宁等县配送优质生物成型燃料近5万吨。通过购置削片工段、烘干净化工段、物料运输传输系统、制粒工段设备13台套,扩大生产规模提升生产能力,可有效提升农村清洁用能比例。

实施主体名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源达生物质燃料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

数量

单位

单价

投资(万元)

合计

中央资金

自筹资金

238

117

121

(一)削片工段







1. 粉碎(削片)机(2110型)

1

36

36

17.4

18.6

2. 除杂,进出料皮带

1

4.5

4.5

2.23

2.27

3.环保配套设备

1

2

2

0.99

1.01

4.电控系统

1

5

5

2.48

2.52

(二)烘干净化工段







1.单筒三循环烘干机

1

67

67

33.2

33.8

2.除杂,进出料皮带

1

8

8

3.97

4.03

3.电控系统

1

12

12

5.95

6.05

(三)物料运输传输系统(用于物料进入成型设备)

1

6

6

2.97

3.03

(四)制粒工段







1.成型燃料设备(132kw)

2

64

64

31.4

32.6

2.进出料智能皮带

1

16

16

7.83

8.17

3.环保配套设备

1

3.5

3.5

1.74

1.76

4.总电控系统

1

14

14

6.84

7.16

4.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该环节总投资211万元,其中中央补贴104万元,企业自筹107万元,实施主体2个。根据围场县秸秆收储运实际,由秸秆综合利用主体探索建设运输半径合理、管理规范的收储运体系,逐步推进秸秆收储运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

4.1 实施主体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4037万元,是集肉牛规模化养殖、品种繁育、科技研发、饲料加工、屠宰冷藏、连锁销售为一体的农牧企业。现建有精饲料加工厂1处,拥有标准化牛舍22栋3万余平方米、青贮窖29980立方米、草料库1.2万平方米、粪污处理池7900立方米,存栏西门塔尔、利木赞、安格斯、和牛等品种肉牛4500头。创办了具有国际特色“塞罕哈里哈”烤肉连锁店,累计实现销售收入4.5亿元。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省级科技成果4项;先后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部级肉牛标准化养殖示范场、河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河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河北省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核心龙头企业、河北省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河北省星创天地、河北省“一县一业一基地”科技示范基地、河北省农业创新驿站、河北省生态农场、兽药减抗示范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等荣誉称号。通过购置合力叉车、运输车、输送机和消防器材等专用设备9台套,在原有基础上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提升秸秆收储运能力。

实施主体名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

数量

单位

单价

投资(万元)

合计

中央资金

自筹资金

70.5

35

35.5

1.合力叉车(3吨)

2

9

18

8.95

9.05

2.东方载重汽车(30吨)

1

40

40

19.95

20.05

3.创德双翼变频输送机

2

5.5

11

5.45

5.55

4.推车式半固定泡沫灭火装置

3

0.2

0.6

0.25

0.35

5.多功能移动式电控高压消防水炮

1

0.9

0.9

0.4

0.5

4.2 实施主体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景鑫旭发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666万元,主要从事畜牧养殖、生态种植、饲草种植加工储藏销售等,现有种植基地1000亩、存栏肉牛1600头,现有员工20余人,秸秆利用设备9台套,年收秸秆4000余吨。公司与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达成战略合作,实现华西牛品种改良、育肥、屠宰产业模型科技升级。在利母赞母牛繁育、营养测定、后裔测定等领域与中国农业大学、中法肉牛中心、北京金维畜牧公司合作,取得突出成果。通过购置装载机、运输车、秸秆粉碎机和输送带等专用设备12台套,在原有基础上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提升秸秆收储运能力。

实施主体名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景鑫旭发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

数量

单位

单价

投资(万元)

合计

中央资金

自筹资金

140.5

69

71.5

1.装载机

1

36

36

17.8

18.2

2.东风运输车

1

20

20

9.9

10.1

3.福田运输车

1

14

14

6.9

7.1

4.拖拉机

2

5

10

4.9

5.1

5.场地清理车

2

9.5

19

9.4

9.6

6.饲草料粉碎机

1

3.5

3.5

1.5

2

7.秸秆粉碎机

1

8

8

3.9

4.1

8.铲车

1

12

12

5.9

6.1

9.农用自卸车

1

13

13

6.4

6.6

10.输送带

1

5

5

2.4

2.6

(二)开展监测评价。该环节监测评价费19.5万元,全部为中央补贴资金。经过遴选确定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作为实施主体,对围场县主要种植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进行监测测算,为秸秆资源台账关键系数调查核算提供基础支撑。

(三)秸秆综合利用模式总结。结合围场县秸秆综合利用实际,通过健全收储运体系,以离田饲料化、能源化、肥料化等为重点,围绕秸秆循环利用模式,探索总结可持续运行的主导产业发展模式,提炼梳理具有一定规模的循环利用模式。

六、项目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时间为2024年6月至2025年1月。

2024年6月至2024年7月,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4〕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县项目实施方案,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批复后实施。

2024年8月至2024年11月,完成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农作物秸秆离田利用和收储运;开展主要种植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进行监测测算等工作。由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初步验收。

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县级逐项开展项目初验,12月底确保完成应拨付资金拨付进度90%以上。并申请市级验收。

2025年1月底前,完成扫尾工作,县级按要求进行项目总结及绩效评价。

七、项目验收

按照县级实施方案的内容,采取县级初验、市级验收、省级抽查的方式进行项目验收。其中县级初验验收由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核查初验,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资金,申请市级验收。

八、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该项目预计投资939.3万元,项目实施后,我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收储运体系将进一步完善,年加工利用秸秆10万吨,产值近2000万元,将为种植、养殖主体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一定程度上促进围场县域经济发展。

(二)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在秸秆的收、储、运及利用各环节可直接带动近200人就业,增加农民收入近200万元,对于推动农民脱贫增收,创建和谐社会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生态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可在我县探索推广更好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减少秸秆乱堆乱放、露天燃烧现象,有效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使我县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7%以上。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县成立了主管县长任组长,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构建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企业实施、农民参与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负责方案的制定,组织项目实施、督导、验收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审核资金的安排使用、及时拨付补助资金,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做好实施方案的编审工作。

(二)强化资金监管。要切实强化资金监管,不得擅自调剂或挪用项目资金,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积极鼓励企业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切实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承担主体,应账簿健全,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规范。

(三)建设资源台账。建立秸秆资源台账,按照规范要求组织力量进行数据采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监督秸秆市场化利用主体建立自然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秸秆原料收购、加工转化记录。

(四)强化监督指导。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制定工作台账,严格按照《河北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督促指导项目实施,确保按照有关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及资金支出。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对项目实施进行督导检查和技术服务,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工作开展。

(五)强宣传培训。认真总结在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典型模式,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微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多角度进行科普宣传,引导农业生产者将秸秆科学还田、高效离田。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技术推广力度,提高技术普及率,提高农民秸秆综合利用能力,为项目推广培养一批技术过硬、安全意识强、素质较高的技术人员。


附件: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谭  赋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勇成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利军   县财政局局长

刘玉梅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曙光   县农业农村局现代农业示范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孙佳宁   县财政局农业股股长

冯志萍   县农业农村局财务审计股股长

王宇锋   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监督股股长

亢文卿   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股长

姜红玉   县农业农村局蔬菜技术推广站站长

陈啸天   县农业农村局马铃薯产业服务中心主任 刘建民   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资源综合利用股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局现代农业示范区服务中心副主任王曙光同志兼任。主要负责项目日常管理与协调沟通,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联系人:刘建民,联系电话0314-7528159。